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清代法官的平允观念 1
第一节 中立——平允的基础 3
一、去私心 4
二、去怒心 16
第二节 刑事案件的平允 19
一、情罪相符 20
二、惩恶扬善——诛心原则 28
第三节 民事案件的平允 37
一、自由 38
二、过错责任原则兼公平责任原则 44
第二章 清代法官的仁恕观念 47
第一节 哀矜勿喜——态度 48
第二节 判决以宽为主——方法 50
一、以宽为主 51
二、非妇人之仁——对“宽”的反思 56
第三节 爱惜百姓身家名誉 57
一、爱惜百姓的身家 58
二、爱惜百姓的名誉 68
第四节 维护和睦的社会关系 73
一、审前程序中保护和睦的社会关系 75
二、审理程序中保护和睦的社会关系 77
第五节 为当事人排难 82
第三章 清代法官的情理观念 85
第一节 以情理察案 88
一、情理的分类 90
二、情理的客观性与盖然性 96
三、情理的运用 98
第二节 以情理说服 103
一、情理之“通”性 108
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之以利害 110
三、情理的运用 115
第四章 清代法官的司法观念体系 122
第一节 平允、仁恕、情理观念与法律的关系 122
一、司法观念与法律精神的重合 123
二、司法观念与法律的冲突 124
三、对司法观念与法律关系的再解读 136
第二节 司法观念之间的关系 139
一、平允、仁恕、情理观念的契合 139
二、平允、仁恕、情理观念的差异 141
三、平允、仁恕、情理观念的位阶 142
结语 145
参考文献 147
一、史料类 147
二、著作类 153
三、中文译著 155
四、论文 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