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编 3
第一章 公诉证据原理 3
第一节 刑事诉讼证据一般原理 3
第二节 公诉证据概述 13
第三节 公诉证据标准 22
第二章 公诉证据的共性标准 26
第一节 犯罪主体公诉证据标准 26
第二节 犯罪客体公诉证据标准 34
第三节 犯罪主观方面公诉证据标准 35
第四节 影响定罪量刑情节的公诉证据标准 38
下编 45
第三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45
第一节 放火罪 45
第二节 爆炸罪 48
第三节 投放危险物质罪 51
第四节 破坏电力设备罪 55
第五节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58
第六节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64
第七节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69
第八节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74
第九节 交通肇事罪 78
第十节 重大责任事故罪 82
第十一节 消防责任事故罪 87
第四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90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90
第二节 生产、销售假药罪 98
第三节 生产、销售劣药罪 103
第四节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109
第五节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116
第六节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124
第七节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130
第八节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135
第九节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142
第十节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146
第十一节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156
第十二节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163
第十三节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167
第十四节 持有、使用假币罪 170
第十五节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73
第十六节 内幕交易罪 180
第十七节 集资诈骗罪 187
第十八节 贷款诈骗罪 192
第十九节 票据诈骗罪 197
第二十节 金融凭证诈骗罪 202
第二十一节 信用卡诈骗罪 206
第二十二节 逃税罪 211
第二十三节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216
第二十四节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220
第二十五节 侵犯著作权罪 225
第二十六节 合同诈骗罪 232
第二十七节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38
第二十八节 非法经营罪 245
第二十九节 强迫交易罪 258
第三十节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263
第三十一节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267
第五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271
第一节 故意杀人罪 271
第二节 过失致人死亡罪 281
第三节 故意伤害罪 285
第四节 过失致人重伤罪 292
第五节 强奸罪 295
第六节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301
第七节 猥亵儿童罪 305
第八节 非法拘禁罪 309
第九节 绑架罪 313
第十节 拐卖妇女、儿童罪 318
第十一节 诬告陷害罪 328
第十二节 非法侵入住宅罪 332
第十三节 刑讯逼供罪 335
第十四节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339
第六章 侵犯财产罪 342
第一节 抢劫罪 342
第二节 盗窃罪 355
第三节 诈骗罪 363
第四节 抢夺罪 369
第五节 职务侵占罪 374
第六节 挪用资金罪 379
第七节 敲诈勒索罪 385
第八节 故意毁坏财物罪 390
第九节 破坏生产经营罪 394
第七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399
第一节 妨害公务罪 399
第二节 招摇撞骗罪 405
第三节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408
第四节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413
第五节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419
第六节 聚众斗殴罪 426
第七节 寻衅滋事罪 431
第八节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438
第九节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446
第十节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448
第十一节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453
第十二节 赌博罪 466
第十三节 开设赌场罪 470
第十四节 伪证罪 476
第十五节 妨害作证罪 479
第十六节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482
第十七节 窝藏、包庇罪 484
第十八节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488
第十九节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495
第二十节 脱逃罪 501
第二十一节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504
第二十二节 骗取出境证件罪 507
第二十三节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510
第二十四节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513
第二十五节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516
第二十六节 偷越国(边)境罪 519
第二十七节 非法行医罪 521
第二十八节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526
第二十九节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531
第三十节 非法狩猎罪 536
第三十一节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540
第三十二节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545
第三十三节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 549
第三十四节 盗伐林木罪 552
第三十五节 滥伐林木罪 556
第三十六节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560
第三十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563
第三十八节 非法持有毒品罪 581
第三十九节 组织卖淫罪 584
第四十节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588
第四十一节 嫖宿幼女罪 590
第四十二节 制作、复制、贩卖、出版、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593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603
第一节 贪污罪 603
第二节 挪用公款罪 616
第三节 受贿罪 628
第四节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645
第五节 行贿罪 649
第六节 介绍贿赂罪 654
第七节 单位行贿罪 657
第八节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660
第九节 私分国有资产罪 663
第九章 渎职罪 666
第一节 滥用职权罪 666
第二节 玩忽职守罪 675
第三节 徇私枉法罪 684
第四节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689
第五节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693
第六节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697
第七节 食品监管渎职罪 701
第八节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705
后记 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