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1
第一节 仲裁的概念 2
第二节 仲裁的特点 2
第三节 仲裁与诉讼和调解的区别 4
第四节 仲裁的历史沿革 5
第五节 仲裁的性质 9
第六节 仲裁的类型 13
第七节 各国仲裁立法的概况 16
第八节 我国仲裁立法的概况 18
第九节 我国仲裁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21
第二章 仲裁协议 26
第一节 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书面形式 27
第二节 仲裁协议效力的实质要件 32
第三节 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53
第四节 仲裁协议的效力 58
第五节 多份合同情形下仲裁协议之效力认定 60
第六节 仲裁协议之效力延伸 66
第三章 可仲裁事项及其范围 73
第一节 可仲裁事项和可仲裁范围的概念 74
第二节 我国立法关于可仲裁范围的规定 75
第三节 特定事项的可仲裁性问题 76
第四节 不可仲裁事项 91
第五节 仲裁主体资格 96
第四章 仲裁时效 104
第一节 中国仲裁法下的仲裁时效 105
第二节 中国仲裁法下仲裁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109
第五章 仲裁管辖权异议 116
第一节 仲裁管辖权异议概述 117
第二节 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管辖权异议 123
第三节 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或管辖确认之诉 125
第六章 仲裁财产保全与证据保全 136
第一节 仲裁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的决定主体 137
第二节 我国的仲裁保全制度 139
第三节 证据保全 157
第七章 仲裁证据 163
第一节 仲裁证据制度与诉讼证据制度之差异 164
第二节 仲裁证据的种类 168
第三节 证人证言 174
第四节 专家证人 176
第五节 鉴定 179
第六节 仲裁庭调查取证 184
第七节 境外证据的公证与翻译 186
第八章 仲裁程序 188
第一节 仲裁申请 189
第二节 仲裁程序的开始和仲裁申请的受理 195
第三节 仲裁答辩 199
第四节 合并仲裁 201
第五节 送达 207
第六节 仲裁庭的组成 214
第七节 仲裁参与人 225
第八节 仲裁审理方式 231
第九节 仲裁审理程序 235
第十节 审理程序中需特殊处理的事务 239
第十一节 加速仲裁 240
第十二节 举证 242
第十三节 质证 243
第九章 仲裁的法律适用 251
第一节 仲裁涉外性和国际性的界定 252
第二节 仲裁地/裁决作出地——确定仲裁适用法律的一个重要连接因素 256
第三节 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 260
第四节 当事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265
第五节 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 266
第六节 仲裁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 268
第十章 仲裁裁决 278
第一节 裁决的类型 279
第二节 裁决的作出 286
第三节 仲裁裁决的补正 287
第四节 仲裁费用 289
第十一章 仲裁裁决的撤销 298
第一节 我国仲裁裁决撤销制度概述 299
第二节 撤销仲裁裁决之各项情形 304
第三节 重新仲裁 318
第十二章 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或执行 321
第一节 内国裁决和外国裁决的区分 322
第二节 同时适用“领域标准”和“仲裁机构所在地标准”造成的困惑 324
第三节 内国仲裁裁决的执行 327
第四节 内地(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认可)和/或执行 333
第五节 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349
第六节 法院执行仲裁裁决的措施 366
第七节 法院执行期限 367
第十三章 仲裁机构介绍 369
第一节 国外仲裁机构介绍 370
第二节 我国主要仲裁机构介绍 372
第三节 我国港澳台地区仲裁机构介绍 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