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1
第一章 刑法目的的现代性问题 13
第一节 刑法究竟有无目的:刑法目的的存在之辩 13
第二节 是惩罚还是保护:刑法目的的阿基米德支点 22
第三节 如何周延地保护个体与社会:刑法目的的阿咯琉斯之踵 32
第二章 个体与社会的关系本体及其刑法保护 75
第一节 个体与社会的对立在关系中得以消解 75
第二节 刑法保护的是消解了个体与社会的关系——通过对个罪的反思 104
第三节 刑法目的的关系论与狭义刑法学的若干问题 115
第三章 关系实在的内在价值及其刑法实现 141
第一节 人与自然的关系层面:环境权的“生态主义”刑法观 143
第二节 人与人的层面之一:内在的商谈理性及其刑法保护的过程取向 152
第三节 人与人的层面之二:内在社群主义及其刑法保护的实质取向 166
第四章 刑法目的的关系论对我国刑法文化和刑事政策的影响 192
第一节 对我国刑法文化的影响 192
第二节 对我国刑事政策的影响 207
结语 222
参考文献 224
后记 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