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第一章 旧中国长春警察 14
第一节 旧警察及沙俄、日伪警察机构 15
一、清代警察机构 15
二、民国警察机构 21
三、伪满警察机构 25
四、长春解放前的警察机构 33
第二节 旧警察及沙俄、日伪警察的罪恶活动 36
一、清代警察的罪恶活动 37
二、民国时期警察的罪恶活动 39
三、沦陷时期日伪警察的罪恶活动 43
四、国民党统治时期警察的罪恶活动 56
第三节 旧警察及日伪警察官制、警种 59
一、清朝、民国警察官制 59
二、伪满警察官制及警种 60
三、国民党警察官制 61
第四节 旧警察及日伪警察服制、装备 62
一、服制 62
二、武器装备 70
第五节 旧警察及日伪警察的训练 72
一、长春巡警教练所 72
二、长春警察教练所 72
三、长春商埠巡警教练所 73
四、伪满中央警察学校 73
五、伪新京地方警察学校 74
六、国民党长春市警察训练所 75
七、国民党中央警官学校第五分校警官班 76
第二章 剿匪斗争 78
第一节 长春解放前的剿匪斗争 78
一、苏联军管期间的剿匪斗争 79
二、国民党统治时期长春周围的剿匪斗争 83
第二节 长春解放后肃清残余土匪 93
一、五县肃清残余土匪 93
二、长春市深挖残余土匪 97
第三章 人民公安机关 106
第一节 历任领导人员 107
一、1948年10月至1966年5月 108
二、1966年5月至1978年3月 109
三、1978年3月以后 111
第二节 组织机构 112
一、苏联军管下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 112
二、1946年长春特别市公安总局的组织机构 113
三、解放后长春市人民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 113
四、新中国成立后长春人民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 115
五、“文化大革命”期间长春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 119
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长春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 122
第三节 干警队伍 125
一、干警队伍建设 125
二、思想政治工作 131
三、干警教育培训 138
第四节 党团组织 143
一、分党组、党组 143
二、总支委、工委、政法党委、军管会党委、机关党委 144
三、团组织 146
第五节 纪检监察 148
一、纪检监察组织 148
二、建立干警守则 149
三、党纪政纪教育 150
四、违法违纪查处 152
第六节 驻长其他公安机关 152
一、吉林省公安厅 153
二、长春铁路公安机关 153
三、林业公安机关 154
四、民航吉林省局公安处 155
第四章 指挥系统 157
第一节 指挥中心 157
一、指挥调度 158
二、调查研究 160
第二节 通讯联络 161
一、有线通讯 162
二、无线通讯 164
第三节 宣传工作 164
一、编辑《长春公安》报 165
二、举办展览 166
三、新闻宣传及其他 169
第四节 人民来信来访 170
一、信访工作制度 170
二、信访工作职能 170
三、群众对公安工作建议、意见 173
第五节 文书、档案 173
一、文书处理 174
二、档案管理 174
三、保密工作 176
第五章 镇压反革命 178
第一节 搜捕日伪余孽、建军头目 178
一、搜捕日伪余孽 179
二、搜捕建军头目 180
第二节 搜捕国民党特务和摧毁特务组织 182
一、国民党在长春的特务组织 183
二、搜捕特务和摧毁特务组织 186
第三节 反动党团登记 190
一、第一次登记工作 190
二、第二次登记工作 191
三、第三次登记工作 191
四、登记后的处理工作 193
第四节 镇压反革命运动 194
一、第一次镇压反革命运动 194
二、第二次镇压反革命运动 203
三、第三次镇压反革命运动 205
四、第四次镇压反革命运动 206
第五节 深挖残余特务分子 207
第六节 肃清反革命运动 211
一、第一~四批肃清反革命运动 211
二、第五批肃清反革命运动 214
三、第六批肃清反革命运动 215
第七节 打击潜伏与派遣特务 216
一、捕获潜伏特务于志洋 217
二、粉碎“中国国民党长春工作队”武装暴乱阴谋 218
三、捕获美国“自由中国运动”派遣特务 220
四、捕获国民党“内调局”派遣特务朱见芳 226
五、捕获国民党派遣特务侯全顺、黄维山 227
六、捕获国民党派遣特务张祖良、周秀贞 228
七、捕获国民党派遣特务李金纶 230
八、打击潜伏下来的帝国主义间谍 232
九、国民经济困难时期粉碎外国和国民党特务机关的新阴谋 233
第八节 取缔反动会道门 235
一、解放初期取缔一贯道 235
二、三年困难时期破获崇德慈善会、新佛教会、收缘道和金丹道 238
三、1960年挖出儒门圣道、九宫道、功德佛门 241
四、1965年取缔反动会道门的统一行动 244
五、“文化大革命”中打击五台山道、儒门圣教的复辟活动 245
六、“文化大革命”后期破获鼓吹“万道归一”的通天道、圣贤道、白阳道 248
七、改革开放初期破获道德会案 249
第九节 打击现行反革命活动 250
一、解放初期打击现行反革命活动 251
二、镇反运动中打击现行反革命活动 252
三、1958年掀起三次破案高潮 252
四、国民经济困难时期打击现行反革命活动 253
五、国民党阴谋窜犯大陆期间打击现行反革命活动 253
六、“一打三反”运动中打击现行反革命活动 255
七、1975年摧毁反革命集团“革命党” 256
八、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打击现行反革命活动 257
第十节 纠正冤、假、错案 259
一、“大跃进”期间的冤假错案 259
二、任青远“资敌通敌”冤假案 261
三、“国民党万宝山潜伏情报组”假案 265
四、“清理阶级队伍”等冤假错案 267
五、“朝修特务”冤案 269
六、史云峰冤杀案 270
七、追查“总理遗言”与清查“天安门事件” 273
第六章 内部安全保卫 275
第一节 企业事业单位的保卫 276
一、公安保卫组织 276
二、人民经济警察 279
三、群众治保组织 280
第二节 要害部位及重点工程保卫 281
一、要害部位保卫 281
二、重点工程保卫 283
第三节 防范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 287
一、镇压反革命和清理中内层 287
二、打击现行反革命破坏活动 288
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291
第四节 内部治安管理 293
一、安全防范与深挖犯罪 293
二、安全大检查 294
三、公安派出机构、派驻武装守护 295
四、内部治安综合治理 295
第五节 查处各类破坏事故 298
一、追查事故 298
二、定性与查处 300
三、事故预防工作 301
第六节 警卫工作 302
一、警卫工作的建立与调整 302
二、警卫工作的日常业务建设 303
三、首长警卫 304
四、外宾警卫 317
五、会议警卫 317
第七章 惩治刑事犯罪 319
第一节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320
一、打击盗匪 320
二、打击盗窃犯罪 322
三、打击其他刑事犯罪 323
四、预防刑事犯罪 323
第二节 有计划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 325
一、打击盗窃公共财物犯罪 325
二、打击流氓、盗窃犯罪 327
第三节 社会主义建设探索时期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 330
一、掀起破案高潮 330
二、调动群众力量打击刑事犯罪 333
三、采取一系列防范措施 335
四、打击盗窃和投机倒把犯罪 337
五、打击凶杀犯罪 338
第四节 “文化大革命”中的刑事犯罪活动 340
一、抢劫杀人案件 340
二、流氓殴斗、强奸案件 343
三、迫害上山下乡女知识青年案件 344
四、盗开汽车案件 345
五、抢军帽伤人案件 345
第五节 改革开放初期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的斗争 346
一、整顿城市治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346
二、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349
三、打击刑事犯罪的专项斗争 363
第六节 刑事侦察技术 375
一、刑事侦察技术的建立 375
二、刑事侦察技术的应用 376
三、刑事侦察技术的恢复与发展 378
第八章 社会治安管理 393
第一节 禁烟肃毒 394
一、烟毒的流害 394
二、解放初期的禁毒工作 395
三、建国后的禁烟肃毒运动 396
第二节 取缔妓院解放妓女 398
一、取缔妓院和暗娼 399
二、打击窑头 400
三、解放妓女 404
第三节 取缔求神、讨药等封建迷信活动 406
一、关于“孝子坟”的由来 406
二、1957年取缔求神、讨药活动 408
三、1958年拆除“孝子坟” 408
第四节 涤荡社会丑恶现象 409
一、打击贩毒、制止吸毒和铲除罂粟 409
二、开展扫黄斗争 410
三、严禁卖淫嫖娼 414
四、查禁赌博 415
第五节 处理突发事件 417
一、在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处理城乡群众拿摸、哄抢粮食事件 417
二、在1989年的政治风波中稳定社会治安 420
第六节 特种行业管理 425
一、旅店业管理 426
二、刻字业管理 427
三、印铸业管理 427
四、无线电业管理 428
五、旧货业管理 429
六、公共场所管理 430
第七节 危险物品管理 433
一、枪支弹药与管制刀具的管理 433
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435
三、毒害物品管理 438
四、放射性物质管理 439
第八节 治安保卫委员会 441
一、治保会的创建 442
二、治保会的发展 443
三、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对治保会的破坏 445
四、治保会的重建 445
第九节 查处治安案件 447
一、治安案件的范围与标准 448
二、治安案件的查破与处理 450
第十节 监督改造与管制 458
一、对“四类分子”的监督改造 458
二、对反革命和坏分子的管制 464
第九章 预审与监管 469
第一节 预审 469
一、解放初期的预审工作 470
二、镇压反革命运动中的预审工作 473
三、法制建设起步时期的预审工作 475
四、两次预审工作会议 476
五、《刑法》、《刑事诉讼法》实施前后的预审工作 478
六、三年“严打”斗争中的预审工作 481
第二节 监管 483
一、监舍 483
二、监管法规 484
三、规章制度 485
四、思想政治教育 488
五、生活、卫生 488
第十章 户口管理 491
第一节 户口调查 492
一、户口调查组织 492
二、户口调查结果 494
第二节 户口登记 495
一、登记范围和立户标准 496
二、户口登记制度 496
第三节 户口管理方法 498
一、城镇户口管理 498
二、农村户口管理 501
三、集体户口管理 502
四、重点人口管理 502
五、暂住人口管理 504
六、建立人口卡片 505
七、人口统计 506
第四节 人口普查 513
一、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 513
二、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 516
三、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 528
四、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 542
第五节 颁发《居民身份证》 553
一、分批颁发《居民身份证》 553
二、《居民身份证》的管理 554
第十一章 交通管理 555
第一节 交通秩序管理 555
一、交通指挥与勤务制度 555
二、保证重点工程运输畅通 559
三、交通秩序的综合治理 560
第二节 道路设施建设 561
一、交通标线、标志、护栏及隔离带 561
二、停车场设置 564
三、调整交通流量 564
第三节 车辆管理 571
一、机动车管理 571
二、非机动车管理 577
第四节 驾驶员管理 580
一、机动车驾驶员条件、资格 580
二、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审验 581
第五节 交通安全教育 583
一、建立交通安全组织 583
二、贯彻交通法规 585
三、坚持交通安全宣传 587
第六节 交通违章与事故处理 588
一、交通违章处理 588
二、交通事故处理 589
三、重大交通事故 591
四、交通违章与事故的预防 594
第七节 交通管理的现代化建设 597
第十二章 消防管理 599
第一节 消防组织 599
一、解放前的消防组织 600
二、人民公安消防队 602
三、五县(市)消防队 605
四、企业专职消防队 606
五、群众义务消防队 607
第二节 防火监督管理与宣传教育 609
一、管理机构 609
二、管理方法 611
三、防火宣传教育 616
第三节 执勤与训练 617
一、执勤 618
二、训练 619
第四节 消防设施与装备 623
一、消防设施 623
二、消防车辆、器材、工具 625
第五节 消防人员待遇与服制 627
一、待遇 627
二、服制 627
第六节 火灾扑救与事故调查处理 628
一、火灾扑救 628
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632
第十三章 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 648
第一节 常住外侨管理 648
一、常住外侨的户口管理 648
二、协助日侨、苏侨回国 652
三、对外侨的宣传、教育和关怀 655
第二节 临时来长外国人管理 656
一、对临时来长外国人的管理 656
二、留学生管理 659
三、对外国人违法的处理 660
第三节 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 661
一、新中国成立后对公民因私出入境的管理 661
二、实行改革开放后对公民因私出入境的管理 664
第四节 对前往边境地区人员的管理 665
第十四章 爱民活动 666
第一节 爱民活动的起步 666
第二节 爱民活动的深入 668
第三节 爱民活动的恢复与发展 671
第十五章 法制建设 674
第一节 提高干警执法水平 676
第二节 规定执法措施 678
第三节 依照政策和法律审批案件 680
一、办理逮捕案件 680
二、审批劳动教养案件 682
三、治安案件的申诉复议与出庭应诉 684
第四节 接受监督与执法检查 686
第十六章 武警支队 688
第一节 组织沿革 688
第二节 管理教育 690
一、部队管理 690
二、政治教育 691
第三节 执勤训练 693
一、执勤 693
二、训练 695
第四节 拥政爱民 695
第十七章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697
第一节 综合治理机构 697
一、市公安局参加综合治理机构 698
二、县(市)、区公安机关参加综合治理机构 699
三、街道、乡镇公安基层组织参加综合治理 700
第二节 公安机关的任务 702
一、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703
二、推行安全保卫责任制 705
三、建立治安联防组织 707
四、指导基层组织建设 708
五、参与帮教失足青少年 710
第十八章 后勤保障 714
第一节 公安装备 714
一、武器 714
二、车辆 715
三、器材 716
四、服制 716
第二节 办公及宿舍用房 724
一、机关办公用房建设 724
二、配套设施建设 724
三、宿舍建设 725
第三节 财务管理 726
一、经费来源及使用 726
二、财务管理及会计监督 727
第四节 生活服务设施 728
一、生活服务 728
二、幼儿保教 729
三、干警轮流度假 729
四、修建浴池 730
五、医疗服务 730
第十九章 人物 731
一公安英烈 731
二已故局长、副局长 741
三模范功臣 748
第二十章 大事记 756
附录 814
一、重要文献 814
二、伪满档案 853
三、匪特资料 879
索引 902
一、人物索引 902
二、照片索引 906
三、统计表索引 920
四、图索引 925
编纂始末 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