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法学在中国 1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原理必须坚持 3
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几点看法 10
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再认识 14
董必武民主法制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20
六十年的实践探索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的核心 35
法的和谐价值 45
和谐社会呼唤“和”的法哲学 47
简论法的和谐价值 55
论法的和谐价值 57
再论法的和谐价值 78
法的正义逻辑 95
法的正义逻辑 97
法与正义关系的再认识及其当代启示 103
法是一定社会正义的体现 114
公平正义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根本原则 124
法律——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的、精巧的、不可少的手段 143
厉行法治,从制度上遏制权力寻租 15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159
“科学、民主、人权、法治”的中国之路探索与理论精髓——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中国化六十年 161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182
法治是一切治国手段的前提 189
“三个至上”缺一不可——我国法治理念的几点理解 190
弘扬法治精神深化法治理念 194
弘扬法治精神、深化法学教育、构建法律文化 197
论宪法法律至上 201
科学发展观与依法执政 212
关于党政关系的几个理论问题——兼论党要领导,但不能代替 221
法治与“三项重点工作” 226
依法执政的几个问题 233
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研讨会上的致辞 237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39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几个问题 241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的几点想法 251
公私法的划分与法的内在结构 258
论法律调整方法 279
几个基本概念 285
以人为本与法学研究范式 287
权利本位能够代替阶级分析吗 296
论法的本体——法律关系 302
习惯法与法的概念的泛化 319
论权力与权利的一般关系 332
关于法律解释的概念问题 348
《立法过程中的利益表达与整合机制研究》序言 353
价值有普世性,价值观没有,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具有普世性 359
对宪政和宪政观的新认识——兼论“对立统一”是哲学思维的精髓 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