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1
议题与分析角度 2
过去的研究 6
对研究结果的几点说明 8
上篇 从清代法律到国民党法律 13
第二章 清末民初的民法:修订过的《大清律例》 13
清末法律改革 13
民国对经过修订的《大清律例》的援用 15
清代法典中的民事条例 17
清代法典的更改 22
第三章 清末民初司法制度的改革 26
晚清司法行政改革 27
贯彻新的法律体制 33
第四章 1929~1930年的国民党民法典 40
国民党法典的起草 40
从禁与罚到“权利” 44
资本主义对小农经济 46
男女平等 48
社会公正与矛盾倾向 51
习俗对成文法 53
下篇清 代与国民党民事法律制度的比较 59
第五章 典 59
清代的法典和习俗 60
清代的习俗与法庭行为 64
民国时期的典惯习 70
持续的问题 73
第六章 田面权 80
习俗中的佃权与所有权的起源 80
双层所有权的常规与语汇 83
成文法 86
适应与对抗 88
司法实践 92
第七章 债 96
生存借贷与资本主义信用 96
司法实践中的延续与新发展 100
法律和惯习间的拉锯战 104
第八章 赡养 110
民间惯习 110
习俗与法律 117
第九章 清代法律下妇女在婚姻奸情中的抉择 126
司法分类与相关的法律 126
清代的构造 132
司法实践与社会惯习中的变异概念 134
妇女作为受害者 137
消极自主的负担 141
第十章 国民党法律下妇女在婚姻、离婚和通奸中的选择 145
国民党法律下妇女的自主 145
实践中的妇女自主 150
第十一章 结论 161
清代法律和民间习俗的逻辑 161
清代的司法实践 165
向现代法律过渡 167
现代化的地方实践 169
附录 173
引用书刊目录 175
中、日文(按作者姓氏的拼音字母顺序排列) 176
英文 180
索引 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