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第一章 议设提法使 17
第一节 按察使的渊源及流变 17
第二节 清末官制改革与各省提法使的设立 24
第二章 甄别与考选——提法使官制规范化的努力 41
第一节 分科改制 41
第二节 选才诉求的启动——法部对各省臬司的甄别 49
第三节 人事变革的先声——提法使司办事人员的选拔 54
第三章 提法使司法行政权的行使 61
第一节 筹建各省审判厅 61
第二节 推动清末审判改革 82
第三节 参与并推动法律改良 96
第四节 推进监狱改良 110
第五节 提法使与司法人事改革 121
第四章 提法使与司法审判 164
第一节 提法使的复核、承转职能 164
第二节 提法使介入审判厅司法审判 171
第三节 提法使直接审理案件——以熊成基案为例 198
第四节 不完全授权下的掌权者——提法使与司法解释 205
第五节 规范并协调审判管辖 217
第五章 提法使的运行实效及影响 233
第一节 津贴与司法经费 233
第二节 权限争夺与责任推诿 250
第三节 提法使对社会政治活动的参与 270
第四节 运行实效 276
结语 提法使评析与历史启示 284
参考文献 290
附录 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