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述 1
一、《程序规定》的立法与修订 1
二、《程序规定》的立法目的 6
三、《程序规定》的适用范围 7
四、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基本原则 8
第二章 管辖 12
一、管辖概述 12
二、地域管辖 13
三、共同管辖 15
四、指定管辖 16
五、专门管辖 18
六、公安机关和军队互涉行政案件的管辖 18
七、移送管辖 18
第三章 回避 20
一、回避的意义 20
二、回避的方式 21
三、回避的理由 21
四、回避的适用人员 22
五、回避的程序 24
第四章 证据 27
一、行政案件证据的含义和基本特征 27
二、行政案件证据的法定种类 28
三、收集行政案件证据的基本要求 32
四、行政案件证据收集的主要途径 35
五、行政案件证据的审查 36
六、行政案件证据的运用 39
第五章 期间与送达 41
一、期间 41
二、送达 43
第六章 简易程序 46
一、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46
二、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47
三、适用简易程序的基本要求 47
第七章 调查取证 51
第一节 调查取证的一般规定 51
一、调查取证的总体要求 51
二、调查的案件事实内容 52
三、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 53
四、调查取证程序中的其他要求 65
第二节 受案 66
一、受案的主要来源和渠道 66
二、受案的基本要求 68
三、关于受案的其他规定 72
第三节 询问 73
一、传唤 73
二、询问 76
第四节 勘验、检查 83
一、现场勘验 83
二、检查 86
第五节 鉴定、检测 89
一、鉴定 90
二、检测 94
第六节 辨认 95
一、辨认的概念 96
二、辨认的主体、对象和种类 96
三、辨认的程序要求 97
四、辨认的方法 98
五、辨认的技巧 99
六、对辨认结果的分析判断 100
七、辨认应注意的问题 101
第七节 证据保全 103
一、证据保全的主要措施 103
二、证据保全的基本程序要求 107
三、对证据保全物品的处理 108
第八章 听证程序 109
第一节 听证的一般规定 109
一、听证的概念 109
二、听证的适用范围 109
三、听证的组织机构 112
四、保障当事人听证权利的行使 113
第二节 听证人员和听证参加人 114
一、听证人员 114
二、听证参加人 117
第三节 听证的告知、申请和受理 119
一、听证的告知 120
二、听证的申请 121
三、听证的受理 122
第四节 听证的举行 123
一、听证前的准备 123
二、听证的举行 125
三、制作听证报告书 133
四、听证后的处理决定 134
第九章 行政处理决定 135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适用 135
一、行政处罚适用的规则 135
二、行政责任能力 138
三、行政处罚的具体量罚 139
四、行政处罚追究时效 144
第二节 行政处理的决定 145
一、行政处理决定的概念和特征 145
二、行政处理决定的程序 146
三、行政处理决定应注意的问题 153
第十章 治安调解 155
一、治安调解的概念 155
二、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 155
三、不适用治安调解的情形 156
四、治安调解的适用条件 156
五、治安调解的原则 157
六、治安调解的程序 158
七、治安调解应注意的问题 160
第十一章 涉案财物的管理和处理 162
一、涉案财物的处理方式 162
二、收缴、追缴、没收的适用范围 163
三、收缴、追缴的法定手续 165
四、对收缴和追缴的财物的处理 166
第十二章 执行 168
第一节 执行的一般规定 168
一、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效力 168
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168
三、催告被处理人履行行政处理决定 169
四、公安机关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169
五、执行的方式 170
六、中止强制执行 171
七、终结强制执行 171
八、执行的例外规定 171
第二节 罚款的执行 171
一、普通程序罚款的执行 171
二、当场收缴罚款的执行 172
第三节 行政拘留的执行 174
一、行政拘留执行的一般要求 174
二、行政拘留的暂缓执行 176
第四节 其他处理决定的执行 182
一、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执行 182
二、取缔的执行 182
三、其他处理决定的执行 183
第十三章 涉外行政案件的办理 184
一、涉外行政案件的概念和特点 184
二、办理涉外行政案件的原则 185
三、办理涉外行政案件中法律措施的适用 186
四、办理涉外行政案件的特殊程序 189
五、办理涉外行政案件应注意的问题 191
第十四章 案件终结 193
一、行政案件的结案 193
二、行政案件的终止调查 194
三、行政案件的档案管理 196
主要参考文献 199
后记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