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民族区域自治:概念诠释 3
第一章 宪法文本中“民族”不同内涵的知识根源 3
一、宪法文本混用“民族”不同含义的现象 3
二、宪法文本混用“民族”含义的知识根源 8
三、混用“民族”不同含义的危害:以“民族自决”为例 13
四、结束语 17
第二章 “民族自治地方”的两层含义 18
一、问题的提出 18
二、作为法律术语的“民族自治地方”之历史沿革 19
三、“民族自治地方”在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26
四、“民族自治地方”术语含混的根源及其解决的思路 33
第三章 “本民族内部事务”提法之反思 37
一、学术界关于“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提法 37
二、“本民族内部事务”的含义及其前提假设 43
三、《民族区域自治法》“序言”规定“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根源 49
四、结束语 53
第二辑 民族区域自治权:性质解读 59
第四章 国际视野下的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权 59
一、关于民族区域自治权的概念 59
二、关于民族区域自治权的类型 62
三、关于民族区域自治权的内容和救济 65
四、结束语 70
第五章 中国少数民族人权述评:基于政治权利的视角 71
一、人权与政治权利的内涵 71
二、中国少数民族政治权利的定义和范围 73
三、中国少数民族若干政治权利述评 77
第六章 中国少数民族权利的类型化分析 90
一、法律文本规定的“少数民族权利”的内容 91
二、“少数民族权利”类型的立宪(法)的目的 97
三、集体权利与个体(人)权利、消极权利与积极权利 103
第七章 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 111
一、关于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的内涵 111
二、关于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的特征和性质 114
三、关于自治立法与一般地方立法的“自主性”大小的比较 117
第八章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自治权”与非“自治权”之关系 124
一、自治机关的“自治权”与一般地方相应国家机关的职权 125
二、自治机关的“自治权”与非“自治权” 130
三、“自治权”与非“自治权”难以区分的根源 135
第九章 “程度性动词”的使用与民族区域自治权的保障 142
一、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性文件中的“程度性动词” 143
二、法律解释能力不及的“程度性动词”条款 145
三、“程度性动词”条款设置的缘由 147
四、结束语 152
第十章 重新认识民族区域自治权的性质 154
一、民族区域自治权性质的学说及其理论根源 154
二、民族区域自治权性质学说的逻辑后果 157
三、中国法律文本隐含的解释 161
四、结束语 166
第三辑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目的追问 169
第十一章 论现行《宪法》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影响 169
一、问题之提出 169
二、《民族区域自治法》与《宪法》文本的对照 170
三、《宪法》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影响 180
四、结束语 187
第十二章 澄清地方自治的几种误读 189
一、“地方自治”与“地方独立”或“地方割据” 191
二、自治义务和自治责任乃“地方自治”应有之义 195
三、地方自治事务之范围与地方自治之条件 198
四、结束语 202
第十三章 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国际社会地方自治制度之本质区别 204
一、国际社会关于“地方自治”的一般含义 205
二、中国法律文本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治权”的含义 211
三、结论:两种性质不同的“地方自治” 216
第十四章 实施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之根本前提 220
一、问题之提出 220
二、文本结构与立宪(法)意图 221
三、条文内容与立宪(法)意图 225
四、结束语 230
第十五章 中国民族区域自治之使命与依法更改民族自治地方行政建制之正当性 232
一、问题之提出 232
二、自治县(州)撤县(州)改市之反对意见及其依据 233
三、主张增设“自治市”建制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的理由 235
四、反对自治县(州)撤县(州)改市和主张设立“自治市”观点的批判 239
五、结束语 246
第十六章 自治条例规定上级国家机关责任之质疑 247
一、主张“自治条例”可以规定上级机关责任的观点 247
二、“自治条例”能否规定上级国家机关责任之法律依据考察 252
三、“自治条例”能否规定上级国家机关责任之法理依据辩驳 256
四、结束语 262
第十七章 中国国家权力配置逻辑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264
一、问题之提出 264
二、中国国家权力纵向(垂直)配置的逻辑 265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国家权力配置的张力 280
参考文献 304
后记 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