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法 1
第1章 总则 4
第2章 关于饲料的一般规定 6
第3章 关于添加剂和预混饲料的一般规定 8
第4章 标识、广告和包装 9
第5章 对企业的要求 10
第6章 物质许可、例外和专家听证 11
第7章 进口和出口 13
第8章 报告和生产记录及监督 15
第9章 处罚和罚款规定 18
第10章 结束规定 20
饲料规定 21
第1章 一般规定 26
第2章 单一饲料 28
第3章 混合饲料 33
第4章 添加剂的许可和使用 44
第5章 添加剂和预混料的出售与标识 51
第6章 含有不受欢迎物质、农药残留和禁止物质的饲料 54
第7章 饲喂准则 57
第8章 对企业的要求 58
第9章 监督 62
第10章 结束规定 64
附件1 需要颁发许可的单一饲料生产 67
附件1a 不必颁发许可的单一饲料 74
附件2 混合饲料 93
附件2a 用于治疗或预防疾病的功能性饲料一览表 122
附件2b 单一饲料种类的描述 129
附件3 添加剂部分 131
附件4 配合饲料中能量含量的估计值计算方法 155
附件5 不受欢迎的物质 158
附件5a 农药和杀虫剂残留 165
附件6 禁用物质 194
附件7 认证或注册企业的要求和义务 195
附录 197
附录1 饲料法的诞生和第1、2、3、4次修改 197
附录2 1976年6月16日饲料规定的建立 221
附录3 不受欢迎的物质和其数量等级 223
附录4 饲料检测中的分析偏差和公差 225
附录5 饲料的取样和分析规定 232
附录6 符合饲料规定附件7或符合欧盟认证指令的饲料企业的最低要求 243
附录7 关于某种饲料的饲喂、共同体内部流通和出口禁令法规(饲喂禁令法) 255
附录8 饲喂禁令法和饲喂禁令规定的说明 264
附录9 农业检测和研究机构 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