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开普敦公约》和《铁路车辆议定书》简史 1
第二篇 《开普敦公约》的基本内容 4
第三篇 《铁路车辆议定书》的基本内容 107
第四篇 《开普敦公约》的理解与适用 142
第五篇 《铁路车辆议定书》的理解与适用 258
附录一 《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中英文对照) 298
附录二 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关于铁路车辆特定问题的议定书(中英文对照) 358
附录三 最终案文 399
附录四 关于建立监管机关和铁路车辆国际登记处的第一号决议 403
附录五 关于铁路车辆国际登记处的执行与使用的技术援助的第二号决议 405
附录六 关于表达本会议对卢森堡政府组织本会议的感谢及指定卢森堡为铁路车辆国际登记处东道国的第三号决议 406
附录七 关于对公约和铁路车辆议定书的正式评述的第四号决议 407
附录八 关于《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第2条第3款(c)项和第51条的第五号决议 408
附录九 关于本议定书第15条第5款登记官责任规则的第六号决议 409
附录十 《开普敦公约》与《铁路车辆议定书》声明一览表 410
附录十一 公约和议定书制定大事记 412
附录十二 重要文件目录 421
索引 427
译后记 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