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云南省民政厅呈送『民国三十二年一至三月份工作报告』请省政府核办(1943.10.8) 1
二 云南省民政厅咨请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教育厅审核『镇越县民国三十二年施政计划』(1943.10.26) 75
三 云南省民政厅为工作报告正在缮写中呈复省政府备查(1943.12.15) 105
四 云南省民政厅吏治工作报告[1944] 110
五 云南省民政厅编拟『一年来之吏治与人事』[1944] 167
六 云南省民政厅编印『一年来之云南民政』之纲目[1944] 209
七 云南省民政厅办理政务督导概况[1944] 220
八 云南省民政厅编呈『民国三十二年四至九月份工作报告』(1944.2.16) 225
九 云南省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呈『民国三十二年度工作报告』(1944.3.4) 336
一○ 云南省政府为澄江等十一县局呈报民国三十二年度施政计划案令省民政厅遵照办理(1944.3.8) 338
一一 云南省民政厅编『各县吏治实况』(1944.3.30) 343
一二 云南省民政厅为据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呈报『民国三十二年度工作报告』一案指令知照并呈请云南省政府备查(1944.4.11) 360
一三 云南省政府令准省民政厅『民国三十二年十至十二月份工作报告』(1944.6.2) 387
一四 云南省政府为会同各厅局审核第三、四、七区行政专署民国三十三年工作计划训令省民政厅(1944.6.17) 467
一五 云南省民政厅编『文书简化办法』(1944.8.16) 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