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与商标法实施条例修改条文释义》PDF下载

  • 购买积分:12 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袁曙宏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4
  • ISBN:9787509353998
  • 页数:324 页
图书介绍: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改是我国商标法律制度的一次重大完善。随着商标法的修改需要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进行修改。2014年4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令,公布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结合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修改的条文,法制办教科文卫司编写了该书,对修改的法律条文进行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3

商标法修改导读 3

商标法修改条文释义 8

第一章 总则 8

一、第四条【申请商标注册条件】 8

二、第六条【商标强制注册】 9

三、第七条【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的原则】 9

四、第八条【商标的构成要素】 12

五、第十条【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范围】 14

六、第十一条【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16

七、第十三条【驰名商标的保护】 16

八、第十四条【驰名商标的认定】 17

九、第十五条【恶意注册他人商标】 20

十、第十八条【商标代理】 21

十一、第十九条【商标代理机构】 22

十二、第二十条【商标代理行业组织对会员的管理】 25

十三、第二十一条【商标国际注册】 26

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 28

十四、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的提出】 28

十五、第二十三条【注册申请的另行提出】 30

十六、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的变更】 30

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标准 31

十七、第二十八条【初步审定并公告】 31

十八、第二十九条【商标注册申请内容的说明和修正】 33

十九、第三十三条【商标异议和商标的核准注册】 34

二十、第三十二条【在先权利与恶意抢注】 35

二十一、第三十四条【驳回商标申请的复审】 36

二十二、第三十五条【商标异议的处理】 37

二十三、第三十六条【有关决定的生效及效力】 42

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 45

二十四、修改第四章章名 45

二十五、第四十条【续展手续的办理】 45

二十六、第四十二条【注册商标的转让】 47

二十七、第四十三条【商标许可备案】 49

第五章 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 50

二十八、修改第五章章名 50

二十九、第四十四条【注册不当的商标】第四十五条【违法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注册商标】 51

三十、删除【申请裁定的限制】 54

三十一、第四十六条【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决定生效的时间】 55

三十二、第四十七条【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 55

第六章 商标使用的管理 57

三十三、第四十八条【商标的使用】 57

三十四、第四十九条【违法使用注册商标】 58

三十五、删除【对使用注册商标商品的质量管理】 62

三十六、第五十条【对被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的商标的管理】 62

三十七、第五十一条【对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管理】 63

三十八、第五十二条【非法使用未注册商标法律责任】 63

三十九、第五十三条【违反驰名商标使用的规定】 64

四十、第五十四条【对撤销或不予撤销注册商标决定的复审】 64

四十一、第五十五条【撤销注册商标决定的生效】 65

四十二、删除【对决定不服的起诉】 66

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67

四十三、第五十七条【商标侵权行为种类】 67

四十四、第五十八条【规范他人商标用作企业名称】 69

四十五、第五十九条【商标要素正当使用和商标共用】 70

四十六、第六十条【商标侵权行为的司法、行政救济】 72

四十七、第六十二条【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的职权】 74

四十八、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确定】 75

四十九、第六十四条【商标侵权纠纷中的免责情形】 78

五十、第六十五条【临时措施】 80

五十一、第六十六条【证据保全】 81

五十二、第六十八条【商标代理机构的责任】 82

五十三、第七十一条【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87

商标法实施条例修改导读 87

商标法实施条例修改条文释义 90

第一章 总则 90

一、删除【商标使用的定义】 90

二、删除【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商品的规定】 90

三、删除【商标国际注册具体办法由工商总局制定的规定】 91

四、第三条【驰名商标认定的程序】 91

五、第五条【外国申请者文件的接收】 92

六、第八条【电子申请】 93

七、第九条【申请人递交文件的时间确定和基本要求】 94

八、第十条【送达】 98

九、第十一条【不计入商标审查、审理期限的期间】 102

十、第十二条【期限的计算】 105

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 108

十一、第十三条【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商标标志说明文件】 108

十二、第十四条【商标注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10

十三、第十五条【商标注册申请表的填写与形式】 111

十四、第十六条【共同申请】 111

十五、第十七条【商标注册申请的变更与转让】 112

十六、第十八条【商标申请日期】 112

十七、第二十条【要求优先权的手续】 113

第三章 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 115

十八、第二十一条【初步审定与驳回】 115

十九、第二十二条【商标申请的分割】 116

二十、第二十三条【商标注册申请的说明与修正】 119

二十一、第二十四条【商标异议的提出】 119

二十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商标异议的受理】 120

二十三、第二十七条【商标异议答辩与补充证据】 122

二十四、第二十八条【异议商标的注册】 123

二十五、第二十九条【申请或注册文件的更正】 125

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 126

二十六、第三十条【变更商标注册人】 126

二十七、第三十一条【注册商标的转让】 127

二十八、第三十二条【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移转】 128

二十九、第三十三条【注册商标的续展】 130

第五章 关于商标国际注册 131

三十、第三十四条【商标国际注册的概念】 132

三十一、第三十五条【原属国】 134

三十二、第三十六条【基础注册或者基础申请】 135

三十三、第三十七条【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对象】 136

三十四、第三十八条【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材料】 137

三十五、第三十九条【商标国际注册中的商品与服务的范围】 138

三十六、第四十条【商标注册国际申请受理】 139

三十七、第四十一条【商标国际注册缴费】 140

三十八、第四十二条【指定中国领土延伸申请的审查】 141

三十九、第四十三条【指定中国领土延伸申请提交的材料】 142

四十、第四十四条【商标国际注册的公告】 143

四十一、第四十五条【对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提出异议】 143

四十二、第四十七条【指定中国领土延伸申请转让】 145

四十三、第四十八条【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办理删减】 146

四十四、第四十九条【国际注册商标的撤销与无效】 146

四十五、第五十条【商标法和本条例部分规定不适用于办理商标国际注册】 148

第六章 商标评审 151

四十六、删除【商标争议的概念】 151

四十七、删除【商标撤销法律效力的规定】 152

四十八、第五十一条【商标评审的定义】 152

四十九、第五十二条至第五十六条【商标评审的审理范围】 153

五十、第五十九条【商标评审答辩与补充证据】 159

五十一、第六十条【口头审理】 160

五十二、第六十一条【申请人撤回评审申请】 161

五十三、第六十二条【撤回评审申请的后果】 161

第七章 商标使用的管理 163

五十四、删除【自行改变转让注册商标的法律责任】 163

五十五、删除【撤销注册商标生效时间的规定】 163

五十六、删除【使用商标违规罚款的规定】 164

五十七、删除【注销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注册商标的规定】 164

五十八、第六十四条【申请商标局补发、出具有关商标文件】 165

五十九、第六十五条【成为通用名称的商标撤销】 166

六十、第六十六条【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撤销】 167

六十一、第六十七条【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168

六十二、第六十八条【部分撤销与部分宣告无效】 169

六十三、第六十九条【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备案】 169

六十四、第七十条【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170

六十五、第七十一条【未标明被许可人名称与产地的法律责任】 171

六十六、第七十三条【商标注销的程序】 171

六十七、第七十四条【商标被撤销或者被注销的后果】 172

第八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173

六十八、删除【他人对注册商标相关标志有权正当使用的规定】 173

六十九、删除【对商标专用权侵权人罚款数额的规定】 173

七十、删除【将他人驰名商标用作企业字号的规定】 174

七十一、第七十五条【为他人侵犯商标专用权中提供便利条件的含义】 174

七十二、第七十六条【将他人注册商标用作商品名称或者装潢的侵权行为】 175

七十三、第七十八条【计算违法经营额考虑因素】 175

七十四、第七十九条【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情形】 177

七十五、第八十条【销售不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且能证明是自己合法取得的法律责任】 178

七十六、第八十一条【商标权属存在争议的界定】 178

七十七、第八十二条【商标侵权案件中权利人的辨认】 179

第九章 商标代理 180

七十八、第八十三条【商标代理定义】 180

七十九、第八十四条【商标代理机构】 181

八十、第八十五条【商标代理人】 183

八十一、第八十六条【商标代理机构及代理人签章】 184

八十二、第八十七条【商标代理机构禁止从事的行为】 184

八十三、第八十八条【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行为】 185

八十四、第八十九条【对商标代理机构违法行为的查处】 186

八十五、第九十条【停止受理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业务】 187

八十六、第九十一条【商标代理行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187

第十章 附则 188

八十七、删除【商标代理管理办法授权立法的规定】 188

八十八、第九十二条【在先使用的服务商标使用规则】 188

八十九、第九十三条【商品服务分类、申请文件格式和评审规则制定机关】 189

九十、第九十五条【商标权证效力】 190

九十一、第九十六条【商标公告】 190

九十二、第九十七条【商标注册申请费用】 191

九十三、第九十八条【生效时间】 191

附录 195

附录一:新旧对照表 1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改前后对照表 1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修改前后对照表 228

附录二:法律文件 2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27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 288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300

工商总局关于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3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 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