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专利法概论》PDF下载

  • 购买积分:12 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日)青山纮一著;聂宁乐译
  • 出 版 社: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4
  • ISBN:9787513028806
  • 页数:318 页
图书介绍:本书是日本著名知识产权法学家青山紘一先生之著作《专利法》(第12版)的中译本。本书从系统理论和实际运用的角度,对日本专利法进行了全面的解说,内容涵盖了专利权、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发明人权利、申请与审查等专利制度的核心问题。本书中还收录了截至2012年7月为止的大量判例,是一部兼具学术价值与实务价值的著作。

第一章 序论 1

第一节 日本专利法的体系 1

第二节 专利制度的历史沿革 3

第三节 日本专利法的结构 5

第四节 专利法(专利制度)的目的 6

第二章 专 利权 8

第一节 专利权的效力 8

一、专利权的性质 8

二、“以构成业务的方式”实施 8

三、“实施”的范围 9

四、专利发明的技术范围 11

五、等同 17

六、专利权的共有 22

第二节 视同侵权行为(间接侵权) 24

一、旨趣 25

二、内容 26

第三节 专利权效力不延及领域 29

一、专利权效力不延及范围 29

二、利用发明 31

三、专利权用尽 31

第四节 实 施权 34

一、专用实施权 35

二、普通实施权 36

三、临时专用实施权、临时普通实施权 38

四、法定实施权 38

五、先 用权 40

六、裁定实施权(强制实施权) 42

七、实施权人的不争义务 44

第五节 专利权的存续期间 44

一、通则 44

二、存续期间的延长 45

第六节 专利权的登记、移转、消灭、恢复 45

一、专利权的登记 45

二、专利权的移转 46

三、专利权的返还请求 46

四、担保权(质权) 46

五、专利权的消灭 47

六、专利权的恢复 48

第七节 专利权人的义务 49

一、缴纳专利费 49

二、专利标识 50

第八节 刑事处罚 50

一、侵犯专利权之罪 50

二、欺诈行为之罪 51

三、虚伪标识之罪 51

四、伪 证罪 51

五、泄露秘密罪 52

六、违反保密命令罪 52

七、两罚规定 52

八、应处以罚款的行为 52

九、进出口侵权物之罪 53

第三章 专利权的行使与对抗手段 54

第一节 管辖法院 54

第二节 停止请求 56

一、意义 56

二、请求权人 56

三、要件 57

四、民事保全(临时处分) 58

五、生产方法的推定 59

六、侵权的主体性 60

第三节 赔偿损失请求 60

一、损失额的计算 61

二、过失推定 66

三、计算鉴定人 67

四、相当损失额的认定 67

五、消灭时效 67

第四节 权利行使的限制 67

一、由来 68

二、第104条之3第1款 68

三、第104条之3第2款 71

四、存在的问题 72

第五节 补偿金请求 73

一、专利申请之公开的效果 73

二、补偿金请求权 73

三、补偿金请求权的行使 74

第六节 文件提交命令 75

一、文件的提交 75

二、具体形态明示义务 76

三、商业秘密的保护 76

第七节 证据保全 77

第八节 恢复信用措施请求 78

第九节 侵犯专利权的告诉 78

第十节 基于专利法之外的请求 78

一、不当得利返还请求 78

二、停止进出口请求 79

三、专利纠纷与ADR 80

第十一节 权利行使的对抗手段 80

一、基于法定实施权的抗辩 80

二、权利滥用抗辩 81

三、延误时机的攻击防御方法 82

四、反诉 82

五、提起无效审判请求 84

第十二节 根据竞争法规范专利权滥用 85

一、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范 85

二、根据反垄断法的规范 85

第十三节 法院与特许厅之间关于侵权案件信息的交换 88

第四章 专利要件 89

第一节 发明 89

一、“发明”的要件 89

二、不属于“发明”的情况 90

第二节 产业可利用性 93

一、产业可利用性的含义 93

二、不具备产业可利用性的情况 94

三、新兴领域与产业可利用性 96

第三节 发明的新颖性 97

一、专利申请之前 97

二、为公众所知的发明 98

三、公然实施的发明 98

四、发行的出版物 98

五、出版物上有记载的发明 99

六、公众通过电通信线路可利用的发明 100

七、新颖性判断实务 100

第四节 发明的创造性 101

一、本领域技术人员 101

二、关于“容易”的判断方法 102

三、选择发明、用途发明 102

四、数值限定发明 104

五、创造性判断的实务 104

第五节 抵触申请 106

一、相同的发明 106

二、发明人相同 106

三、申请人相同 107

四、相同性判断实务 107

第六节 重复授权 108

一、重复授权的判断时间点 108

二、两件以上的申请 108

三、同 日 申请 108

四、要求优先权的申请 109

五、发明相同的判断实务 109

六、驳回已生效的申请作为在先申请的地位 110

第七节 不得被授予专利的发明 110

一、妨害公序良俗的发明 111

二、妨害公共卫生的发明 111

三、不授予专利事由的沿革 112

第八节 发明的单一性 112

一、旨趣 112

二、要件 113

三、违反单一性的情况 113

第九节 说明书的记载要件 114

第五章 能够获得专利的人 115

第一节 发 明人 115

一、发 明人 115

二、发明人的权利 116

三、共同发明 117

第二节 继 受人 118

一、获得专利之权利的移转 118

二、获得专利之权利的承继 118

第三节 职务发明制度 119

一、职务发明制度的旨趣 121

二、职务发明的要件 121

三、基于职务发明的普通实施权 122

四、预约承继 123

五、获得相当的对价的权利 123

六、相当的对价金额的计算 124

七、消灭时效 129

八、公务员、教员发明 130

九、职务发明规定的修订 131

十、职务发明诉讼所存在的问题 132

第六章 专利申请程序 133

第一节 申请与书面主义 133

第二节 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书 133

一、申 请书 134

二、说 明书 134

三、发明的详细说明 134

四、权利要求书 137

五、附图 142

六、摘 要书 142

第三节 授权程序 143

一、审查主义 143

二、审查请求 145

三、申请的公开 146

四、信息提供制度 148

五、委托调查制度 149

六、查定、登记 149

第四节 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的补正 153

一、旨趣 153

二、能够进行补正的人 153

三、能够进行补正的时期 154

四、能够补正的范围 154

五、申请书最早所附的事项 156

六、答复最后的驳回理由通知时的补正 156

七、补正的效果 157

八、补正拒回 157

第五节 申请的分割、变更 157

一、申请的分割 157

二、申请的变更 159

第六节 新颖性丧失之例外 161

一、旨趣 161

二、要件、效果 161

三、手续 162

第七节 国内优先权制度 162

一、旨趣 163

二、主体要件 163

三、客体要件 163

四、手续 164

五、效果 164

第八节 申请的撤回、放弃 164

一、申请的撤回 164

二、申请的放弃 165

第七章 程序上的通则与特例 166

第一节 程序上的通则 166

一、期间、日期 166

二、程序能力、代理人等 167

三、程序的效力等 169

四、手 续费 170

五、证明等的请求 170

第二节 程序等的特例 171

一、关于工业产权相关程序等的特例之法律 171

二、基于电子信息处理组织的特定手续、特定处分 171

三、特定手续的内容 172

四、预缴 172

五、申请等通过文书进行时的特例 172

第三节 外文文件申请制度 173

一、概念、旨趣 173

二、手续 173

三、原文与译文的法律地位 174

四、补正、订正 175

五、其他操作 176

第四节 基于条约的申请之特例 176

一、要求基于巴黎公约的优先权的申请 176

二、准照巴黎公约对待的优先权要求 178

三、基于专利合作条约的国际申请的特例 178

四、“视同国际申请”的特例 181

第五节 存续期间延长制度 181

一、旨趣 181

二、要件 182

三、程序 183

四、效果 184

第六节 微生物保藏制度 184

第八章 审判制度 187

第一节 审判制度总论 187

一、审判制度的旨趣 187

二、审判的类型 187

三、审判的审理性质 187

四、审判请求的手续 189

五、证据调查 191

六、审决 193

第二节 不服驳回查定审判 194

一、请求人适格 194

二、请求的手续 194

三、审理的方式 194

四、审决的效力 195

五、前置审查制度 195

第三节 专利无效审判 195

一、无效理由 196

二、无效审判的当事人 197

三、参加 198

四、请求的时期 199

五、请求的程序 199

六、无效审判的效力 200

七、无效审判的审理方式 201

八、存续期间延长登记的无效审判 204

九、审决的生效与一事不再理 205

第四节 订正审判 206

一、订正审判制度的旨趣 206

二、订正审判的请求人 207

三、订正审判的时期要件 207

四、订正的请求单位 208

五、订正审判的限制 208

六、能够订正的事项 208

七、订正审判的程序 209

八、订正的效果 210

第五节 订正请求 210

一、订正请求制度的旨趣 210

二、能够提起订正请求的时期 210

三、能够订正的事项 211

四、订正请求的程序 211

五、订正的请求单位 212

六、订正请求的手续费 212

七、订正的效果 212

第六节 判定 214

一、旨趣 214

二、请求判定的方式 214

三、程序 214

四、效力 215

五、法院委托鉴定 216

第七节 再审 216

一、旨趣 216

二、程序和效力 216

第八节 专利异议申诉制度 217

一、专利授予前的异议申诉制度 218

二、专利权授予后的异议申诉制度 218

第九章 撤销之诉 221

第一节 对审决之诉 221

一、管辖 222

二、原告适格 222

三、被告适格 223

四、诉讼参加 224

五、诉讼代理人 224

六、诉讼的审理 225

七、审理的对象和范围 227

八、审决的撤销 229

九、判决的效力 229

十、申告 230

十一、再审的限制 230

第二节 对拒回决定之诉 231

第三节 对不服申诉之诉 231

第十章 过渡规定 233

附录 专 利法 234

参考文献 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