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云南省第四区督导员易忠孝呈『云南省实施新县制第四区各县特殊工作报告书』(1942.2.8) 1
二 云南省民政厅代电通饬各属一星期内编造三十二年度施政计划以凭汇转(1942.10.21) 23
三 云南省民政厅民国三十四年度一至六月份保甲户口工作报告[1945.10] 77
四 云南省民政厅民国三十二年度十至十二月份保甲户口工作报告(1944.2.12) 83
五 云南省民政厅民国三十三年度工作报告(保甲户口)[1945] 87
六 云南省民政厅民国三十二年度工作报告(保甲户口)[1943] 143
七 云南省民政厅民国三十三年度施政纲领(保甲户口)[1944] 169
八 云南省民政厅民国三十三年度政绩比较表[1944] 173
九 云南省民政厅办理保甲工作报告[1943] 182
一○ 云南省民政厅各科股职员姓名、年龄、籍贯清册[1943] 211
一一 云南省民政厅工作概况(1943.1.10) 252
一二 云南省田赋粮食管理处呈送『云南概况』地价部分资料(1943.5.26) 287
一三 云南省民政厅呈请补发『编定县市颁布暂行办法』以便转饬遵办(1943.6.23) 附云南省政府民国三十二年度施政计划(民政部分) 304
一四 云南省政府为据省民政厅呈请召开全省行政会议案令遵照办理(1943916) 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