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令 1
教育部公布中央观象台办事规则令 第四十二号 1
教育部公布教育部保存文件规则令 第四十号 7
教育部公布教育部图书室规则令 第四十一号 12
教育部公布颁发历书条例 第四十三号 14
教育部公布翻印历书条例 第四十四号 15
教育部修正颁发历书条例 第四十六号 16
教育部限制法政学校招考别科生令 第五十二号 17
教育部修正教育部分科规程令 第五十三号 18
教育部修正教育部办事规则请假规则及会议规则令 第五十五号 22
教育部公布收受转学学生规则令 第五十六号 32
教育部公布领事经理华侨学务规程令 第五十七号 35
修正教育部官制案 教令第四十二号 36
教育部公布留欧官费学生规约令 第六十六号 40
教育部公布视学留部办事规程令 第六十七号 43
教育部公布管理留学日本自费生暂行规程 第三号 45
教育部公布经理留学日本学生事务暂行规程 第四号 45
教育部改正小学校令等条文令 第七号 57
教育部修正审定教科用图书规程令 第八号 57
教育部公布侨民子弟回国就学规程令 第九号 60
教育部通令各省划还学务经费令 第十号 61
教育部公布半日学校规程令 第十一号 62
教育部公布加改元年第六号部令条文令 第十二号 64
训令 65
教育部禁止学生投入政党训令 第三十五号 65
教育部通行中等以上学校保存学生试卷训令 65
教育部催饬实业学校迅速报部训令 第七号 66
教育部停止各省图书审查会训令 第二十三号 67
教育部变通收受转学学生规则训令 第三十一号 67
教育部订定学校周年概况报告程式及说明训令 第四十五号 68
教育部郑重地方教育职务之执行训令 第七十八号 71
教育部注意普及教育训令 第八十四号 71
咨告 75
教育部通咨各省民政长请饰各讲演机关将所有讲稿汇报审核文 75
教育部咨各省民政长捐赀兴学请奖应造具事实表册报部文 76
教育部咨各省民政长人民指赀兴学由各省给奖者应年终汇报本部文 77
教育部划一学校报部表式布告 78
教育部通咨各省行政公署请转饬各属将教育经费切实维持筹划并严禁挪用文 81
教育部咨各省地方自治机关未成立之处地方学务补救方法应速查明报部文 82
教育部拟定毕业生请改毕业证书办法布告 83
教育部咨各省计画全省师范及中学校大概情形报部文 84
教育部咨各省民政长请饬省外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酌量停办或改为讲习科文 85
教育部整顿大学布告 87
教育部呈拟暂行停派留东学生各办法文 88
教育部咨各省师范及小学校注重国文手工图画音乐文 89
教育总长呈前规定之中央学会法应卽作为无效文 90
教育部咨各省民政长知照裁撤留学经理员文 92
教育部咨各省规定各省高等小学及中学师范专门各学校发给毕业证书办法文 94
教育部更正前定毕业分数表式 95
教育部通咨各省初高小学校各生於毕业後未届升学时期应设补习科温习课程文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