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建置 10
第一章 设治沿革 13
第二章 疆域 13
第三章 行政区划 13
第四章 县城镇乡国营农场 25
第一节 县城 25
第二节 镇 28
第三节 乡 30
第四节 国营农场 35
第二编 自然环境 37
第五章 地质 37
第六章 地貌 37
第一节 地势 37
第二节 类型 39
第三节 山丘 40
第七章 气候 40
第一节 日照 40
第二节 气温 44
第三节 降水 45
第四节 风 49
第八章 物候 50
第一节 植物物候 50
第二节 动物物候 52
第三节 气象水文物候 52
第九章 水文 53
第一节 地表水 53
第二节 地下水 59
第十章 土壤 61
第一节 类型 61
第二节 肥力 63
第十一章 天然生物 63
第一节 天然植被 63
第二节 野生动物 75
第十二章 自然资源 81
第一节 土地资源 81
第二节 水资源 83
第三节 生物资源 84
第四节 矿物资源 87
第十三章 自然灾害 87
第一节 低温 87
第二节 霜冻 88
第三节 干旱 88
第四节 大风 88
第五节 冰雹 89
第六节 洪涝 92
第七节 病虫害 94
第三编 人口 95
第十四章 人口数量 95
第十五章 人口结构 96
第一节 产业行业和职业结构 96
第二节 文化结构 98
第三节 年令结构 99
第四节 民族结构 102
第五节 家庭结构 103
第六节 姓氏结构 108
第七节 宗教结构 112
第十六章 人口计划 112
第一节 机构设置 112
第二节 计划生育 113
第四编 经济 117
第十七章 农业 117
第一节 土地开发 117
第二节 生产关系变革 121
第三节 种植业 130
第四节 农技农艺 139
第五节 农具 151
第六节 多种经营 153
第七节 机构队伍 155
第十八章 林业 156
第一节 林木资源 156
第二节 植树造林 159
第三节 病虫害防治 163
第四节 林业效益 172
第五节 林业管理 172
第六节 机构队伍 176
第十九章 畜牧业 178
第一节 草原状况 178
第二节 畜禽改良 182
第三节 畜禽防疫 187
第四节 机构队伍 193
第二十章 水产业 194
第一节 渔业区域 195
第二节 水产种类 197
第三节 渔业生产 197
第四节 捕捞工具 203
第五节 渔政管理 203
第六节 机构队伍 205
第二十一章 水利 206
第一节 水利工程 206
第二节 水土保持 220
第三节 防汛 222
第四节 管理 226
第五节 机构队伍 228
第二十二章 工业 229
第一节 经营体制 229
第二节 电力工业 244
第三节 机械工业 250
第四节 原油加工业 253
第五节 化学制药工业 255
第六节 建材工业 260
第七节 食品 粮油加工业 263
第八节 纺织 针织 皮革工业 269
第九节 服装 鞋帽工业 273
第十节 印刷工业 275
第十一节 制糖工业 277
第十二节 其它 278
第十三节 工业产品 279
第十四节 省属工业 283
第十五节 管理队伍 284
第二十三章 交通 286
第一节 公路交通 286
第二节 铁路交通 297
第三节 水路交通 298
第四节 交通管理 304
第二十四章 邮电 308
第一节 邮政 308
第二节 电信 311
第三节 机构 队伍 316
第二十五章 城乡建设 317
第一节 城镇建设 317
第二节 乡村建设 329
第三节 基建管理 332
第四节 机构队伍 337
第二十六章 环境保护 341
第一节 环境监测 341
第二节 宣传教育 341
第三节 排污管理 342
第四节 处理纠纷 342
第五节 编制地方法规 342
第六节 环境科研 342
第七节 环境治理 343
第八节 机构队伍 343
第二十七章 商业 343
第一节 私营商业 343
第二节 公私合营 356
第三节 国营商业 356
第四节 供销商业 366
第五节 集体商业 373
第六节 个体商业 374
第七节 计划物资供应 374
第八节 集市贸易 380
第九节 对外贸易 381
第十节 机构队伍 384
第二十八章 粮食 385
第一节 粮油购销 385
第二节 粮食储运 391
第三节 盐业 396
第四节 饲料供应 397
第五节 机构队伍 397
第二十九章 财政 398
第一节 体制 398
第二节 财政收支 398
第三节 预算管理 407
第四节 队伍 408
第三十章 税务 408
第一节 机构 408
第二节 税制 409
第三节 税种 411
第四节 税收征管 421
第五节 队伍 426
第三十一章 金融 427
第一节 机构 427
第二节 货币 429
第三节 储蓄存款 434
第四节 信贷 437
第五节 保险 443
第六节 债券 444
第七节 队伍 445
第三十二章 经济管理 447
第一节 计划管理 447
第二节 统计管理 450
第三节 工商管理 451
第四节 物价管理 456
第五节 标准计量管理 473
第六节 机构队伍 475
第五编 政治 477
第三十三章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477
第一节 党组织的建立与发展 477
第二节 党的基层组织与党员 478
第三节 党员代表会议和代表大会 480
第四节 政、军系统党委(组) 488
第五节 县委工作机构和下属机构 491
第六节 纪律检查 497
第七节 统一战线 500
第八节 宣传教育 501
第三十四章 中国国民党地方组织 504
第一节 国民党扶余县党部 504
第二节 国民党扶余县流亡党部 505
第三十五章 群众团体 505
第一节 工人群众团体 505
第二节 农民群众团体 508
第三节 青少年组织 509
第四节 妇女群众组织 514
第五节 工商业者组织 516
第六节 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 517
第七节 科学技术协会 517
第八节 归国华侨联合会 517
附:其它团体 518
第三十六章 县人民代表大会 519
第一节 制度 519
第二节 代表会议和代表大会 519
第三节 县人大常委会 522
第四节 提案处理 523
第五节 普选 524
第三十七章 行政机关 526
第一节 副都统、厅、府、县衙门 526
第二节 县公署、县政府 531
第三节 伪县公署 533
第四节 人民政权 536
第三十八章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扶余县委员会 551
第一节 历届委员会议 551
第二节 工作机构 554
第三节 主要活动 554
第三十九章 民政 558
第一节 优抚 558
第二节 拥军 560
第三节 社会福利 560
第四节 人民生活 562
第五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566
第六节 救灾和扶贫 567
第七节 婚姻登记 569
第八节 移民和收容 569
第四十章 劳动 570
第一节 劳动就业 570
第二节 职工工资 573
第三节 职工福利 578
第四节 劳动保护 579
第四十一章 人事 581
第一节 干部队伍 581
第二节 干部管理 585
第三节 福利待遇 589
第四十二章 公安 590
第一节 机构 590
第二节 公安工作 591
第三节 公安队伍 596
第四十三章 检察 596
第一节 机构 596
第二节 人民检察工作 597
第三节 检察队伍 598
第四十四章 审判 599
第一节 机构 599
第二节 审判 599
第三节 审判队伍 602
第四十五章 司法行政 602
第一节 机构 602
第二节 司法行政工作 602
第三节 司法队伍 604
第六编 军事 605
第四十六章 军事机构 605
第一节 防御使司观察使司 605
第二节 副都统衙门 605
第三节 县人民武装机构 610
第四十七章 兵役制度 612
第一节 八旗兵和招募兵役 612
第二节 志愿兵役 612
第三节 义务兵役 615
第四节 预备兵役 617
第四十八章 军事设施 618
第一节 界壕 618
第二节 驿站 618
第三节 其它设施 618
第四十九章 驻军 619
第一节 胜兵混同军族兵 619
第二节 朝廷官兵 619
第三节 吉林陆军东北陆军 619
第四节 东北民众自卫军 620
第五节 伪警备军伪“国军” 620
第六节 人民军队 620
第五十章 地方武装 621
第一节 县保卫团 621
第二节 伪自卫团 621
第三节 伪县警备队 622
第五十一章 民兵 623
第一节 组建 623
第二节 训练 625
第五十二章 兵事 627
第一节 民族(部族)兵事 627
第二节 东北民众抗日自卫军在扶主要活动 628
第三节 剿匪 629
附一 五月情况 630
附二 日本侵略军在扶余罪行 631
第五十三章 人民防空 632
第一节 机构设置 632
第二节 防空教育 633
第三节 防空设施 633
第七编 文化 634
第五十四章 教育 634
第一节 学前教育 634
第二节 初等教育 635
第三节 中等教育 640
第四节 高等教育 644
第五节 成人教育 644
第六节 专业教育 646
第七节 特殊教育 648
第八节 教育经费 649
第九节 学校建设 650
第十节 机构队伍 651
第五十五章 科技 655
第一节 科技管理 655
第二节 科普工作 657
第三节 科研单位 658
第四节 科技成果 660
第五节 科技队伍 665
第五十六章 文化艺术 666
第一节 文化事业单位 666
第二节 群众文化艺术 671
第三节 文艺创作 674
第四节 满族新城戏 676
第五十七章 新闻事业 677
第一节 报刊 677
第二节 广播电视 677
第五十八章 档案管理 678
第一节 管理机构 678
第二节 县档案馆 678
第三节 机关企事业档案 679
第四节 干部队伍 680
第五十九章 史志编修 680
第一节 修志机构 680
第二节 史志编纂 681
第六十章 文物古迹 681
第一节 历史文物 682
第二节 革命文物 685
第三节 古迹 686
第四节 古建筑 690
第六十一章 卫生 692
第一节 医疗 692
第二节 防疫 698
第三节 妇幼保健 705
第四节 爱国卫生 706
第五节 医疗卫生队伍 707
第六节 机构管理 710
第六十二章 体育 711
第一节 学校体育 711
第二节 群众体育 712
第三节 业余体育训练 714
第四节 体育竞赛 715
第五节 体育设施 725
第六节 体育队伍 726
第八编 习俗 730
第六十三章 风俗 730
第一节 服饰 730
第二节 饮食 732
第三节 住宅 734
第四节 婚嫁 735
第五节 生育 736
第六节 寿辰 737
第七节 丧葬 737
第八节 祭祀 738
第九节 岁时节 738
第十节 宗教 741
第十一节 迷信陋习 743
第十二节 社会新风 745
第六十四章 语言 748
第一节 语音 748
第二节 称谓 751
第三节 歇后语 756
第四节 谣谚 757
第九编 人物 763
第六十五章 传记 763
左 宜 763
于荫霖 764
韩桂章 764
纪文元 765
窦柏舟 766
萧振瀛 767
王立德 771
桑瑞林 772
张其军 772
柳润生 773
王庆淮 775
刘力峰 776
左永诚 776
梁士英 777
第六十六章 传略 778
于凌辰 778
瑚图礼 779
巴英额 779
傅心 780
郝文濂 780
程殿选 780
魏大同 781
萧振寰 781
张伟斌 781
单德润 782
杜国华 782
张民基 783
方效敏 783
刘述先 783
刘 庆 784
袁克昌 784
吴文滔 785
初尔训 785
第六十七章 简介 785
第六十八章 烈士名录 790
大事记 882
附记 929
一、《扶余县志》(含旧县志)编修始末 929
二、文献辑存 933
三、考略 936
四、轶闻 937
五、简注 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