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 述 3
第一章 介绍 3
第一节 租船合同 3
第二节 提单合同 5
第三节 承租人提单 6
第四节 光船租赁 7
第二章 运输合同项下的默示义务 8
第一节 适航义务 8
一、义务特性 8
二、义务范围 10
三、证明的负担 12
四、违反的后果 12
第二节 合理速遣的义务 14
一、违反的后果 15
第三节 不偏离协议航线的义务 15
一、合理绕航 16
二、自由条款 18
三、违反的后果 19
第四节 指定安全港口的义务 24
一、保证所覆盖的期间 25
二、风险范围的性质 26
三、保证的性质——针对违反可获得的救济 27
四、保证的范围 28
五、安全港口与安全码头的关系 31
第五节 不装运危险货物的义务 32
一、危险货物的含义 32
二、责任的性质 33
三、海牙/维斯比规则下的责任 35
四、国内成文法的规定 36
第六节 合同受阻的效果 37
一、受阻类型 37
二、需要考量的因素 41
三、受阻的后果 43
第二部分 租船合同 47
第三章 程租合同 47
第一节 程租合同概述 47
一、介绍性条款 47
二、货物条款 47
三、运费条款 48
四、装卸条款 48
五、其他条款 50
六、租船合同的履行 50
第二节 已到达船舶 51
一、租船合同中延误责任转移条款 53
二、装卸准备就绪 56
第三节 预备航程 60
一、装货港的指定 60
二、“临近港口”条款 61
三、到达装货港的航程 62
第四节 装货作业 66
一、责任分担 66
二、货物条款 66
三、装卸期间 70
四、滞期费与延误损失费 74
第五节 运输航程 77
第六节 卸货作业 78
一、交付 78
第四章 期租合同 82
第一节 法律概述 82
一、船舶状态描述条款 82
二、租期条款 82
三、停租条款 83
四、租金支付——不付款时的撤船权 83
五、雇佣与赔偿条款 84
六、还船 84
第二节 船舶描述 85
第三节 租期 87
一、特别条款 87
二、逾期还船的后果 89
第四节 租金的支付 90
一、现金付款 91
二、预付款 92
第五节 停租条款 93
一、停租期间 94
二、停租条款适用的后果 96
第六节 租金扣减 96
第七节 不付款情形下的撤船权 99
一、行使撤船权的条件 99
二、撤船权的放弃 100
三、行使撤船权可能存在的障碍 101
四、行使撤船权的后果 104
第八节 雇佣与代理条款 105
第九节 还船 107
第三部分 提 单 111
第五章 提单及其功能 111
第一节 历史沿革 111
第二节 提单的功能 113
一、作为装船货物的收据 114
二、作为运输合同的证明 124
三、作为货物的权利凭证 127
第三节 提单与第三方 136
一、侵权责任 137
二、第三方依赖提单条款 138
第四节 呈交提单 148
第五节 呈交中的问题 150
一、简式提单 152
二、海运单 153
三、记名提单 154
四、登记系统 157
五、一个可行的实际解决方法 158
第六节 电子提单 159
一、亚特兰大集装箱公司数据系统 160
二、电子数据交换系统 161
三、波丽洛(Bolero)电子单据 163
四、结论 164
第七节 转换提单 164
第六章 海牙/维斯比规则的适用 167
第一节 规则的适用 167
一、规则适用的运输种类 167
二、除外货物 170
三、规则适用的期间 174
第二节 规则的法律效力 176
第三节 海牙/维斯比规则的基本规定 179
一、承运人的责任 179
二、承运人的权利和免责 186
三、其他规定 199
第四节 租船合同中并入海牙/维斯比规则 201
一、并入的效力 203
第七章 提单——汉堡规则 206
第一节 介绍 206
第二节 规则的适用范围 206
第三节 承运人的基本责任 207
一、一般定义 207
二、特别情况下的特定条款 209
第四节 责任限制 212
一、限制责任权利的丧失 213
第五节 其他条款 214
一、提单的签发 214
二、诉讼时效 215
三、危险货物 215
四、司法管辖 216
五、“承运人”定义 216
第六节 采纳汉堡规则的若干问题 217
第七节 晚近发展 219
第八章 提单——鹿特丹规则 221
第一节 介绍 221
第二节 规则的适用范围 222
第三节 承运人的基本责任 223
第四节 特定情况下的特别规定 224
一、甲板货运输 224
二、动物和某些其他货物 225
三、危险货物 225
第五节 核心条款 225
一、“承运人”定义 225
二、运输文件 226
三、绕航 227
四、迟延交付货物 227
五、责任限制 228
六、诉讼时效 228
七、约定排除适用 229
八、批量合同 229
第六节 辅助规定 230
一、货物交付 230
二、控制方的权利 231
三、权利转让 231
第七节 司法管辖和仲裁 232
一、司法管辖 232
二、仲裁 233
第九章 租船合同下签发的提单 234
第一节 向承租人签发的提单 234
第二节 向第三方托运人签发的提单 235
一、谁是承运人? 235
二、合同条款是什么? 238
第三节 承租人背书提单给第三方 242
第四节 船东对承租人的追索权 243
第十章 联运中的问题 244
第一节 承运人的责任 245
一、损失的发生地 245
二、责任限制 246
三、侵权诉讼中的索赔 247
第二节 联合运输与单证信用 248
第三节 转运的效力 249
一、转运与单证信用 250
第四节 1980年多式联运公约 250
第四部分 租船合同的一般问题 255
第十一章 免责 255
第一节 普通法下的免责 255
一、天灾 255
二、公敌行为 256
三、固有缺陷 257
第二节 合同免责 257
一、海上风险 257
二、双方互有责任碰撞条款 258
三、政府管制 260
四、罢工或停工 262
五、包装不善 264
第三节 海牙/维斯比规则中的免责 264
一、船长、船员、引航员或承运人的代理人在航行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过失或未尽责 265
二、火灾,但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所引起的除外 267
三、兜底免责 269
第四节 免责的除外 270
一、疏忽过失 271
二、不适航 271
三、根本性违约 271
第十二章 责任限制 273
第一节 概述 273
第二节 1995年《商业运输法案》 274
一、适用对象 274
二、适用的索赔范围 276
三、责任限额 276
四、打破限制 278
第十三章 运费 280
第一节 基本义务 280
一、运费计算 281
二、运费扣减 281
三、绕航的后果 282
第二节 预付运费 283
第三节 运费的特殊种类 286
一、总额运费 286
二、按比例计取的运费 287
三、返程运费 288
四、空舱费 288
第四节 运费的支付 289
一、谁应当支付运费 289
二、应当向谁支付运费 291
第十四章 船东的留置权 294
第一节 普通法上的留置权 294
一、行使普通法中运费留置权的要件 294
第二节 明示的合同留置权 295
一、合同留置权的特征 296
二、转租运费的留置权 297
三、责任终止条款 299
第五部分 争议解决 303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303
第一节 冲突法问题 303
一、英国法院的管辖权 303
二、挑选法院 305
三、法律选择 314
第二节 诉讼担保 321
一、对物诉讼 322
二、冻结禁令 323
第三节 仲裁 326
一、1996年仲裁法案 327
二、基本原则 328
三、仲裁类型 329
四、仲裁的开始 330
五、对仲裁裁决的上诉 330
六、针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其他挑战方法 334
七、法庭对仲裁程序的控制 334
八、仲裁裁决的执行 336
第十六章 违约 338
第一节 违约的表现形式 338
一、预期违约 338
第二节 违约后果 340
一、条件和保证 340
二、中间性条款 342
三、毁约的后果 343
第三节 损害赔偿诉讼 345
一、间接损害 346
二、损害计算 350
三、确定损害范围的其他考量因素 353
第四节 损害赔偿之外的救济 355
一、强制履行 355
二、禁令 356
附 录 361
附录一 1855年提单法案 361
附录二 1924年海牙规则 363
附录三 1971年海上货物运输法 372
附录四 1992年海上货物运输法 383
附录五 1978年汉堡规则 388
附录六 鹿特丹规则 409
附录七 国际海事组织统一海运单规则 453
附录八 国际海事组织电子提单规则 456
附录九 2001巴尔康格式租约 461
附录十 94金康格式租约 474
附录十一 油轮程租格式合约6 481
附录十二 1939巴尔的摩格式合约(2001年修订版) 502
附录十三 纽约土产交易所租约(46格式) 508
附录十四 纽约土产交易所租约(93格式) 513
附录十五 油轮期租格式合约4(2003年修订版) 528
附录十六 1978年班轮提单格式 546
附录十七 2000年班轮提单格式 551
附录十八 康金提单格式 554
附录十九 马士基班轮提单格式 557
附录二十 英国船运总会格式提单 562
附录二十一 多式联运提单 565
附录二十二 马士基班轮运单 570
索引 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