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寻衅滋事罪的立法渊源问题 1
一、外国刑法中类似寻衅滋事罪的立法渊源 1
(一)大陆法系刑法中类似寻衅滋事罪的立法渊源 2
(二)英美法系刑法中类似寻衅滋事罪的立法渊源 7
(三)俄罗斯刑法中类似寻衅滋事罪的立法渊源 12
(四)其他国家刑法中类似寻衅滋事罪的立法渊源 14
二、我国台港澳刑法中类似寻衅滋事罪的立法渊源 17
(一)我国台湾刑法中类似寻衅滋事罪的立法渊源 17
(二)我国香港刑法中类似寻衅滋事罪的立法渊源 18
(三)我国澳门刑法中类似寻衅滋事罪的立法渊源 21
三、我国大陆刑法中寻衅滋事罪的立法渊源 21
(一)我国历代刑律中寻衅滋事罪的立法渊源 21
(二)1979年刑法中寻衅滋事罪的立法渊源 22
(三)1997年刑法中寻衅滋事罪的立法渊源 26
(四)《刑法修正案(八)》中寻衅滋事罪的立法渊源 28
第二章 寻衅滋事罪与“流氓罪”的关系问题 31
一、牛玉强的“流氓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关系问题 31
(一)流氓罪的生效判决是否继续有效问题 32
(二)“寻衅滋事”与“流氓”是否符合明确性原则问题 36
二、赵某的“流氓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关系问题 39
(一)赵某“流氓罪”判决的依据问题 39
(二)赵某应否适用无“流氓罪”的新法规定问题 43
三、陈某豪的“流氓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关系问题 44
(一)陈某豪案件应否适用“流氓罪”问题 44
(二)陈某豪案件应否适用寻衅滋事罪问题 46
第三章 寻衅滋事罪的客体要件问题 48
一、寻衅滋事罪的侵犯客体内容问题 48
(一)寻衅滋事罪的复杂客体不可取 48
(二)寻衅滋事罪的客体应是单一客体 50
二、“公共场所”的涵义与适用范围问题 52
(一)幼儿园及学校是否属于“公共场所”问题 52
(二)侵犯公共秩序是否必须发生在“公共场所”问题 55
第四章 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要件问题 58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理解适用 58
(一)“随意”的界定 58
(二)“殴打”的界定 63
(三)“情节恶劣”的界定 66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理解适用 69
(一)“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界定 69
(二)“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界定 71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理解适用 73
(一)“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基本内涵 74
(二)寻衅滋事罪应否有数额限制标准问题 76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理解适用 79
(一)“公共场所”的界定问题 80
(二)“起哄闹事”的界定问题 81
五、“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能否定罪问题 83
(一)“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能否定罪的两种观点 83
(二)“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不能定罪的理由 84
第五章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要件问题 89
一、寻衅滋事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适用问题 89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定性问题 90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定性问题 92
二、寻衅滋事罪主体的刑事责任能力适用问题 93
(一)“精神病人”能否构成寻衅滋事罪的主体问题 93
(二)“醉酒者”能否构成寻衅滋事罪的主体问题 94
第六章 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问题 96
一、寻衅滋事罪的罪过形式问题 96
(一)寻衅滋事罪的直接故意罪过形式问题 96
(二)寻衅滋事罪能否包括间接故意的罪过形式问题 98
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目的要件问题 102
(一)寻衅滋事罪应否具有犯罪目的问题 102
(二)犯罪目的并不是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104
三、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动机问题 107
(一)“流氓动机”应否作为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动机问题 107
(二)“寻求精神刺激”是否属于寻衅滋事罪的动机问题 113
(三)“公然藐视社会”是否属于寻衅滋事罪的动机问题 116
第七章 寻衅滋事罪的共同犯罪形态问题 119
一、寻衅滋事罪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问题 119
(一)寻衅滋事罪的共同犯罪主观要件的界定问题 119
(二)寻衅滋事罪的共同犯罪客观要件的界定问题 121
(三)寻衅滋事罪的承继共同正犯的界定问题 123
二、寻衅滋事罪的共同犯罪组织形式问题 126
(一)任意共同犯罪与必要共同犯罪的适用问题 126
(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与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的适用问题 126
(三)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的适用问题 128
(四)一般共同犯罪与特殊共同犯罪的适用问题 130
三、寻衅滋事罪的共同犯罪人的地位问题 132
(一)寻衅滋事罪的主犯认定问题 133
(二)寻衅滋事罪的从犯认定问题 135
(三)寻衅滋事罪的胁从犯认定问题 138
(四)寻衅滋事罪的教唆犯认定问题 139
四、寻衅滋事罪中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问题 141
(一)寻衅滋事罪的首要分子构成特征问题 142
(二)“纠集者”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的首要分子问题 143
(三)寻衅滋事罪首要分子的刑罚轻重问题 145
第八章 寻衅滋事罪的罪数形态问题 148
一、寻衅滋事罪与侮辱罪的罪数形态问题 148
(一)寻衅滋事罪与侮辱罪能否构成想象竞合犯问题 148
(二)寻衅滋事罪与侮辱罪能否实行数罪并罚问题 151
二、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罪数形态问题 154
(一)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能否构成想象竞合犯问题 155
(二)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能否实行数罪并罚问题 159
三、寻衅滋事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罪数形态问题 162
(一)寻衅滋事罪与敲诈勒索罪能否构成想象竞合犯问题 162
(二)寻衅滋事罪与敲诈勒索罪的数罪并罚问题 164
四、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的罪数形态问题 166
(一)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能否构成想象竞合犯问题 166
(二)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能否构成法条竞合犯问题 168
(三)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能否实行数罪并罚问题 170
五、寻衅滋事罪与聚众哄抢罪的罪数形态问题 172
(一)寻衅滋事罪与聚众哄抢罪的关系问题 173
(二)寻衅滋事罪与聚众哄抢罪能否构成想象竞合犯问题 174
第九章 寻衅滋事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定性问题 177
一、行为人单独寻衅滋事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定性问题 177
(一)行为人单独寻衅滋事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178
(二)行为人单独寻衅滋事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实行数罪并罚 179
(三)行为人单独寻衅滋事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构成“转化犯” 182
(四)行为人单独寻衅滋事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构成“牵连犯” 185
(五)行为人单独寻衅滋事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符合“想象竞合犯” 188
(六)行为人单独寻衅滋事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符合“法条竞合犯” 191
二、行为人共犯寻衅滋事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定性问题 195
(一)行为人共犯寻衅滋事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定性的基本观点 195
(二)黎泽兵故意伤害、陈兵寻衅滋事案评析 204
第十章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定问题 211
一、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定标准问题 211
(一)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客体界定标准问题 212
(二)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客观方面界定标准问题 214
(三)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主体界定标准问题 216
(四)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方面界定标准问题 218
二、寻衅滋事过程中致人轻伤的定性问题 220
(一)寻衅滋事致人轻伤定性为故意伤害罪的适用问题 220
(二)寻衅滋事致人轻伤定性为寻衅滋事罪的适用问题 222
(三)寻衅滋事致人轻伤定性的界定标准问题 223
三、肖传国案件中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定问题 226
(一)肖传国等人能否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的适用问题 226
(二)肖传国等人能否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适用问题 229
(三)肖传国等人能否构成寻衅滋事罪的适用问题 235
第十一章 寻衅滋事罪与相关犯罪的界定问题 240
一、寻衅滋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定问题 240
(一)界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适用问题 241
(二)界定为寻衅滋事罪的适用问题 243
(三)寻衅滋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两罪的界定问题 246
二、寻衅滋事罪与强迫交易罪的界定问题 248
(一)寻衅滋事罪与强迫交易罪的界定标准问题 248
(二)寻衅滋事罪与强迫交易罪的界定案例评析 251
三、寻衅滋事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定问题 254
(一)寻衅滋事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定标准问题 254
(二)寻衅滋事罪与妨害公务罪想象竞合犯的界定问题 257
四、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斗殴罪的界定问题 259
(一)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斗殴罪的界定标准问题 260
(二)“聚众殴打他人”能否界定为寻衅滋事罪问题 264
五、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界定问题 267
(一)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界定标准问题 267
(二)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界定案例评析 269
第十二章 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272
一、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的重要价值 272
二、寻衅滋事罪的动机是否影响犯罪的成立问题 274
(一)《办理寻衅滋事案件解释》第1条第1款的理解适用 276
(二)《办理寻衅滋事案件解释》第1条第2款的理解适用 280
(三)《办理寻衅滋事案件解释》第1条第3款的理解适用 282
三、寻衅滋事罪法条中“情节恶劣”的理解适用 284
(一)解释寻衅滋事罪“情节恶劣”的合理性与科学性 284
(二)解释寻衅滋事罪“情节恶劣”存在的主要问题 288
四、寻衅滋事罪法条中“情节严重”的理解适用 290
(一)解释“情节严重”存在的具体问题 291
(二)寻衅滋事罪中的“情节严重”与“情节恶劣”的关系 292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还有待于进一步细化 293
五、寻衅滋事罪中“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理解适用 295
六、“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理解适用 297
(一)“纠集他人”的人数问题 298
(二)“多次”的数量问题 299
七、寻衅滋事罪与其他犯罪竞合的处理原则的理解适用 300
(一)以往司法解释处理寻衅滋事罪与其他犯罪竞合的原则 300
(二)处理寻衅滋事罪与其他犯罪竞合的原则 301
八、寻衅滋事罪的从轻处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条件 305
(一)寻衅滋事罪的从轻处罚的适用条件 306
(二)寻衅滋事罪的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条件 309
第十三章 网络寻衅滋事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314
一、两个寻衅滋事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及其逻辑关系问题 314
(一)前后两个寻衅滋事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问题 315
(二)前后两个寻衅滋事司法解释的逻辑关系问题 316
二、网络寻衅滋事行为的理解适用问题 318
(一)“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的理解适用问题 319
(二)“在信息网络上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的理解适用问题 325
(三)网络寻衅滋事行为与普通寻衅滋事行为的异同 327
三、“信息网络”能否解释为“公共场所”问题 330
(一)“信息网络”能解释为“公共场所”的肯定论 330
(二)“信息网络”不能解释为“公共场所”的否定论 332
(三)“信息网络”能否解释为“公共场所”的观点评析 334
四、“网络寻衅滋事”与相关罪名的罪数形态问题 338
(一)网络寻衅滋事与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两罪的罪数形态问题 339
(二)网络寻衅滋事与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的罪数形态问题 343
(三)网络寻衅滋事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罪数形态问题 345
五、“网络寻衅滋事”共同犯罪的适用问题 347
(一)“网络寻衅滋事”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问题 347
(二)“网络寻衅滋事”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问题 349
第十四章 寻衅滋事罪的立法修改完善问题 352
一、寻衅滋事罪立法上能否采用废除方式问题 352
(一)寻衅滋事罪废除论的观点不具有可取性 353
(二)寻衅滋事罪作为“口袋罪”的积极性价值 355
(三)寻衅滋事罪具有堵截性罪名的构成特征 357
二、寻衅滋事罪法定情节的修改完善问题 361
(一)四种寻衅滋事行为的“情节严重”、“情节恶劣”的属性问题 361
(二)行为人实施两种以上寻衅滋事行为的立法完善问题 364
(三)立法应当明确“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的内涵 367
三、寻衅滋事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定性的立法完善问题 370
(一)“随意殴打他人”是否包括致人重伤、死亡的问题 370
(二)寻衅滋事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定性采取何种解决方案问题 373
(三)寻衅滋事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立法完善方式问题 376
四、寻衅滋事罪与相关罪名竞合的立法完善问题 379
(一)寻衅滋事罪与其他罪名竞合的立法完善问题 379
(二)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竞合的立法完善问题 381
(三)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竞合的立法完善问题 382
五、寻衅滋事罪增设罚金刑的立法完善问题 384
(一)寻衅滋事罪应当增设罚金刑的基本观点 384
(二)寻衅滋事罪增设罚金刑的立法完善方式问题 387
主要参考书目 390
后记 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