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专题攻略 TOP268核心考点》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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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法律考试中心组编
  • 出 版 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3
  • ISBN:9787511855404
  • 页数:336 页
图书介绍:top268核心考点(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专题攻略):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精选最近5年最常考的268个考点,以考点概念分析、难点易混点分析、相关法条、历年真题、强化模拟题等几个板块,对考点进行全方位讲解。用最短的时间掌握最重要的知识。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必考指数:10☆ 1

二、依法治国——必考指数:10☆ 2

三、执法为民——必考指数:10☆ 5

四、公平正义——必考指数:10☆ 6

五、服务大局——必考指数:7☆ 8

六、党的领导——必考指数:7☆ 10

法理学 11

一、法的渊源——必考指数:6☆ 11

二、法的适用——必考指数:6☆ 12

三、法的本质学说——必考指数:6☆ 13

四、法的效力——必考指数:5☆ 13

五、法的移植——必考指数:5☆ 15

六、权利与义务的概念及关系——必考指数:5☆ 15

七、两大法系的比较——必考指数:4☆ 16

八、法与法律规范——必考指数:4☆ 17

九、法律关系——必考指数:4☆ 18

十、法的解释——必考指数:3☆ 20

十一、法的制定机关及其权限——必考指数:3☆ 21

十二、法律原则——必考指数:2☆ 22

十三、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必考指数:2☆ 22

十四、法的产生——必考指数:1☆ 23

法制史 24

一、永徽律疏——必考指数:2☆ 24

二、罗马法的复兴——必考指数:2☆ 25

宪法 26

一、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必考指数:6☆ 26

二、宪法所保护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必考指数:6☆ 27

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必考指数:5☆ 28

四、法律法规及规章的适用规则——必考指数:5☆ 29

五、国务院的职权——必考指数:6☆ 31

经济法 33

一、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必考指数:7☆ 33

二、环保民事责任、环保民事纠纷的处理程序——必考指数:6☆ 34

三、经营者的义务——必考指数:5☆ 35

四、经营者对“三包”的民事责任——必考指数:5☆ 36

五、商业贿赂行为——必考指数:4☆ 37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必考指数:4☆ 37

国际法 38

一、国家不当行为——必考指数:5☆ 38

二、引渡——必考指数:5☆ 38

三、国家领土——必考指数:4☆ 39

四、国家继承——必考指数:4☆ 41

五、外交人员管辖豁免例外——必考指数:4☆ 42

六、外交机关的地位、外交人员的范围——必考指数:3☆ 43

七、条约的效力——必考指数:3☆ 44

国际私法 45

一、婚姻家庭——必考指数:7☆ 45

二、继承——必考指数:6☆ 45

三、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必考指数:6☆ 46

四、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必考指数:6☆ 47

五、冲突规范——必考指数:5☆ 48

六、反致——必考指数:5☆ 49

七、国际司法协助——必考指数:4☆ 49

八、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必考指数:4☆ 51

九、外国法的查明——必考指数:3☆ 52

国际经济法 53

一、国际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责任——必考指数:7☆ 53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必考指数:6☆ 56

三、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必考指数:6☆ 57

四、《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必考指数:5☆ 58

五、信用证的银行责任——必考指数:5☆ 59

六、提单的种类——必考指数:4☆ 60

七、倒签提单——必考指数:4☆ 61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63

一、律师的权利——必考指数:4☆ 63

二、审判权独立行使原则——必考指数:4☆ 63

三、律师基本制度及其法律责任——必考指数:4☆ 65

四、检察官的任职回避——必考指数:4☆ 66

刑法 67

一、盗窃罪——必考指数:10☆ 67

二、诈骗罪——必考指数:10☆ 69

三、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必考指数:10☆ 72

四、抢劫罪——必考指数:10☆ 74

五、犯罪的未遂形态——必考指数:9☆ 78

六、故意杀人罪——必考指数:9☆ 80

七、绑架罪——必考指数:9☆ 82

八、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必考指数:8☆ 84

九、犯罪的中止状态——必考指数:8☆ 86

十、正当防卫——必考指数:8☆ 87

十一、犯罪的既遂形态——必考指数:8☆ 90

十二、共同犯罪的实施过限——必考指数:8☆ 91

十三、各共同犯罪人的分工与地位、处罚原则——必考指数:8☆ 91

十四、数罪并罚——必考指数:8☆ 93

十五、非法拘禁罪——必考指数:8☆ 94

十六、抢夺罪——必考指数:8☆ 96

十七、侵占罪——必考指数:8☆ 98

十八、受贿罪——必考指数:8☆ 99

十九、挪用资金罪——必考指数:7☆ 102

二十、强奸罪——必考指数:7☆ 103

二十一、拐卖儿童罪——必考指数:7☆ 105

二十二、犯罪的预备形态——必考指数:7☆ 107

二十三、认识错误——必考指数:6☆ 108

二十四、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必考指数:6☆ 110

二十五、累犯——必考指数:6☆ 113

二十六、自首——必考指数:6☆ 114

二十七、假释——必考指数:6☆ 116

二十八、缓刑——必考指数:6☆ 118

二十九、走私罪——必考指数:6☆ 119

三十、敲诈勒索罪——必考指数:6☆ 121

三十一、挪用公款罪——必考指数:6☆ 122

三十二、滥用职权罪——必考指数:6☆ 124

三十三、共同犯罪的部分中止——必考指数:5☆ 125

三十四、出售、运输、购买假币罪——必考指数:5☆ 126

三十五、贪污罪——必考指数:5☆ 127

三十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必考指数:5☆ 129

三十七、因果关系——必考指数:4☆ 130

三十八、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必考指数:4☆ 131

三十九、剥夺政治权利——必考指数:3☆ 132

四十、职务侵占罪——必考指数:3☆ 134

四十一、玩忽职守罪——必考指数:3☆ 134

四十二、立功制度——必考指数:2☆ 135

四十三、逃税罪——必考指数:2☆ 136

四十四、骗取出口退税罪——必考指数:2☆ 137

四十五、想象竞合——必考指数:2☆ 137

四十六、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必考指数:2☆ 138

刑事诉讼法 139

一、专门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职权范围——必考指数:9☆ 139

二、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必考指数:9☆ 140

三、外国人刑事责任的追究——必考指数:9☆ 141

四、级别管辖——必考指数:8☆ 142

五、回避的人员范围、理由和方式——必考指数:8☆ 143

六、回避的决定及效力——必考指数:8☆ 144

七、指定辩护——必考指数:8☆ 144

八、辩护人的权利和责任——必考指数:8☆ 145

九、刑事代理制度——必考指数:7☆ 147

十、证据的概念及种类——必考指数:7☆ 148

十一、举证责任——必考指数:7☆ 150

十二、证明标准——必考指数:7☆ 151

十三、证人——必考指数:7☆ 152

十四、取保候审——必考指数:6☆ 154

十五、附带民事诉讼——必考指数:6☆ 155

十六、期间——必考指数:6☆ 157

十七、补充侦查——必考指数:6☆ 158

十八、提起公诉的条件、程序——必考指数:5☆ 159

十九、不起诉的条件——必考指数:5☆ 160

二十、对公诉案件的审查——必考指数:5☆ 160

二十一、违反法庭秩序的处理——必考指数:4☆ 162

二十二、判决、裁定、决定——必考指数:4☆ 162

二十三、延期审理——必考指数:4☆ 164

二十四、自诉案件——必考指数:3☆ 165

二十五、简易程序——必考指数:3☆ 166

二十六、二审后处理——必考指数:3☆ 167

二十七、上诉不加刑及其限制——必考指数:3☆ 168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70

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必考指数:10☆ 170

二、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必考指数:10☆ 173

三、行政诉讼的证据制度——必考指数:10☆ 174

四、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必考指数:9☆ 175

五、刑事赔偿的义务机关——必考指数:9☆ 177

六、刑事赔偿的范围——必考指数:9☆ 178

七、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必考指数:9☆ 179

八、行政复议机关——必考指数:8☆ 180

九、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必考指数:8☆ 182

十、一事不再罚原则——必考指数:8☆ 183

十一、法规、规章的冲突适用——必考指数:7☆ 185

十二、行政诉讼的判决——必考指数:7☆ 187

十三、行政赔偿范围——必考指数:6☆ 188

十四、国家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必考指数:6☆ 189

十五、行政行为的成立和生效要件——必考指数:6☆ 190

十六、行政诉讼的复议前置——必考指数:5☆ 192

十七、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权——必考指数:5☆ 193

十八、被告取证权的限制——必考指数:4☆ 195

十九、行政诉讼原告与第三人——必考指数:4☆ 197

二十、行政行为的分类——必考指数:3☆ 198

二十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措施——必考指数:3☆ 200

二十二、行政复议决定的形式——必考指数:2☆ 201

二十三、行政行为的效力——必考指数:2☆ 202

二十四、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必考指数:2☆ 203

二十五、政府信息公开——必考指数:2☆ 204

二十六、发回重审裁定的适用范围——必考指数:2☆ 205

民法 207

一、无因管理——必考指数:10☆ 207

二、效力待定合同——必考指数:10☆ 208

三、标的物风险责任的承担——必考指数:10☆ 210

四、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及其责任——必考指数:10☆ 211

五、表见代理——必考指数:9☆ 212

六、代位权及其诉讼——必考指数:9☆ 214

七、违约责任——必考指数:9☆ 216

八、侵犯专利权的表现——必考指数:9☆ 219

九、宣告死亡——必考指数:9☆ 220

十、不当得利——必考指数:9☆ 221

十一、相邻关系——必考指数:8☆ 223

十二、共有——必考指数:8☆ 224

十三、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必考指数:8☆ 228

十四、地役权——必考指数:8☆ 230

十五、担保物权——必考指数:8☆ 232

十六、抵押权——必考指数:8☆ 235

十七、动产质权——必考指数:8☆ 237

十八、权利质权——必考指数:8☆ 239

十九、留置权——必考指数:8☆ 241

二十、占有——必考指数:8☆ 242

二十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承担——必考指数:8☆ 244

二十二、债权人的撤销权——必考指数:8☆ 246

二十三、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必考指数:8☆ 247

二十四、精神损害赔偿——必考指数:8☆ 249

二十五、善意取得——必考指数:8☆ 250

二十六、无权代理——必考指数:7☆ 251

二十七、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必考指数:7☆ 253

二十八、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人身损害的赔偿问题——必考指数:7☆ 254

二十九、违约责任的承担——必考指数:7☆ 256

三十、要约与承诺——必考指数:7☆ 257

三十一、可撤销合同——必考指数:7☆ 259

三十二、保管合同——必考指数:7☆ 259

三十三、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情况下的处理——必考指数:7☆ 260

三十四、不安抗辩权——必考指数:7☆ 262

三十五、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受遗赠人未作表示的法律后果——必考指数:6☆ 263

三十六、合伙负责人处分合伙财产的效力——必考指数:6☆ 264

三十七、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处分及优先购买权——必考指数:6☆ 264

三十八、建筑物等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损害责任——必考指数:6☆ 266

三十九、债权的转让——必考指数:6☆ 267

四十、定金、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三者之间的关系——必考指数:6☆ 267

四十一、主合同变动对保证责任的影响——必考指数:6☆ 269

四十二、连带责任保证——必考指数:6☆ 270

四十三、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确定——必考指数:5☆ 270

四十四、无效合同——必考指数:5☆ 272

四十五、赠与合同——必考指数:5☆ 273

四十六、共同诉讼人的关系——必考指数:5☆ 274

四十七、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处理——必考指数:5☆ 275

四十八、侵犯注册商标权的情形——必考指数:5☆ 276

四十九、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必考指数:5☆ 277

五十、夫妻财产的归属——必考指数:5☆ 278

五十一、撤销权行使的期间——必考指数:4☆ 279

五十二、第三人代为履行的责任承担——必考指数:4☆ 280

五十三、不定期租赁——必考指数:4☆ 281

五十四、运输合同民事责任的主体——必考指数:4☆ 282

五十五、合同的分类——必考指数:3☆ 282

五十六、当事人分立后的债务承担——必考指数:3☆ 283

五十七、格式条款的解释——必考指数:3☆ 284

五十八、间接委托中委托人不履行义务的处理——必考指数:3☆ 285

五十九、注册商标的审查和核准——必考指数:2☆ 286

六十、夫妻离婚前所欠债务的承担——必考指数:2☆ 287

六十一、形成权——必考指数:1☆ 288

六十二、对名誉权的侵害——必考指数:1☆ 289

六十三、融资租赁合同——必考指数:1☆ 290

六十四、注册商标撤销的情形——必考指数:1☆ 291

六十五、公共场所、道路施工和窨井等地下设施损害责任——必考指数:1☆ 291

商法 293

一、公司转投资的对象——必考指数:9☆ 293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形式——必考指数:9☆ 293

三、公司的新股发行——必考指数:8☆ 295

四、股份转让的法定限制——必考指数:8☆ 296

五、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禁止规定——必考指数:8☆ 297

六、董事的消极资格——必考指数:7☆ 298

七、股份有限公司认股人可以抽回股本的情形——必考指数:7☆ 299

八、股东不足额缴纳所认缴出资的责任——必考指数:7☆ 299

九、一人公司——必考指数:7☆ 300

十、合伙企业的出资——必考指数:6☆ 301

十一、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必考指数:6☆ 301

十二、债券的发行条件——必考指数:6☆ 302

十三、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形——必考指数:6☆ 303

十四、合伙企业的财产——必考指数:5☆ 304

十五、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的责任——必考指数:5☆ 305

十六、合伙事务执行——必考指数:5☆ 306

十七、入伙的条件——必考指数:4☆ 307

十八、追索权的对象及行使原因——必考指数:4☆ 307

十九、票据背书——必考指数:3☆ 308

二十、海难救助——必考指数:3☆ 309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311

一、特殊地域管辖——必考指数:10☆ 311

二、被告的确定——必考指数:9☆ 313

三、代位诉讼中当事人的确定——必考指数:8☆ 314

四、委托诉讼代理人——必考指数:8☆ 315

五、举证责任的分配——必考指数:8☆ 316

六、起诉时未申明有仲裁协议情况的处理——必考指数:7☆ 317

七、撤销仲裁裁决——必考指数:6☆ 318

八、诉讼代理人——必考指数:6☆ 320

九、已过诉讼时效的案件——必考指数:6☆ 321

十、撤诉——必考指数:6☆ 323

十一、仲裁协议约定不明确情况的处理——必考指数:5☆ 324

十二、仲裁协议选择仲裁机构不存在情况的处理——必考指数:5☆ 325

十三、仲裁的审理方式——必考指数:5☆ 325

十四、仲裁裁决的作出——必考指数:5☆ 326

十五、协议管辖——必考指数:4☆ 326

十六、选择管辖——必考指数:4☆ 327

十七、移送管辖——必考指数:4☆ 327

十八、起诉的条件——必考指数:4☆ 328

十九、延期审理、诉讼中止以及诉讼终结——必考指数:4☆ 330

二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诉讼当事人资格——必考指数:3☆ 332

二十一、继承案件中原告的确定——必考指数:3☆ 332

二十二、仲裁协议的效力——必考指数:3☆ 332

二十三、抗诉——必考指数:3☆ 334

二十四、裁定——必考指数:3☆ 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