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绪论 1
1.1我国劳动法律制定与实施状况 1
1.2研究主题 3
1.3研究方法 6
1.4理论预设与理论界限 6
2《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效果 10
2.1《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概述 10
2.1.1劳动合同法的表达与实践 11
2.1.2交易阴影下的劳动合同法 13
2.1.3关于劳动法律实施问题的已有研究 17
2.2完全实现的法与合法的交易 19
2.2.1劳动合同签订率上升 20
2.2.2劳动合同期限延长 21
2.3未实现的法与违法的交易 23
2.3.1拖欠工资条件下的交易 24
2.3.2事实劳动关系下的交易 26
2.4部分实现的法与灰色的交易 28
2.4.1法律规避:劳务派遣问题是《劳动合同法》的阿喀琉斯之踵 30
2.4.2被“打折”的劳动标准:异化的最低工资标准与40小时工作制 36
2.4.3日益突出的隐形侵权:过高的劳动定额与被压低的计件单价 41
2.5劳动争议与失败的“交易” 43
2.6行动中的劳动合同法 47
2.6.1行动中的法 47
2.6.2行动中的劳动合同法 52
2.7本章小结 55
3前瞻的劳动合同立法 56
3.1如何分析法律的表达 56
3.1.1法律如何表达:劳动立法的前瞻性、理想性和宣言性 57
3.1.2法律为何如此表达:立法是带着脚镣的舞蹈 60
3.1.3分析法律创制问题的理论框架 63
3.2《劳动合同法》立法议程的确立 64
3.2.1《劳动合同法》立法过程概览 64
3.2.2《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议程是如何启动的 66
3.3劳动合同立法中的互动博弈 71
3.3.1党政主导的劳动立法体制 71
3.3.2劳方:庶民的胜利? 82
3.3.3雇主:几家欢乐几家愁 89
3.4社会突发事件对立法的影响 93
3.5立法产出与评估回馈 95
3.6本章小结 97
4现实的劳动合同法律实施 100
4.1如何分析法律的实施 101
4.1.1有关法律实施的理论 101
4.1.2分析法律实施的理论框架 103
4.2劳动法律实施环境 105
4.2.1劳动关系状况对法律实施的影响 105
4.2.2经济发展形势对法律实施的影响 112
4.3执法者的资源与偏好 117
4.3.1执法资源:受限制的劳动监察执法 118
4.3.2执法偏好:“大局观”下的劳动法律适用 119
4.4当事人的利益衡量与法律意识 127
4.4.1利益衡量是影响当事人守法选择的首要因素 128
4.4.2法律意识与“权利阈” 131
4.5工会的关键作用 134
4.5.1中国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取得的进展以及存在的不足 134
4.5.2中国工会维权活动的特点 139
4.5.3中国工会的双重角色与“大局观” 140
4.6本章小结 142
5党政主导的劳动关系调整及其变异 143
5.1关于劳动关系法律调整的研究 143
5.2党政主导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 144
5.2.1党和政府深度介入劳动关系调整过程 145
5.2.2劳动者与雇主的劳动和资本的协商自治能力受到限制 147
5.3党政主导到雇主主导的异化 149
5.3.1党政主导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始终存在着异化为雇主主导的重大风险 149
5.3.2劳动法律实施的“黑匣子” 151
5.3.3资本正在成为一种权力 152
5.4法律表达与实践相背离的区间及其必然性 154
5.4.1劳动法律实施的区间 154
5.4.2法律表达与实践背离有其必然性 156
5.5对《劳动合同法》的评价 157
5.6本章小结 158
6解决法律表达与实践背离问题的路径 160
6.1转变劳动关系调整方式,给予劳雇双方更大的自治空间 161
6.2建立完善民主科学的劳动立法体制,保障劳方立法权利 162
6.3完善劳动法律实施机制,强化劳动执法能力 164
6.4本章小结 165
参考文献 167
中文著作 167
中文论文 172
外文著作 177
其他 180
图表索引 181
图示索引 181
表格索引 182
跋 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