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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清远市清城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 出 版 社: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2
  • ISBN:7218077192
  • 页数:1104 页
图书介绍:

概述 1

大事记 7

第一编 建置各镇(街、场)概况 41

第一章 建置 41

第一节 沿 革 41

第二节 行政区划 42

第二章 各镇(街、场)概况 43

第一节 东城街 43

第二节 洲心街 46

第三节 横荷街 49

第四节 龙塘镇 52

第五节 石角镇 54

第六节 源潭镇 59

第七节 高桥镇 62

第八节 清城镇 64

第九节 小市街 65

第十节 上廓街 66

第十一节 下廓街 67

第十二节 南门街 68

第十三节 松岗街 68

第十四节 凤城街 69

第十五节 银盏林场 70

第二编 自然环境与保护管理 73

第一章 自然环境 73

第一节 地 质 73

第二节 地貌 82

第三节 气 候 85

第四节 水 文 89

第五节 植被与土壤 94

第六节 自然资源 100

第二章 环境保护与国土、矿产资源管理 107

第一节 环境保护 107

第二节 国土、矿产资源管理 114

第三编 人口 129

第一章 人口状况 129

第一节 人口数量 129

第二节 人口变动 130

第三节 人口分布 132

第四节 人口密度 133

第五节 人口构成 134

第六节 外出人口和外来人口 140

第七节 姓氏分布部分姓氏源流 140

第二章 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 146

第一节 1990年人口普查 147

第二节 2000年人口普查 148

第三节 人口抽样调查 151

第三章 计划生育 152

第一节 三级计划生育管理机构 152

第二节 三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 152

第三节 计划生育队伍建设 153

第四节 法规贯彻执行 154

第五节 计划生育措施 155

第六节 婚育学校与计划生育宣传 157

第七节 优生优育、晚婚晚育与计划生育成效 158

第四编 人民生活婚姻家庭 160

第一章 人民生活 160

第一节 居民收入 160

第二节 居民消费 161

第二章 婚姻家庭 162

第一节 婚 姻 162

第二节 家 庭 165

第五编 经济体制改革 166

第一章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166

第一节 完善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66

第二节 建立农村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 167

第三节 减轻农民负担 168

第二章 宏观经济体制改革 169

第一节 财政体制改革 169

第二节 物价管理体制改革 171

第三节 住房制度改革 174

第三章 流通体制改革 175

第一节 农村流通体制改革 175

第二节 物资体制改革 176

第六编 经济综述 177

第一章 土地劳动力 177

第一节 土地 177

第二节 劳动力 177

第二章 国民经济发展速度 178

第一节 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和增长速度 178

第二节 产业发展速度 179

第三节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增长速度 180

第三章 经济结构与区域布局 181

第一节 所有制结构 181

第二节 产业结构 183

第三节 流通结构 184

第四节 投资结构 184

第五节 经济区域布局 185

第四章 经济效益 186

第一节 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 186

第二节 社会劳动生产率 186

第三节 固定资产投资效益 187

第五章 农村经济 187

第一节 粮食和经济作物 187

第二节 生猪 “三鸟” 水产品 188

第七编 经济管理 190

第一章 计划管理 190

第一节 计划管理部门 190

第二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190

第三节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 194

第二章 统计管理 195

第一节 统计管理部门 195

第二节 国民经济统计和社会统计 196

第三节 统计调查 196

第四节 统计分析 198

第五节 统计资料汇编 199

第六节 统计监督 199

第三章 物价管理 200

第一节 物价管理部门 200

第二节 市场物价管理 200

第三节 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200

第四节 农产品成本调查 202

第五节 价格事务 202

第四章 工商行政管理 203

第一节 管理部门 203

第二节 集贸市场管理 205

第三节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 206

第四节 合同管理 208

第五节 商标管理 209

第六节 广告管理 209

第七节 工商执法 209

第八节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10

第五章 审计监督 210

第一节 国家审计 210

第二节 内部审计 212

第三节 社会审计 213

第八编 农业 林业 畜牧水产业 214

第一章 农业 214

第一节 管理与服务机构 214

第二节 生产方式和产业结构 217

第三节 种植业 218

第四节 农机具 225

第五节 农田基本建设与中低产田改造 228

第六节 良种推广 231

第七节 农业技术 238

第二章 林业 249

第一节 林业管理机构 250

第二节 林业生产 251

第三节 林业生产经营 257

第四节 林木采伐、加工 258

第五节 森林资源保护 259

第三章 畜牧水产业 267

第一节 管理机构和服务机构 267

第二节 畜牧业 269

第三节 水产业 295

第九编 水利 309

第一章 水利管理机构 309

第一节 清城区水利局 309

第二节 水利管理基层单位 310

第二章 防洪工程 311

第一节 防百年一遇洪水堤围 311

第二节 防50年一遇洪水堤围 313

第三节 防20年一遇洪水堤围 316

第四节 防10年一遇洪水堤围 319

第五节 建区后洪水决堤情况 319

第三章 排涝工程 321

第一节 主要堤围排涝水闸 322

第二节 电力排水站 323

第四章 灌溉发电工程 325

第一节 蓄水工程 326

第二节 引水工程 332

第三节 机电提水工程 334

第四节 农田水利与江河水道整治工程 335

第五节 水土流失治理 336

第五章 防汛抗旱 339

第一节 防 汛 339

第二节 防旱抗旱 341

第六章 水利管理 342

第一节 堤围管理 342

第二节 排涝设施管理 342

第三节 水库管理 342

第四节 引水灌溉工程管理 344

第五节 堤围防洪费用征收 344

第六节 水政执法 345

第十编 工业 347

第一章 工业管理机构 347

第一节 区级管理机构 347

第二节 镇级管理机构 348

第二章 企业经营体制改革 348

第一节 企业承包责任制 349

第二节 股份合作制、租赁经营 349

第三节 企业转制和破产 350

第四节 发展非公有制企业 352

第三章 主要工业行业 353

第一节 建筑 装饰材料制造业 353

第二节 服装加工 纸品制造业 356

第三节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57

第四节 家具 皮革制造业 360

第五节 塑料制品 印刷业 361

第六节 矿产采掘业废旧金属回收加工业 361

第七节 电子制品 陶器制造业 362

第八节 农产品加工工业 363

第四章 设备更新改造与产品研究开发 365

第一节 设备更新改造 365

第二节 产品研究开发 366

第五章 招商引资 366

第一节 招商引资机构 366

第二节 投资环境 366

第三节 招商引资活动 370

第六章 对外经济与技术合作 374

第一节 对外经济合作 374

第二节 对外技术合作 375

第十一编 建筑业 房地产业 376

第一章 建筑业 376

第一节 概 况 376

第二节 建筑企业 377

第三节 建筑行业管理 379

第四节 建筑市场管理 382

第二章 房地产业 382

第一节 管理机构 382

第二节 房产企业 383

第三节 房地产开发经营 383

第四节 违法用地和违法违章建设查处 387

第十二编 城乡建设 市政管理 389

第一章 管理机构 389

第一节 区级管理机构 389

第二节 基层管理机构 389

第二章 城乡建设 390

第一节 城市建设 390

第二节 乡镇建设 407

第三章 建设管理与市政管理 416

第一节 建设管理 416

第二节 市政管理 417

第十三编 能源交通运输 418

第一章 能源 418

第一节 电 力 418

第二节 石油 煤 426

第二章 交通 429

第一节 交通公路部门 429

第二节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430

第三章 运输 455

第一节 公路运输 455

第二节 水路运输 457

第三节 铁路运输 458

第十四编 邮政电信 459

第一章 邮政 459

第一节 分营后的驻区邮政机构 459

第二节 函 件 460

第三节 邮政包裹 460

第四节 报刊发行 461

第五节 邮政储蓄 462

第六节 机要通信 463

第七节 特快专递 463

第八节 物流配送 464

第九节 集 邮 464

第二章 电信 465

第一节 分营后的驻区电信机构 465

第二节 电 报 466

第三节 长途电话 467

第四节 市区内电话 468

第五节 农村电话 469

第六节 传 真 471

第七节 城乡公用电话 472

第八节 互联网建设 473

第九节 移动通信 474

第十节 无线传呼 476

第十五编 商贸 478

第一章 供销合作社 个体私营商业 478

第一节 供销合作社 478

第二节 个体、私营商业 483

第二章 粮食购销 485

第一节 粮食管理机构 485

第二节 粮食市场开放 485

第三节 军粮供应 487

第四节 粮食仓储 487

第五节 粮食体制改革 488

第三章 对外贸易 490

第一节 管理机构和服务机构 490

第二节 加工贸易出口商品结构 491

第三节 加工贸易出口及创汇 491

第四节 进口设备、原材料 492

第四章 集市贸易 492

第一节 市场建设 492

第二节 市场交易 493

第十六编 财政税务 495

第一章 财政 495

第一节 财政管理机构 495

第二节 财政收入 496

第三节 财政支出 497

第四节 财政管理与监督 500

第二章 税务 504

第一节 税务机构 504

第二节 税收种类 506

第三节 税款征收 514

第四节 税务管理 524

第十七编 金融 保险 证券 528

第一章 银行信用社 528

第一节 驻区银信机构 528

第二节 货币投放 531

第三节 银信业务 534

第四节 稽查监管 552

第二章 典当 555

第一节 典当服务机构 555

第二节 典当经营 555

第三节 典当管理 556

第三章 保险 557

第一节 驻区保险机构 557

第二节 财产保险 557

第三节 人寿保险 564

第四章 证券 567

第一节 驻区证券机构 567

第二节 证券经营管理 568

第十八编 中国共产党清远市清城区地方组织 569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 569

第一节 区委工作班子 569

第二节 历次党员代表大会和历届区委 569

第三节 区委工作部门 575

第四节 区委重大决策 576

第五节 基层党(工)委 581

第二章 纪检监察与党风廉政建设 582

第一节 纪检监察 582

第二节 党风廉政建设 583

第三章 组织工作 586

第一节 基层党组织与党员队伍建设 586

第二节 党的组织生活与党员教育、培训 590

第三节 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培养 592

第四节 离退休干部管理 595

第四章 爱国统一战线工作 596

第一节 民主党派与各阶层人士工作 596

第二节 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联谊工作 600

第五章 宣传和政法工作 602

第一节 宣传工作 602

第二节 政法工作 602

第六章 信访 602

第一节 机构设置 602

第二节 接访制度 603

第三节 信访业务 604

第十九编 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 609

第一章 民主党派 609

第一节 中国民主同盟清城区基层委员会 609

第二节 中国农工民主党清城区支部委员会 612

第二章 群众团体 613

第一节 工人团体 613

第二节 青少年团体 615

第三节 妇女团体 618

第四节 工商团体 621

第五节 其他团体 622

第二十编 人大 政府 政协 626

第一章 人大 626

第一节 清城区人民代表大会 626

第二节 清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31

第三节 镇级人民代表大会 636

第二章 政府 638

第一节 清城区人民政府 638

第二节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林场领导班子 649

第三节 依法行政 649

第三章 政协 650

第一节 政协机构 650

第二节 历届委员会 650

第三节 主要工作 654

第二十一编 人事 劳动和社会保障 657

第一章 人事 657

第一节 管理机构 657

第二节 机构编制管理 657

第三节 干部队伍管理 665

第四节 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668

第五节 职称评聘 669

第六节 工 资 669

第二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 676

第一节 管理机构 676

第二节 劳 动 677

第三节 社会保障 688

第二十二编 民政 侨务外事 696

第一章 民政 696

第一节 管理机构 696

第二节 “双拥”工作 696

第三节 优抚安置 698

第四节 区域勘界与地名管理 701

第五节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702

第六节 社会行政事务管理 703

第七节 社会救济 706

第八节 社会福利 710

第二章 侨务 714

第一节 管理机构 714

第二节 联 谊 714

第三节 落实侨务政策 715

第四节 招商引资与侨(同)胞捐赠 716

第五节 港澳、海外社团 717

第三章 外事 722

第一节 管理机构 722

第二节 外事接待 722

第三节 出访人员管理 723

第二十三编 公安 司法 724

第一章 公安 724

第一节 公安机关 724

第二节 刑事犯罪侦查与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725

第三节 治安管理 727

第四节 户口管理 731

第五节 出入境签证管理 732

第六节 身份证管理 733

第七节 看守管理 110报警服务 733

第八节 交通安全管理 734

第九节 消防管理 737

第二章 检察 739

第一节 检察机关 739

第二节 职务犯罪检察 740

第三节 刑事检察 742

第四节 渎职侵权检察 744

第五节 民事行政诉讼检察 744

第六节 控告申诉检察 745

第七节 监所检察 746

第三章 审判 747

第一节 审判机关 747

第二节 立 案 748

第三节 刑事审判 749

第四节 民商事审判 751

第五节 行政审判 753

第六节 审判监督 754

第七节 执行工作 755

第四章 司法行政 758

第一节 机构 758

第二节 法制宣传教育 758

第三节 人民调解 760

第四节 安置帮教 761

第五节 法律援助 761

第六节 公证 761

第七节 基层法律服务 762

第八节 律师事务 762

第二十四编 军事 763

第一章 机构 763

第一节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武装委员会 763

第二节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武装部 763

第三节 基层武装部 763

第二章 民兵 764

第一节 民兵组织 764

第二节 民兵训练 765

第三章 征兵与预备役 766

第一节 征兵 766

第二节 预备役 766

第四章 国防教育、动员与人民防空 767

第一节 国防教育 767

第二节 国防动员 768

第三节 人民防空 768

第二十五编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769

第一章 机构设置 769

第一节 区级机构 769

第二节 镇(街、场)级机构 769

第二章 文明创建与评选活动 769

第一节 文明创建 769

第二节 评选活动 772

第三章 专题教育 773

第一节 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教育 773

第二节 职业道德建设专题教育 773

第三节 “致富思源、富而思进”专题教育 774

第四节 市民文明意识专题教育 774

第五节 农民素质专题教育 775

第六节 《公民道德纲要》专题教育 776

第四章 “城区精神”和《城区文明公约》 777

第一节 “城区精神” 777

第二节 《城区文明公约》 777

第五章 文明小康村选介 778

第一节 螺坑村 二组村隔岭村 778

第二节 鳌岗底村 灵洲新村田心村 779

第三节 大隆村 沙达岭村下岭村 780

第二十六编 教育 782

第一章 教育管理机构与体制改革 782

第一节 管理机构 782

第二节 体制改革 783

第二章 学校布局与教学设施 785

第一节 学校布局 785

第二节 教学设施 786

第三章 教师队伍 793

第一节 在职教师培训 794

第二节 民办教师转正 797

第三节 教师待遇 797

第四章 教育经费 798

第一节 经费划拨与债务偿还 798

第二节 解决下划学校经费 798

第五章 初等教育 800

第一节 幼儿教育 800

第二节 小学教育 802

第六章 中等教育 806

第一节 初级中学教育 806

第二节 高级中学教育 810

第三节 职业中学教育 815

第七章 成人教育 821

第一节 专业培训与学历教育 821

第二节 业余教育 822

第八章 招生 823

第一节 招生工作机构 823

第二节 招生工作 823

第九章 社会办学 捐资办学“希望工程” 826

第一节 社会办学 826

第二节 捐资办学 830

第三节 “希望工程” 837

第十章 教学研究与教育督导 838

第一节 教学研究 838

第二节 教育督导 840

第二十七编 卫生 841

第一章 卫生机构 841

第一节 管理机构 841

第二节 医疗机构 841

第三节 防疫机构 844

第二章 医疗制度改革与医疗基础设施建设 845

第一节 医疗制度改革 845

第二节 医疗基础设施建设 845

第三章 医疗 852

第一节 中 医 852

第二节 西 医 852

第三节 农村合作医疗 853

第四节 社区卫生服务 854

第四章 保健 855

第一节 妇幼保健 855

第二节 儿童保健 856

第三节 职工保健 857

第四节 学校卫生保健 857

第五节 农村初级卫生保健 857

第五章 慢性病、地方病、传染病防治 859

第一节 慢性病防治 859

第二节 地方病防治 859

第三节 传染病防治 860

第六章 防疫 862

第一节 疫情管理 862

第二节 灾后防疫 863

第七章 公共卫生 863

第一节 爱国卫生运动 863

第二节 市区卫生 863

第三节 农村卫生 864

第八章 医学研究 864

第一节 医学研究内容 865

第二节 医学研究成果 865

第二十八编 文体科技 866

第一章 文体机构 866

第一节 管理机构 866

第二节 基层文化站 866

第二章 文化 867

第一节 文化设施 867

第二节 文学艺术创作 869

第三节 文化活动 875

第四节 电影及录像放映 878

第五节 乡土传统文化艺术 879

第六节 图书发行 882

第七节 音像制品发行 882

第八节 文化市场管理 883

第三章 体育 883

第一节 体育场地 883

第二节 群众体育 886

第三节 学校体育 889

第四节 体育竞赛 890

第五节 民间传统体育活动 892

第四章 科技 895

第一节 科技机构和科技队伍 895

第二节 科技经费投入与科技项目管理 897

第三节 科技活动与科技成果 898

第四节 科技知识普及与知识产权保护 901

第二十九编 档案 史志传媒 904

第一章 档案 904

第一节 机构 904

第二节 档案网络建设 905

第三节 档案接收 907

第四节 馆(室)藏 908

第五节 档案管理 911

第六节 档案开发利用 913

第二章 党史研究 915

第一节 中共地方党史资料搜集、编撰 915

第二节 参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 915

第三章 地方志编纂 916

第一节 《清远年鉴》、《广东年鉴》撰稿 916

第二节 《清城区志》编修准备工作 916

第四章 广播电视 916

第一节 广播电视机构 916

第二节 广播电视事业 918

第三节 广播电视宣传 922

第五章 地方报纸 922

第一节 报社报纸 922

第二节 版面 发行量 923

第三十编 农村扶贫 老区建设移民安置 925

第一章 农村扶贫 925

第一节 扶贫机构 925

第二节 扶贫工作 925

第二章 老区建设 928

第一节 工作机构和社会团体 928

第二节 老区分布和评划 928

第三节 支持老区建设 929

第三章 移民安置 930

第一节 安置机构 930

第二节 安置工作 930

第三十一编 旅游 旅业 饮食 932

第一章 旅游 932

第一节 机构 932

第二节 导 游 933

第三节 旅游线路 933

第四节 区内旅游景点 933

第五节 旅游接待与创收 935

第六节 创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 936

第二章 旅业、饮食 936

第一节 旅业 936

第二节 饮食 937

第三十二编 宗教 民俗 方言 939

第一章 宗教 939

第一节 管理机构 939

第二节 信(教)徒及宗教活动场所 939

第三节 宗教管理 940

第二章 民俗 942

第一节 节日习俗 942

第二节 神诞习俗 944

第三节 礼仪习俗 945

第四节 生活习俗 948

第五节 迷信习俗 951

第六节 禁忌习俗 952

第七节 丧葬习俗 953

第三章 方言 953

第一节 语 音 954

第二节 词 汇 965

第三节 语 法 976

第三十三编 风景名胜 文物史迹 983

第一章 风景名胜 983

第一节 飞来峡 983

第二节 金芝岩 984

第三节 牛鱼嘴 985

第四节 银盏温泉 985

第二章 文物史迹 986

第一节 古墓葬 986

第二节 历史建筑 987

第三节 石刻 碑刻 1000

第四节 革命纪念地 1008

第五节 纪念建筑物 1011

第三十四编 人物 1016

第一章 传记 1016

第二章 劳动模范与高级职称人员 1036

第一节 劳动模范 1036

第二节 高级职称人员 1037

附录 1041

一、文件辑录 1041

国务院关于广东省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节录) 1041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县区管辖范围的批复(节录) 1041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远市调整市辖区界线的批复 1042

关于清城区下辖范围的认可书 1043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桥镇划归清城区管辖的通知 1043

清城区人民政府转发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桥镇划归清城区管辖的通知》的通知 1043

中共清城区委 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和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意见(节录) 1043

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将白马望等地的行政区域划归清城镇管理的通知 1046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清远市调整市区管辖范围的批复 1046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撤销清城镇和设置凤城、小市街道办事处的通知 1046

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撤销清城镇和设置凤城、小市街道办事处的通知 1047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改变凤城街管理体制的请示的批复 1047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清远市清城区调整洲心镇行政区域和设置横荷镇的批复 1047

清城区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南门、上廓、下廓、松岗四个街道办事处以及其它机构的通知 1048

清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纲要(节录) 1048

二、区内各时期治水概况 1055

三、专记 1059

清远市第一个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达标区(县、市)——清城区 1059

1994年抗洪救灾纪实 1062

清远市第一个农村小康区(县、市)——清城区 1068

四、大事续记(2004~2010年) 1070

五、2004~2010年清城区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名录 1085

六、2004~2010年清城区社会经济发展主要指标统计表 1089

索引 1091

编纂始末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