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16—87 4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5
第三章 厂房 7
第一节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7
第二节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 8
第三节 厂房的防火间距 10
第四节 厂房的防爆 15
第五节 厂房的安全疏散 17
第四章 仓库 20
第一节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20
第二节 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和安全疏散 21
第三节 库房的防火间距 23
第四节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堆场的布置和防火间距 24
第五节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 28
第六节 液化石油气储罐的布置和防火间距 30
第七节 易燃、可燃材料的露天、半露天堆场的布置和防火间距 32
第八节 仓库、储罐区、堆场的布置及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 34
第五章 民用建筑 35
第一节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 35
第二节 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 36
第三节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 37
第四节 民用建筑中设置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和商店的规定 41
第六章 消防车道和进厂房的铁路线 43
第七章 建筑构造 45
第一节 防火墙 45
第二节 建筑构件和管道井 46
第三节 屋顶和屋面 47
第四节 疏散用的楼间、楼梯和门 48
第五节 天桥、栈桥和管沟 49
第八章 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装置 50
第一节 一般规定 50
第二节 室外消防用水量 50
第三节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池 58
第四节 室内消防给水 60
第五节 室内消防用水量 61
第六节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室内消火栓和室内消防水箱 62
第七节 固定灭火装置 65
第八节 消防水泵房 67
第九章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69
第一节 一般规定 69
第二节 采暖 69
第三节 通风和空气调节 70
第十章 电气 73
第一节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73
第二节 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74
第三节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消防控制室 7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J 116—88 100
第一章 总则 100
第二章 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101
第三章 系统设计 102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02
第二节 系统的形式及设备布置 102
第三节 火灾事故广播 103
第四节 接地 104
第四章 消防控制室 105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05
第二节 消防控制设备的功能 106
第五章 设备的选择 109
第一节 火灾探测器 109
第二节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警报装置 111
第六章 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112
第一节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数量和布局 112
第二节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114
第七章 系统供电 116
第八章 布线 117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17
第二节 屋内布线 1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J 84—85 128
第一章 总则 128
第二章 建筑物、构筑物危险等级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数据的基本规定 129
第三章 消防给水 131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31
第二节 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 131
第四章 喷头布置 133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33
第二节 仓库的喷头布置 134
第三节 舞台、闷顶等部位的喷头布置 134
第四节 边墙型喷头布置 135
第五章 系统组件 137
第一节 喷头 137
第二节 阀门与检验、报警装置 137
第三节 监测装置 138
第四节 管道 138
第六章 系统类型 140
第一节 湿式喷水灭火系统 140
第二节 干式喷水灭火系统 140
第三节 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 140
第四节 雨淋喷水灭火系统 141
第五节 水幕系统 141
第七章 水力计算 143
第一节 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 143
第二节 减压孔板和节流管 144
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J 110—87 154
第一章 总则 154
第二章 防火区设置 155
第三章 灭火剂用量计算 157
第一节 灭火剂总用量 157
第二节 设计灭火用量 157
第三节 开口流失补偿 158
第四章 设计计算 160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60
第二节 管网灭火系统 161
第五章 系统的组件 164
第一节 贮存装置 164
第二节 阀门和喷嘴 164
第三节 管道及其附件 165
第六章 操作和控制 167
第七章 安全要求 16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J 98—87 184
第一章 总则 184
第二章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185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85
第二节 防火间距 186
第三章 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187
第一节 防火和防烟分区 187
第二节 防火墙和隔墙 188
第三节 装修和构造 189
第四节 防火门和防火卷帘 189
第四章 安全疏散 190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90
第二节 疏散楼梯间、楼梯 191
第五章 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 193
第一节 防烟、排烟 193
第二节 通风、空气调节 195
第六章 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设备 196
第一节 灭火设备的设置范围 196
第二节 消防水源 196
第三节 消防用水量 197
第四节 消防水池 197
第五节 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 198
第六节 室内消防给水管、室内消火栓 198
第七节 消防水泵 199
第八节 消防排水 199
第七章 电气 200
第一节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200
第二节 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 201
第三节 灯具 201
第四节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消防控制室 202
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 GBJ 67—84(试行) 210
第一章 总则 210
第二章 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 211
第三章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213
第一节 一般规定 213
第二节 防火间距 214
第三节 消防车道 217
第四章 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 218
第一节 防火分隔 218
第二节 防火墙和防火隔墙 219
第三节 电梯井、管道井和其它防火构造 220
第五章 安全疏散 221
第六章 消防给水和报警、灭火设备 223
第一节 消防给水 223
第二节 火灾报警和泡沫灭火设备 225
第七章 采暖和通风 226
第八章 电气 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