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
Chapter 1美国诉讼制度简介 5
一、联邦制度(Federalism) 5
二、民事诉讼里的证据发现(Discovery)规则 10
三、民事诉讼里的长臂(Long Arm)管辖原则 17
四、刑事案件中检察官的犯罪协商能力 20
五、原被告在美诉讼中所面临的各种不同的举证责任 22
Chapter 2联邦反托拉斯法与联邦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的执法状况 25
一、一般法律规定 25
二、案例一:龙锋(Eagle Eyes Traffic Ind.Co., Ltd.)订价案 35
三、案例二:微软垄断案 37
四、案例三:Yazaki共同订价案 41
Chapter3 联邦专利法和专利诉讼制度 45
一、一般法律规定 45
二、法院诉讼 49
三、国际贸易委员会(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ITC )诉讼 53
四、专利商标局(US Patent&Trademark Office, USPTO)再审程序 56
Chapter 4联邦国外行贿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 Act of 1977) 63
一、一般法律规定 63
二、案例一:日本石桥公司案 67
三、案例二:瑞士ABB公司案 69
四、案例三:台湾欣科公司案 74
Chapter5 联邦经济间谍法(Economic Espionage Act of 1996) 77
一、一般法律规定 77
二、案例一:韩国科隆公司案 80
三、案例二:永丰馀案 82
四、案例三:四维案 84
Chapter 6美国诉讼制度的特徵 93
一、被告公司须全体动员 93
二、昂贵的律师费用 94
三、美国诉讼保证程序正义,但不保证实质正义,而陪审团也不会有所罗门王的智慧 99
四、审判时重临场表现,而非书状表达 101
五、高额的损害赔偿金额 102
六、美国反托拉斯法、国外行贿法,以及经济间谍法的面面观 103
Chapter 7友达和欧洲维他命制造商在美反托拉斯案的启示 110
一、友达案 110
二、欧洲维他命制造商案 116
Chapter 8宏达电案和晚近美国手机业者专利争端的评析 123
一、宏达电与苹果的专利诉讼案 123
二、美国手机业者的专利大混战 129
Chapter 9国内科技业管理阶层面对美国专利诉讼所处的困境 146
一、业者对美国专利诉讼的本质缺乏了解 146
二、业者缺乏处理专利诉讼或谈判所需的专业以及语文能力 150
三、业者不知如何设定有效的诉讼目标策略以符合公司长远的商业和竞争利益 151
四、业者对美式专利操作的逻辑不熟悉 152
五、微软告Barnes&Noble书局(B&N)的案件分析 159
Chapter 10国内科技公司的因应美国诉讼之道 163
一、应将专利视为竞争工具加以长期维护及投资 163
二、应培养企业本身的诉讼谈判人才 167
三、应认清诉讼是美国公司常用的竞争手段 170
四、对刑事案件要小心应付,公司治理很重要 172
五、制定与推动诉讼策略应由公司管理阶层集思广益 173
六、在美国市场推动品牌销售要有专利考量及诉讼准备 175
结语 183
附录 187
1.美国司法部到2012年对违反美国反托拉斯法裁罚罚金超过1,000万美元以上的公司总表 187
2.美国司法部就反托拉斯犯行给予特赦的条件 200
3.微软告Barnes & Noble, Inc.专利侵害的民事起诉状 207
4.美国司法部自2003年到2012年所处理的反托拉斯案件总表 219
5.美国司法部起诉友达违反美国反托拉斯法的起诉状 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