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英国建筑师(注册)法 1
概要 1
第一章 建筑师职业环境 5
第一节 英国概述 5
第二节 建筑业及其管理 6
第三节 建筑法规与城市规划法 10
第四节 标准、试验、研究与情报 12
第五节 建筑关联业务 14
第六节 建筑教育 16
第二章 英国1931年建筑师(注册)法 23
第一节 建筑师(注册)法 24
第二节 审议会的组成 31
第三节 建筑教育会议的组成 33
第四节 铨选委员会的组成 36
第三章 英国建筑师注册审议会规则 38
第一节 审议会规则 38
第二节 审议会规则附则1 48
第三节 审议会规则附则2 54
第四章 英国皇家建筑师协会(RIBA) 56
第一节 RIBA的历史 56
第二节 RIBA的目的 57
第三节 RIBA的中央组织 58
第四节 RIBA的地方组织 83
第五节 RIBA的会员资格 66
第六节 英国建筑图书馆 67
第五章 英国建筑师注册审议会(ARCUK) 72
第一节 ARCUK的组织 72
第二节 ARCUK的职能 79
第六章 建筑师注册程序 81
第一节 注册资格 81
第二节 注册申请(一) 81
第三节 注册申请(二) 85
第四节 申请书的审查 97
第五节 申请的认定(决定)·注册 98
第六节 注册簿的保管 98
第七章 建筑考试纲要 99
第一节 概述 99
第二节 考试总则 99
第三节 Part 1的课程 103
第四节 Part 2的课程 109
第五节 Part 3的课程 115
第六节 建筑教育统计 118
第八章 建筑师纲纪的维护 125
第一节 概述 125
第二节 建筑师的行为准则 125
第三节 建筑师的惩戒规则 128
第四节 维护建筑师纲纪的其它规定 136
第二篇 法国建筑师职业法规 138
第一章 建筑师职业环境 138
第一节 国土与人口 138
第二节 国家机构 138
第三节 教育制度 139
第四节 建筑教育 141
第二章 建筑师职业法规 144
第一节 建筑法 144
第二节 建筑师的专业组织 155
第三节 建筑师职业道德条例 166
第三章 建筑师协会(OA) 176
第一节 组织 176
第二节 职能 178
第三节 管理 179
第四章 注册程序 184
第一节 注册资格 184
第二节 注册申请 189
第三节 注册审查 193
第四节 对拒绝注册的申诉 194
第五节 注册 194
第六节 注册的注销 195
第七节 注册的变更 195
第五章 建筑师守则 196
第一节 概述 196
第二节 建筑师的义务 196
第三节 建筑师的惩处 199
第三篇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建筑师法 205
第一章 建筑师职业环境 205
第一节 国土与人口 205
第二节 宪法与国家机构 205
第三节 法院 206
第四节 联邦宪法法院 207
第五节 联邦制 207
第六节 教育制度 209
第七节 建筑教育 214
第八节 建筑师人数 214
第二章 联邦建筑师联合会(BAK) 216
第一节 性质 216
第二节 会员 216
第三节 任务 216
第四节 机构与职能 217
第五节 活动情况 219
第三章 德意志联邦建筑师协会(BDA) 222
第一节 性质 222
第二节 目的 222
第三节 会员资格 223
第四节 机构及其职能 223
第五节 BDA活动的基本方针 225
第六节 主要服务活动 230
第四章 各州建筑师法 233
第一节 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NW州)建筑师法 233
第二节 巴伐利亚州建筑师法 256
第五章 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NW州)建筑师联合会与建筑师制度 270
第一节 NW州概述 270
第二节 联合会性质 270
第三节 联合会任务 270
第四节 机构与职能 271
第五节 建筑师注册程序 280
第六节 建筑师的权利与义务 284
第七节 建筑师纲纪的维护 285
第六章 巴伐利亚州建筑师联合会与建筑师制度 304
第一节 巴伐利亚州概述 304
第二节 联合会性质 304
第三节 联合会任务 304
第四节 机构与职能 305
第五节 建筑师注册程序 311
第六节 建筑师的权利与义务 320
第七节 建筑师守则的维护 322
第四篇 美国建筑师法 335
第一章 全美建筑注册委员会协议会(NCARB) 335
第一节 协议会的沿革 335
第二节 会员 336
第三节 目的 336
第四节 组织 337
第五节 职能 338
第六节 活动情况 343
第七节 NCARB统一考试说明书(1986年版) 344
第八节 全美建筑注册委员会协议会章程 365
第二章 加利福尼亚州建筑师法 379
第一节 加利福尼亚州建筑师法 379
第二节 加利福尼亚州建筑考试委员会行政规则 396
第三章 加利福尼亚州建筑师执照制度 406
第一节 概述 406
第二节 加利福尼亚州建筑考试委员会 406
第三节 建筑师的业务 407
第四节 建筑师的执照制度 408
第五节 建筑师的惩处 425
第六节 执照发放名册 428
第七节 建筑法人 428
第八节 实施情况 428
第四章 纽约州教育法关于建筑师的有关法规 430
第一节 纽约州教育法第8篇第130章总则 430
第二节 纽约州教育法第8篇第147章建筑师 444
第五章 纽约州建筑师执照制度 448
第一节 概述 448
第二节 建筑师的执照·注册审批机构 448
第三节 建筑师的业务 450
第四节 建筑师的执照·注册制度 451
第五节 建筑师的惩处 463
第六节 建筑业务法人 468
第七节 实施情况 468
第六章 夏威夷州法关于建筑师的规定 470
第一节 夏威夷州法(修订)第464章专门技术者·建筑师·土地测量技术者·景观建筑师 470
第二节 夏威夷州行政规则第16—82章的修订和编纂 478
第七章 夏威夷州建筑师注册制度 499
第一节 概述 499
第二节 夏威夷州专门技术者·建筑师·土地测量技术者·景观建筑师注册委员会 499
第三节 建筑师的业务 500
第四节 建筑师注册制度 501
第五节 建筑师的惩处 513
第六节 建筑业务法人 514
第七节 实施情况 514
第八章 科罗拉多州法关于建筑师的规定 515
第一节 科罗拉多州法第12章专门职能与业务 515
第二节 科罗拉多州建筑师考试委员会规则(1983年12月1日施行) 524
第九章 科罗拉多州建筑师执照制度 533
第一节 概述 533
第二节 科罗拉多州建筑师考试委员会(执照机关) 533
第三节 建筑师的业务 534
第四节 建筑师的执照制度 535
第五节 建筑师的惩处 542
第六节 建筑业务法人 544
第七节 实施情况 545
第五篇 日本国建筑士法 546
第一章 建筑士职业环境 546
第一节 国家概述 546
第二节 教育制度 546
第二章 建筑士法 547
第一节 建筑士法的构成 547
第二节 建筑士法全文 547
第三节 建筑士法施行令 570
第三章 建筑士法施行规则 573
第一节 建筑士法施行规则的构成 573
第二节 建筑士法施行规则全文 573
第四章 建筑士资格考试 586
第一节 一级建筑士资格考试 586
第二节 二级建筑士资格考试 588
第六篇 南朝鲜建筑士法 591
概要 591
第一章 建筑士职业环境 594
第一节 国土与人口 594
第二节 宪法与国家机构 594
第三节 教育制度 597
第四节 技术资格制度 601
第五节 建筑业有关状况 601
第二章 建筑士法 603
第一节 建筑士法的构成 603
第二节 建筑士法全文 605
第三节 建筑士法附则 624
第三章 建筑士协会 626
第一节 概述 626
第二节 成立与目的 626
第三节 权限 626
第四节 义务 627
第五节 建设部长官的权限 627
第六节 组织 622
第四章 建筑士制度 638
第一节 概述 632
第二节 建筑士的业务 632
第三节 建筑士的审批 633
第四节 建筑士的开业(建筑士事务所的开设) 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