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云南边疆行政人员手册[1944.1] 1
二 云南省乡镇造产实施办法[1944.1] 76
三 云南省各市县选举区乡镇长实施方案[1944.1] 84
四 云南省人民控告地方官吏递呈办法[1944.1] 110
五 云南省民政厅处理地方官吏被控案件办法[1944.1] 114
六 云南省民政厅边疆行政设计委员会组织规程[1944.1] 120
七 云南省政府为准行政院签送关于民族及边疆问题事令秘书处(1944.27) 123
八 云南省政府为拟报『云南省选县户口普查办法』训令省民政厅(1944.9) 127
九 云南省民政厅为拟订『云南省设治局组织规程』一案呈省政府(1944.12.20) 134
一○ 云南省政府令发『云南省各机关设置统计机构暂行办法』(1945.4.21) 159
一一 云南省政府训令省民政厅检送该厅办事细则(1945.6.5) 附:民政厅各科室办事细则 188
一二 云南省政府抄发『云南省设治局组织规程』训令省民政厅遵照(1945.7.20) 260
一三 云南省民政厅分层负责办事细则(1945.9.7) 283
一四 云南省民政厅修订『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暂行条例』(1946.1) 325
一五 云南省民政厅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办事通则(1946.1) 334
一六 云南省民政厅拟『云南省县自治法草案』(1946.1) 343
一七 卢汉与国民政府就推选少数民族国大代表的往来电文(1946.3.4) 365
一八 云南省政府为抄发内政部关于收复区实施户口清查办法给云南省民政厅的训令(1946.3.15) 368
一九 云南省民政厅为拟具『云南省收复区实施户口清查办法施行细则』呈省政府(1946.4.22) 379
二○ 云南省政府准内政部函为修订『行政专署及区保安司令部合并组织办法』的训令(1946.8.16) 397
二一 云南省民政厅为遵令拟订各专署组织成立事项呈省政府(1946.11.16) 411
二二 云南省政府为抄送乡镇一览表事训令省民政厅(1947.3.4) 421
二三 云南省政府令省民政厅查照军事机关或部队征雇民工办法(1947.7.30) 425
二四 云南省政府为核议河口、麻栗坡区域仍划还附近各县案指令省民政厅(1947.9) 附『中法边境会巡章程』『对汛办事章程』 433
二五 云南省民政厅为澜沧县政府呈报巡视情形一案指令知照(1947.10.19) 478
二六 内政部为麻栗坡对汛区依法不得设立参议会案代电省政府(1947.10.22) 495
二七 云南省民政厅边疆行政设计委员会征集边疆文物办法(1948) 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