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1
陕甘宁边区政府致电——祝贺晋冀察边区党政委员会成立二周年纪念(一九四○年一月六日) 1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关中分区冲突情形及周围形势的复函(一九四○年一月十日) 2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各级教育干部不得任意调动(一九四○年一月十二日) 3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盐池县整理乡议会须注意布置与人选(一九四○年一月十六日) 3
陕甘宁边区政府复函——关于延川县征粮工作应与扩军工作同时进行动员的指示(一九四○年一月十七日) 4
附:刘景瑞同志关于征收救国公粮给边府的函 5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安定县召开区长、营长等联席会议的报告准予备查(一九四○年一月十八日) 7
附:安定县关于召开区长、营长等联席会议的报告 7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对延安县征粮扩军二次报告(一九四○年一月十九日) 9
附:延安县征粮与扩军工作第二次报告书 10
陕甘宁边区政府便函——请帮助内蒙伊克昭盟乌审旗购运粮食(一九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13
陕甘宁边区政府便函——请帮助内蒙伊克昭盟乌审旗购运粮食(一九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14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扩军工作的训令(一九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15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华池县呈报征粮及扩军布置与执行概况准予备查(一九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16
附:华池县政府关于征收公粮、扩大战士两大任务布置与执行概况报告 17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安定县征粮扩军工作概况准予备查(一九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19
附:安定县关于征粮扩兵宣传进行实施概况 19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制止各机关杂务人员破坏群众利益的行为(一九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20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靖边县征粮及扩军工作报告书准予备查(一九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21
附:关于征粮及扩大新战士的报告 21
陕甘宁边区政府便函——希派员至安塞五区三乡拓家坬测量煤矿(一九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24
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公布营业税收条例(一九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25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在征收公粮中无粮交纳者可折钱交纳(一九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27
附:关于无粮交纳者请准购粮兑交的函 28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关于发展定盐分区经济制定实施办法(一九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28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对逮捕友方团队队丁高玉亭等的处置(一九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29
附:关于复逮捕队丁高玉亭等的函 30
陕甘宁边区政府便函——复安定县征粮扩军事(一九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30
附:一月十九日函两件 31
陕甘宁边区政府抗战时期查获违禁物品奖惩规则(一九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36
陕甘宁边区政府函——关于靖边县逮捕友方团丁高玉亭等经过(一九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37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对延安市救国公粮应努力催交(一九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38
附:关于救国公粮收集情形的报告 38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对关中分区征收公粮时贫苦农民仍以不收为宜(一九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39
陕甘宁边区政府通令——关于各级税局之编制及经费数目(一九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40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复庆环分区关于环县遭匪抢劫问题(一九四○年一月三十日) 41
附:庆环分区关于遭匪抢劫的报告 42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对延川县征粮工作的指示(一九四○年二月一日) 45
附:延川县征收救国公粮报告 46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环县工作给庆环分区的指令(一九四○年二月二日) 50
附:环县政府一九三九年十一、十二两月工作简略报告(节录) 50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环县清剿土匪问题(一九四○年二月三日) 52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延川县征粮扩军工作报告的指令(一九四○年二月九日) 53
附:延川县征粮扩军工作报告 53
陕甘宁边区政府便函——关于查报给何绍南买粮经过(一九四○年二月九日) 56
林伯渠、高自立关于成立富县县政府给罗成德的便函(一九四○年二月十三日) 57
附:罗成德给边府的信 58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代陕西第二行政区买粮问题(一九四○年二月十五日) 60
附:安定县府的呈文 60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帮助工厂搜集遗落工具(一九四○年二月十五日) 62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复旬邑县电话线被窃问题(一九四○年二月十五日) 63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环县剿匪等工作问题(一九四○年二月十七日) 64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扩军工作给延川县的训令(一九四○年二月十七日) 65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关于拒绝设立定边官运分所(一九四○年二月十七日) 66
林伯渠、高自立关于富县工作给罗成德的函(一九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67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盐池县一九三九年统战工作(一九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68
附:一九三九年度盐池县政府统一战线工作报告(节录) 69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对查明耀旬两县电杆及杆价问题(一九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71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民合盐店被抢案给天水行营的代电(一九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72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延安县扩军总结报告的指令(一九四○年三月一日) 73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靖边县扩兵工作报告的指令(一九四○年三月一日) 74
附:靖边县政府对扩兵布置情形报告 74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曲子县十一、十二月份教育工作、干部学习、边界等问题(一九四○年三月一日) 77
附一:曲子县政府十一、十二月份教育工作、干部学习工作报告 78
附二:曲子县政府十一、十二月份关于边界问题的报告 82
陕甘宁边区政府优待外来难民和贫民之决定(一九四○年三月一日) 84
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函——不准在定边设立官运分所(一九四○年三月一日) 85
林伯渠同志在陕甘宁边区党政联席大会上的报告(一九四○年三月一日) 86
高自立同志在陕甘宁边区党政联席大会上的开幕词(一九四○年三月二日) 92
林伯渠同志在陕甘宁边区党政联席大会上的报告(宪政问题)(一九四○年三月九日) 96
林伯渠同志在陕甘宁边区党政联席大会上的报告——关于新民主主义政治的阶段问题(一九四○年三月十二日—十三日) 113
陕甘宁边区政府便函——关于洛川天主教堂问题(一九四○年三月十四日) 138
陕甘宁边区政府便函——复安平静、薛中茂先生(一九四○年三月十四日) 139
高自立同志在陕甘宁边区党政联席大会上的闭幕词(一九四○年三月十七日) 139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赵匪祸国殃民应剿办(一九四○年三月十七日) 143
附:马锡五同志关于剿匪问题给边区政府的报告 143
陕甘宁边区政府便函——延川发现天花流行即派员施种痘苗(一九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144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瓦窑堡市政府成立及抽调干部到新区工作问题(一九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145
附:安定县政府报告 145
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实施普及教育暂行条例(一九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148
陕甘宁边区党委政府关于赈济工作的决定(一九四○年三月三十日) 149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庆环分区专员马锡五呈报刘谦等成立伪环县政府破坏行政系统的代电(一九四○年四月一日) 151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查核安定邮电两局长被扣一事的代电(一九四○年四月二日) 152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新区行政工作之决定(一九四○年四月四日) 153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对三岔划归镇原管辖由(一九四○年四月六日) 158
附:呈请三岔划归镇原 158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庆环分区一、二月份工作报告(一九四○年四月六日) 159
附:庆环分区曲子县一九四○年一、二月份工作报告 160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富县县政府三月份工作报告(一九四○年四月八日) 165
附:富县县政府报告 165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关于安定邮电局长被拘事(一九四○年四月九日) 169
附:西安办事处伍处长来函(摘要) 170
陕甘宁边区政府便函——对剿匪后的善后办法(一九四○年四月九日) 170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复关中分区成立盘克区政府新宁划成三个区及农贷款收回问题(一九四○年四月九日) 172
附:关于盘克成立区政府、新宁原来两个区拟划成三个区的报告 173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陇东分区今后工作的指示(一九四○年四月十二日) 174
陕甘宁边区党委、政府关于二十九年度经济建设的决定(一九四○年四月十二日) 178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高双成部下到蒲城接兵的通知(一九四○年四月十二日) 183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赈济工作给国民政府行政院的报告(一九四○年四月十二日) 184
陕甘宁边区政府便函——为创办警政学校高自立给延安市公安局王佐超的复信(一九四○年四月十五日) 185
附:提案 186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复赤水县四区四乡崔家河友军捣乱村政问题(一九四○年四月十六日) 188
附:四区四乡崔家河友军蛮举真象〔相〕 188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将赈款全部拨充边区难民纺织工厂作资金的呈文(一九四○年四月十七日) 190
附一:边区政府关于难民纺织厂、农具制造厂、制革厂八、九、十、十一、十二等五月份赈济工作报告书 192
附二:王茂全等四人给边府建设厅函 195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本年生产计划给林、董二老转中央农产促进会委员长穆藕初电(一九四○年四月十七日) 196
附:穆藕初致董必武函 197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曲子县选举工作的指令(一九四○年四月十八日) 198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赤水县境内电线经常割断问题的代电(一九四○年四月十八日) 199
附:关中专员习仲勋报告 199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春耕等工作的训令(一九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200
陕甘宁边区政府代电——复安定邮电局长并未被扣事(一九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201
附:安定县党委、政府等的报告 202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处理张守仁事(一九四○年四月三十日) 203
附:志丹县县政府为释放张守仁给边府的函 204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严禁部队滥伐树林事(一九四○年四月三十日) 205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关于增设调查统计员事(一九四○年四月三十日) 206
陕甘宁边区升学师范学校女生奖励办法(一九四○年五月一日) 207
陕甘宁边区政府便函——转三边专员函报反革命活动情形(一九四○年五月六日) 208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秘书配备和对顽固分子问题(一九四○年五月六日) 209
附:三边分区专员来函 210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对春耕、武装侦探及壮丁等问题(一九四○年五月八日) 211
附:固临县近来保卫河防工作情况报告 212
林伯渠、高自立同志关于磨擦事件给习仲勋同志的函(一九四○年五月九日) 214
附:习仲勋关于磨擦事件的报告 215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庆阳县组织政委会及成立参议会筹委会(一九四○年五月十四日) 218
附:庆阳县关于成立参议会和政府委员会的呈文 218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洛川天主堂问题的便函(一九四○年五月十四日) 219
附:天主教安平静、薛中茂来函 220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复环县关于车道区打击叛乱分子的报告(一九四○年五月二十日) 221
附:环县车道区打击叛乱分子的报告 222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靖边县三、四两月份工作报告准予存查(一九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223
附:靖边县政府三、四两月份工作总结报告 224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同意新正、赤永县成立区游击队(一九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233
附:习仲勋关于新正、赤水县成立区游击队的报告 234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中分区环境及工作情形报告准予备查(一九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235
附:关于关中分区最近环境及工作情形的报告 236
陕甘宁边区政府令——公布延安市职业介绍暂行办法(一九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243
陕甘宁边区政府便函——关于三岔区仍归曲子县管辖问题(一九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245
附一:中共陕甘宁边区委员会给高自立同志关于三岔区归辖问题的函 246
附二:陇东分区专员公署同意三岔仍归曲子县管辖的呈文 247
陕甘宁边区政府便函——关于三岔区仍归曲子县管辖问题(一九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248
陕甘宁边区政府便函——关于张禹中等贩卖人口嫌疑案(一九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248
陕甘宁边区政府便函——关于高永逢生活困难及土地等问题(一九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249
附:抗大一大队部及高永逢父的来函 250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华池县政府一至四月份工作报告准予备查(一九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251
附:华池县政府一至四月份工作概况报告 252
陕甘宁边区政府代电——关于伪环县县长刘谦勾结土匪破坏耿湾区政府抢劫人民事(一九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255
附:马锡五关于环县刘谦等成立伪环县政府破坏边区行政问题的请示报告 256
高自立同志关于固临县逃来友军战士在农村佣工给肖劲光同志的函(一九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257
高自立关于固临县逃来友军战士在农村作佣工给周兴同志的函(一九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258
附:固临县关于逃来友军战士问题的报告 258
陕甘宁边区政府令——公布《陕甘宁边区货物税暂行条例》(一九四○年五月三十日) 259
高自立关于侦剿安塞县土匪的函(一九四○年六月一日) 264
林伯渠、高自立对顽固分子破坏问题给富县罗成德的函(一九四○年六月一日) 265
附:富县的报告 267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安塞县匪案问题(一九四○年六月一日) 269
高自立关于环县遭匪患应派队围剿给肖劲光、王世泰的函(一九四○年六月五日) 270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环县遭匪患问题(一九四○年六月五日) 271
附:环县关于毛井区遭匪患的报告 272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复华池县灾情报告(一九四○年六月六日) 273
附:华池县长李丕福关于旱情的报告 273
林伯渠、高自立关于新区建立统一战线模范政权致王维舟、朱开铨的复函(一九四○年六月七日) 274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关于加强财粮工作问题(一九四○年六月八日) 278
陕甘宁边区政府便函——复庆阳县工作报告(一九四○年六月八日) 280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复环县请求救济灾情问题(一九四○年六月十一日) 283
附:杨玉亭关于冻旱灾情的报告 284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三边修盐坝的代电(一九四○年六月十五日) 285
林伯渠、高自立关于合水县乡县两级参议会选举问题复高朗亭函(一九四○年六月十八日) 286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剿办土匪扰乱问题(一九四○年六月十八日) 288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复曲子县四月份工作报告(一九四○年六月十八日) 289
附:曲子县政府一九四○年四月份工作报告 290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复成立马栏、照金新区及新正县磨擦事件的处理(一九四○年六月十八日) 294
附:习仲勋关于反磨擦情况的报告 294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土地处理问题(一九四○年六月十八日) 296
附:靖边县县长王治邦关于土地问题的呈文 296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为粮食局抽调干部问题(一九四○年六月十九日) 297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复延安市五月份工作报告(一九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298
附:延安市关于五月份工作的报告(摘要) 298
林伯渠、高自立关于逃跑分子麦收问题致罗成德的复函(一九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303
附:富县关于逃跑分子麦田收割问题的报告 303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关于代购荞麦赈济绥德问题(一九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305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动员及代雇民夫、牲口的规定(一九四○年七月四日) 306
陕甘宁边区政府代电——为定边合作社征用过境毛驴运堡盐事(一九四○年七月五日) 307
附:定边县关于合作社从未征用过境毛驴的报告 308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复华池县五月份工作报告(一九四○年七月十三日) 309
附:华池县五月份行政工作分民、建、教执行概况略述 309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关于税收工作问题(一九四○年七月十三日) 313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不准用政府名义强制发展合作社及对干部应加强考察问题(一九四○年七月十五日) 314
附:靖边县政府五月份工作报告 315
高自立关于安边联保主任张荣翰率人抢人民财物致肖劲光的便函(一九四○年七月十五日) 325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复边府庆环工作团关于环县工作的报告(一九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326
附一:边区政府庆环工作团关于环县工作的报告 326
附二:边区政府庆环工作团关于环县工作的报告 333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关于庆环分区减税运盐救灾问题(一九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339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救灾办法(一九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340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复延安市六月份工作报告(一九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341
附:延安市工作报告(节录) 342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关于修筑庆环公路以工代赈问题(一九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344
高自立给富县关于顽固分子扰害边境之报告的复函(一九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345
附:富县紧急情报 345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庆环土匪扰乱问题(一九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347
附:庆环分区专员马锡五的报告 347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复环县政府三个月工作报告(一九四○年七月三十日) 348
附:环县政府三个月工作报告 349
陕甘宁边区政府布告——关于调整税款问题(一九四○年七月) 356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复靖边县三个月工作计划(一九四○年八月五日) 359
附:靖边县政府六月十五日至九月十五日工作计划(节录) 359
陕甘宁边区政府通令——关于外来戏班演唱旧戏问题(一九四○年八月十日) 361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复富县五至七月工作报告(一九四○年八月十一日) 363
附:富县县政府五至七月工作报告(节录) 364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复合水县工作报告及计划(一九四○年八月十一日) 370
附:高朗亭关于五、六月工作总结及七、八月工作计划的报告 371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复安塞县七月份工作报告及八、九月份工作计划(一九四○年八月十一日) 374
附:安塞县关于七月份工作报告(节录) 375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复神府县五至七月工作报告(一九四○年八月十一日) 377
附:神府县政府关于五月二十七日至七月五日的工作报告 379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关于抵制日货问题(一九四○年八月十三日) 397
陕甘宁边区政府通知——为延安学生疗养院征调工作人员(一九四○年八月十七日) 398
铲除新官僚和新劣绅的专横(一九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399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对盐池县呈报顽固分子挑拨蒙兵越界侵扰问题的处理(一九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402
附:强晓初关于蒙兵扰乱的情况报告 403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复关于顽固分子白玉珍武装进扰靖边县的报告(一九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406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复华池县上半年工作总结(一九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407
附:华池县上半年工作总结 408
陕甘宁边区政府复安定县关于依法处理白生福私编保甲的公函(一九四○年九月八日) 414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秋收生产的通令(一九四○年九月九日) 415
林伯渠、高自立对土匪扰乱靖边致后方留守处的公函(一九四○年九月十一日) 416
附:靖边县县长王治邦关于顽固分子捣乱边区的报告 417
陕甘宁边区政府代电——复绥德专员公署查明检查站有无不按手续检查邮袋、邮套问题(一九四○年九月十一日) 419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查明有无不按手续检查绥德邮局经邮转口邮包邮袋的训令(一九四○年九月十二日) 420
附:绥德分区对检查邮件的报告 421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甘泉友方县长禁用光华商店代价券问题给甘泉县政府的指令(一九四○年九月十二日) 422
附:关于光华商店代价券问题的报告 423
陕甘宁边区政府为查自卫军连长高生保压迫良民的训令(一九四○年九月十七日) 424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公文用纸格式的训令(一九四○年九月十八日) 424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中分区征收公粮数目等问题(一九四○年九月十八日) 427
附:关中分区为一九三九年征收公粮确实数目等问题的呈文 428
曹力如关于陕甘宁边区三年来粮食工作的检讨(一九四○年九月十八日) 430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关中粮食相差数目给粮食局的便函(一九四○年九月十九日) 437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安定县破获偷编保甲问题的复函(一九四○年九月二十日) 438
附:薛兰斌关于破获偷编保甲情形的报告(节录) 438
林伯渠、肖劲光致中央赈委会电(一九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439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送咸榆公路富清段工程概况的咨文(一九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440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合水县工作计划报告的指令(一九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443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安塞县八月份工作报告的指令(一九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444
附:安塞县八月份工作报告(节录) 445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华池县八月份工作总结的指令(一九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446
附:华池县八月份初步工作总结报告 446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对马栏新区应加强团结工作与改善人民生活由(一九四○年九月三十日) 449
为八路军募捐四十万寒衣代金致各级政党军民的信(一九四○年九月三十日) 450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三岔事件问题(一九四○年十月三日) 451
附一:陇东分区关于三岔事件的报告 452
附二:曲子县关于三岔事件给陇东专署的便函 453
林伯渠、高自立关于统战工作给习仲勋同志的复函(一九四○年十月三日) 455
陕甘宁边区政府便函——关于安定县瓦解土匪及奖励投诚事(一九四○年十月四日) 456
附一:为呈请报销已持枪三支长枪反省之土匪樊洋事 457
附二:安定县关于持枪投诚匪奖金的报告 458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征收羊毛税的布告(一九四○年十月四日) 459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绥德分区继续检查邮件事(一九四○年十月十二日) 460
附:绥德分区关于查出反动邮件请准继续检查的报告 460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赵匪摧残环县虎洞区事件的处理(一九四○年十月十二日) 462
附:陇东专署转呈环县关于赵匪摧残虎洞区的呈文 462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绥德专署检查转口邮件给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的代电(一九四○年十月十五日) 463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安定县剿匪工作(一九四○年十月十五日) 464
附:安定县关于剿匪工作的报告 465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对安塞县九月份工作报告令遵(一九四○年十月二十日) 466
附:安塞县政府九月份工作报告(节录) 467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对神府县七月至九月工作报告的指示(一九四○年十月二十日) 472
附:神府县政府七月五日至九月二十五日工作报告(节录) 473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仓库统一用斗的通令(一九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479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禁运资敌物品的布告(一九四○年十月三十日) 480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安定县九、十月剿匪工作(一九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481
附:安定县关于半月剿匪经过情形的报告 481
陕甘宁边区民众教育馆组织规程(一九四○年十一月一日) 482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为指示严防土匪入境扰乱事(一九四○年十一月一日) 485
陕甘宁边区政府为征收九万石救国公粮致各专员县长指示信(一九四○年十一月三日) 485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关于发行代价券事(一九四○年十一月三日) 489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安定县剿匪工作(一九四○年十一月六日) 490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运粮问题的训令(一九四○年十一月八日) 491
陕甘宁边区政府布告——为禁止生废铜铁出境事(一九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492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为募捐寒衣代金事(一九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493
附:安定县关于寒衣募捐的报告(节录) 494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为募捐寒衣代金工作事(一九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495
附:延安县关于募捐寒衣工作报告(节录) 496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关于征收公粮事(一九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497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复绥德分区关于减息及低利贷款事(一九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498
附:绥德分区呈文 499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对抗属优待工作应切实检查(一九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500
附:华池县关于九月份工作的总结报告(节录) 500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对安塞县十月份工作报告(一九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502
附:安塞县十月份工作报告(节录) 503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盐税的训令(一九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504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复神府县关于修水地及人民生活问题(一九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505
附:神府县关于修水地及改善人民生活等问题的报告 506
林伯渠、高自立关于学习问题致专员县长的信(一九四○年十二月二日) 509
林伯渠同志在经济自给动员大会上的报告(一九四○年十二月三日) 511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陇东寒衣代金捐募、羊毛代金及曲子土桥区抽炭补助教育经费问题的指示(一九四○年十二月四日) 515
附:陇东专署关于寒衣代金捐募、羊毛代金及抽炭补助教育经费问题的报告 516
陕甘宁边区政府布告——不准粮食出境及蒸酒熬糖(一九四○年十二月九日) 517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关于生产自给问题(一九四○年十二月九日) 517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关于推广棉麻生产(一九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520
林伯渠、高自立对马锡五专员请求离休的复函(一九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524
陕甘宁边区政府、八路军后方留守处关于贩运商品的布告(一九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525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关于延安等四县首先实行义务教育办法(一九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526
附:边区教育厅关于核定公布实施义务教育暂行条例草案并拟划延安等四县首先实施的请示 526
陕甘宁边区政府为完成征收九万石公粮致各专员县长第二次指示信(一九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530
陕甘宁边区政府代电——关于鲍占才部非法逮捕人民请予释放事(一九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534
陕甘宁边区政府指令——对靖边县十、十一月两月工作报告的指示(一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535
附:靖边县十、十一月工作报告(节录) 536
陕甘宁边区政府令——公布边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暂行条例(一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538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推行新文字的决定(一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540
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函——为富县蒋前县长并未交下赈款事复赈济委员会(一九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541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应付友方徐县长派人强收教款管押群众之办法给甘泉县长王明月的便函(一九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542
附:甘泉县长王明月关于友方徐县长派人强收教款问题经过情形给边府的报告 543
陕甘宁边区政府对环县工作计划报告的指令(一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45
附:环县县政府工作报告(节录) 545
陕甘宁边区政府令——为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事(一九四○年十二月) 548
陕甘宁边区抚恤暂行办法(一九四○年) 550
陕甘宁边区政府一九四○年征收九万石救国公粮运动的总结(一九四○年) 553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建立抗日统一战线的模范政权问题便函(一九四○年) 562
附录 566
陕甘宁边区本年度各种灾情统计表(民政厅制)(一九四○年九月) 566
陕甘宁边区各县人口统计表(一九四○年七月一日) 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