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云南省政府、省民政厅为八撮设治局呈报改用梁河新名日期的指令(1933.1.21) 1
二 云南省民政厅为筹备砚山设治专员请准成立一等设治局各情呈省政府(1933.3.2) 9
三 云南省政府为筹备砚山设治局专员呈报筹备砚山设治详情及请发委状一案的训令(1933.3.31) 20
四 云南省民政厅为金河猛丁并治委员陈子鉴呈报查勘并治各事宜及意见一案的指令(1934.2.10) 51
五 云南省民政厅为金河猛丁并治委员陈子鉴函呈查勘情形一案的指令(1934.3.1) 72
六 云南省民政厅为金河教育局长韩叶桐等呈请保留金河分划权责一案的指令(1934.3.31) 88
七 云南省民政厅为第五区政务视察员呈报考察金河平河并治情形一案给金平县长的训令(1934.9.4) 124
八 云南省政府为平河设治局呈报接收金河区域情形一案的指令(1934.9.21) 127
九 蒙自县地方自治概况(1943.123) 162
一○ 云南省各属实施新县制考核表(1944.1.1) 186
一一 云南省第二十七区政务督导员盛恩隆为蒙自县县长李炳垣政绩报告书呈报省民政厅(1944.2.16) 224
一二 屏边县政府呈报民国三十三年度工作计划书(1944.7.25) 260
一三 个旧县政府民国三十四年度施政工作计划(1945.5.23) 279
一四 个旧县政府民国三十四年度工作概况(1945.12.1) 341
一五 个旧县会计室工作报告民国三十五年一到八月累计表(1946.9.20) 432
一六 个旧县政府财政科民国三十五年度工作报告书(1946.9.21) 433
一七 个旧县政府民国三十五年度工作报告[1946] 480
一八 个旧县各乡镇积谷数及仓廒所在地简表[1946] 494
一九 个旧县政府户籍室民国三十五年度工作概况(1946.2.22) 496
二○ 蒙自县政府民国三十五年度工作报告(1946.9.30) 504
二一 云南省政府为云南贵州监察使建议改善滇东各县县政一案给省民政厅的训令(1947.6.5) 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