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第一章 传统社会行政争议的解决与清末行政诉讼的构想 5
第一节 中国传统社会行政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5
一、传统社会行政权力运行的机制 6
二、传统社会中行政权力的制衡与行政争议的预防 13
三、从“民告官”看传统社会行政争议的处理 25
第二节 清末立宪背景下的《行政裁判院官制草案》 35
一、西方宪政、人权的中国解读 37
二、清末“官制改革”中的《行政裁判院官制草案》 49
第二章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行政诉讼立法 67
第三章 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的行政诉讼 78
第一节 民国初年的平政院 78
一、行政诉讼模式的选择 79
二、平政院的设置 84
三、平政院的职权 87
四、平政院的成员 94
五、平政院的历史价值 99
第二节 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的行政诉讼法 105
一、行政诉讼的当事人 111
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117
三、起诉 124
四、举证责任 128
五、裁决 130
六、执行 133
第三节 民国北京政府时期行政诉讼的困境 135
一、肃政厅:平政院中的历史遗迹 136
二、《行政诉讼法》对于本土国情的漠视 141
三、民初行政诉讼制度之反思 144
第四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行政诉讼 147
第一节 行政诉讼机构 147
一、行政法院的沿革 147
二、行政法院的组织结构与编制 159
三、行政法院的职能 169
第二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行政诉讼审判制度 181
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行政救济制度体系 182
二、南京国民政府行政诉讼制度规定 190
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223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行政诉讼制度的实践 236
一、行政法院收结案件的情况 236
二、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与判决情况 245
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行政诉讼的实效 253
结语 259
附录 制度内外的困境——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行政诉讼制度实效不彰的原因及其启示 267
参考书目 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