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卷 物的所有权的取得和丧失 1
第一章 总则 3
第一节 适用范围及与其他条款的关系 3
第Ⅷ-1:101条 适用范围 3
第Ⅷ-1:102条 物的登记 12
第Ⅷ-1:103条 其他条款的优先性 30
第Ⅷ-1:104条 第一卷至第三卷的规则的适用 32
第二节 定义 33
第Ⅷ-1:201条 物 33
第Ⅷ-1:202条 所有权 34
第Ⅷ-1:203条 共同所有权 46
第Ⅷ-1:204条 有限物权 63
第Ⅷ-1:205条 占有 65
第Ⅷ-1:206条 自主占有人占有 92
第Ⅷ-1:207条 有限权利占有人占有 113
第Ⅷ-1:208条 通过占有辅助人的占有 125
第三节 进一步的一般规定 130
第Ⅷ-1:301条 可转让性 130
第二章 基于让与人的权利或权限的所有权转让 133
第一节 依据本章转让的要件 133
第Ⅷ-2:101条 所有权转让的一般要件 133
第Ⅷ-2:102条让与人的权利或权限 195
第Ⅷ-2:103条 就所有权转让时间的协议 207
第Ⅷ-2:104条 交付 222
第Ⅷ-2:105条 等同交付行为 255
第二节 效力 286
第Ⅷ-2:201条 所有权转让的效力 286
第Ⅷ-2:202条 自始无效、事后撤销、退出、解除和撤销的效力 346
第Ⅷ-2:203条 附条件转让 380
第三节 特别规定 405
第Ⅷ-2:301条 多重让与 405
第Ⅷ-2:302条 间接代理 421
第Ⅷ-2:303条 交易链条中直接交付时的所有权转让 435
第Ⅷ-2:304条 未经请求的货物的所有权的转让 450
第Ⅷ-2:305条 大宗货物组成部分的转让 460
第Ⅷ-2:306条 从大宗货物中的交付 470
第Ⅷ-2:307条 所有权保留下受让人的期待权 473
第三章 所有权的善意取得 479
第Ⅷ-3:101条 通过没有转让所有权的权利或授权人的善意取得 479
第Ⅷ-3:102条 善意取得没有负担有限物权的所有权 520
第四章 通过持续占有取得所有权 528
第一节 通过持续占有取得所有权的要求 528
第Ⅷ-4:101条 基本规则 528
第Ⅷ-4:102条 文物 566
第Ⅷ-4:103条 持续占有 573
第二节 取得所有权所要求的期间的额外规定 577
第Ⅷ-4:201条 无法律能力情形中期间的延长 577
第Ⅷ-4:202条 超出所有权人控制的阻碍的情形中的延长 591
第Ⅷ-4:203条 司法或其他程序情形中期间的延长或更新 596
第Ⅷ-4:204条 谈判情形中期间的延迟 606
第Ⅷ-4:205条 承认的情形中期间的结束 609
第Ⅷ-4:206条 应当考虑的前任的占有期间 612
第三节 持续占有取得所有权的法律效力 621
第Ⅷ-4:301条 取得所有权 621
第Ⅷ-4:302条 不当得利和损害赔偿非合同义务的规定下权利的消灭 628
第五章 加工、聚合和混合 632
第一节 一般规定 632
第Ⅷ-5:101条 意思自治及其他相关条款 632
第二节 默示规则和附加规定 658
第Ⅷ-5:201条 加工 658
第Ⅷ-5:202条 混合 694
第Ⅷ-5:203条 聚合 719
第Ⅷ-5:204条 关于担保物权的附加规定 732
第六章 所有权保护和占有保护 738
第一节 所有权保护 738
第Ⅷ-6:101条 所有权保护 738
第Ⅷ-6:102条 基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或其他法律行为而发生的物之转让的恢复 765
第二节 纯粹占有的保护 767
第Ⅷ-6:201条 非法剥夺和干扰之定义 767
第Ⅷ-6:202条 占有人自助 780
第Ⅷ-6:203条 取回权作为纯粹占有的保护 793
第Ⅷ-6:204条 纯粹占有保护的保护令权 794
第三节 更优占有之保护 826
第Ⅷ-6:301条 更优占有的恢复权 826
第Ⅷ-6:302条 获得保护令以保护更优占有 826
第四节 其他救济方式 840
第Ⅷ-6:401条 非合同责任 840
第七章 返还原物的其他问题 851
第Ⅷ-7:101条 适用范围 851
第Ⅷ-7:102条 占有期间物的灭失或损坏 860
第Ⅷ-7:103条 占有期间物的孳息、使用和其他收益 872
第Ⅷ-7:104条 占有期间物之花费或物的添附 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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