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立法目的 1
第二条环境的含义 2
第三条适用范围 3
第四条基本国策 4
第五条基本原则 5
第六条环境保护义务 5
第七条环保科教 7
第八条加大财政投入 8
第九条环保宣传与舆论监督 8
第十条环保工作管理体制 9
第十一条奖励 10
第十二条环境日 10
第二章 监督管理 11
第十三条环保规划 11
第十四条政策制定考虑环境影响 12
第十五条环境质量标准制定 13
第十六条 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 15
第十七条环境监测 16
第十八条预警机制制定 17
第十九条环境影响评价 18
第二十条 区域联防联控 19
第二十一条鼓励和支持措施 19
第二十二条鼓励和支持减排企业 21
第二十三条环境污染整治企业 23
第二十四条现场检查制度 24
第二十五条环保部门行政强制措施权 25
第二十六条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27
第二十七条人大监督 29
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29
第二十八条地方政府改善环境质量 29
第二十九条生态保护红线 30
第三十条保护生物多样性 32
第三十一条生态保护补偿 33
第三十二条保护大气、水、土壤 34
第三十三条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 35
第三十四条海洋环境保护 36
第三十五条城乡建设的环境保护 37
第三十六条绿色采购、绿色消费 38
第三十七条地方政府组织处理生活废弃物 39
第三十八条公民环境保护义务 39
第三十九条 国家监测制度和研究 40
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41
第四十条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41
第四十一条防污设施的设计、施工与投产 41
第四十二条排污者防治污染责任 42
第四十三条排污费和环境保护税 43
第四十四条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45
第四十五条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46
第四十六条 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 48
第四十七条 突发环境事件处理 48
第四十八条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物品安全控制和管理 50
第四十九条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 51
第五十条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资金支持 52
第五十一条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和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建设 53
第五十二条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53
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55
第五十三条环境权利及其保障机制 55
第五十四条环境信息公开 56
第五十五条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57
第五十六条公众参与 59
第五十七条举报 60
第五十八条环境公益诉讼 61
第六章 法律责任 63
第五十九条按日计罚制度 63
第六十条超标超总量的法律责任 65
第六十一条擅自开工建设的法律责任 66
第六十二条违规公开环境信息的法律责任 67
第六十三条行政拘留 67
第六十四条侵权责任 69
第六十五条环境服务机构与污染者的连带责任 70
第六十六条诉讼时效期间 72
第六十七条上级对下级进行监督 73
第六十八条监管部门的法律责任 75
第六十九条刑事责任 78
第七章 附则 79
第七十条施行日期 79
附 录 8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 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8月29日) 8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修正) 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修订) 1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28日) 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订) 1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修正) 15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3年12月28日修正) 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