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刑法总论 1
一、刑法是干什么的? 1
二、什么是警察、检察官、法官的“尚方宝剑”? 3
三、哪些区域的哪些人犯罪由我国刑法处罚? 6
四、什么是犯罪? 8
五、哪些人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10
六、人在犯罪时的心态怎么区分? 13
七、犯罪行为有哪几种形式? 14
八、什么是正当防卫? 15
九、怎样才是紧急避险? 18
十、对预备阶段的犯罪如何处罚? 20
十一、犯罪未得逞如何处罚? 21
十二、怎样做才算中止犯罪? 22
十三、团伙犯罪和集团犯罪中有哪些角色? 23
十四、单位犯罪怎样处罚? 26
十五、刑罚的功能和目的是什么? 27
十六、主刑中哪种刑罚的处罚最轻? 29
十七、拘役是怎样的一种刑罚? 31
十八、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有什么区别? 31
十九、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33
二十、哪种刑罚会让贪财的人得不偿失? 36
二十一、哪种刑罚会剥夺犯罪分子的特定资格? 39
二十二、法院量刑都考虑哪些因素? 42
二十三、累犯分为哪几类? 43
二十四、犯罪后怎样才能获得从轻、减轻处罚? 45
二十五、犯多个罪法院怎样处罚? 46
二十六、哪种情况下可以暂时不用坐牢? 47
二十七、如何才能获得减刑? 49
二十八、怎样才能获得假释? 51
第二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55
一、敌我矛盾范畴的犯罪——危害国家、颠覆政权的犯罪 55
二、“无间道”——间谍犯罪 57
三、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叛变、叛逃的犯罪 58
第三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61
一、危害公共生活的系列犯罪之一——涉危险方法犯罪 61
二、危害公共生活的系列犯罪之二——涉公用工具、设施犯罪 68
三、危害公共生活的系列犯罪之三——涉恐怖、危险活动犯罪 74
四、危害公共生活的系列犯罪之四——涉枪支、弹药类犯罪 78
五、危害公共生活的系列犯罪之五——各类责任事故型犯罪 86
第四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98
一、企业和商人生产经营的“紧箍咒”——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 98
二、破坏关税制度的犯罪——走私犯罪 106
三、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也伤不起——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的犯罪 109
四、金融市场的管理秩序不容侵害——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 122
五、金融市场的信用秩序不容侵害——金融诈骗犯罪 145
六、和国家抢饭碗的犯罪——危害税收征管的犯罪 154
七、窃取他人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的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 163
八、市场经济秩序的“杀手”——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 171
第五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83
一、侵害“革命的本钱”的犯罪——侵犯生命、健康的犯罪 183
二、败坏正确的性价值观的犯罪——侵犯性的决定权的犯罪 192
三、合法的自由权利不容侵害——侵犯自由的犯罪 196
四、人不是商品——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 205
五、祖国的花朵不容玷污——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 209
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及罪犯都是人——司法工作人员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 213
七、个人的名誉和隐私不可小视——侵犯名誉、隐私的犯罪 214
八、公民的民主权利不得践踏——侵犯民主权利的犯罪 216
九、给予家庭比《婚姻法》更大力度的保护——妨害婚姻的犯罪 220
第六章 侵犯财产罪 222
一、永远发不了财的多发犯罪——盗窃犯罪 222
二、有一定技术含量的犯罪——诈骗犯罪 226
三、暴力实施的侵财犯罪——抢劫犯罪 234
四、最没有技术含量的侵财犯罪——抢夺犯罪 238
五、利用恐惧心理的犯罪——敲诈勒索犯罪 240
六、聚众哄抢难逃刑责——聚众哄抢犯罪 242
七、不劳而获不可取——侵占犯罪 243
八、私营企业的财产也受刑法保护——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犯罪 245
九、特定款物于公于私都动不得——挪用特定款物犯罪 247
十、损物泄愤等于自找麻烦——毁坏、破坏型侵犯财产犯罪 248
十一、劳动者的报酬不能欠——拒不支付型侵犯财产犯罪 251
第七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253
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犯罪 253
二、超越法律底线和“公、检、法、监”机关对着干的犯罪——妨害司法管理秩序的犯罪 282
三、发生在国(边)境地区的那些事儿——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的犯罪 290
四、糟蹋祖先留下的东西——妨害文物管理秩序的犯罪 293
五、破坏公共卫生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卫生管理秩序的犯罪 297
六、环境保护无小事——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管理秩序的犯罪 303
七、涉“毒”犯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 315
八、打击“皮条客”——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犯罪 326
九、涉“黄”犯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 333
第八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338
一、和平时期保护国防利益的重要依据——平时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 338
二、战争期间危害国防利益的行为——战时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 344
第九章 贪污贿赂罪 348
一、“公家的钱”不宜贪占——贪污犯罪 348
二、官员收钱、送官员钱都会构成犯罪——贿赂犯罪 357
第十章 渎职罪 367
一、所有公职人员均可构成的渎职犯罪——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367
二、专门惩治法官、检察官、警察(含狱警)的渎职犯罪——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372
三、具体领域渎职的惩治——特定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377
第十一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397
一、军人投降或叛逃——危害国防安全的犯罪 397
二、战争期间军人犯罪怎么处罚——危害战时利益的犯罪 398
三、军队里的“无间道”——危害军事秘密的犯罪 401
四、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不容侵害——危害部队装备物资的犯罪 402
五、军队的管理秩序不容破坏——妨害部队管理秩序的犯罪 403
参考文献 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