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国际商事交易中的共同体法律 1
一、前景 3
二、共同体法律:方法 4
(一)统一化 4
(二)协调化 4
三、为面临国际商事问题的共同体带来的好处 5
第二章 殖民及后殖民时期撒哈拉以南非洲的法律一体化 7
一、前殖民时期撒哈拉以南非洲的法律一体化 8
二、殖民时期和后殖民早期撒哈拉以南非洲的法律一体化 10
三、今天的法律一体化:以喀麦隆作为个案研究 17
(一)喀麦隆的双语和双法律体系的殖民根源 17
(二)英属喀麦隆殖民地的法律现实 19
四、今天的协调化:撒哈拉以南非洲的情况 22
五、进行法律协调化的其他努力:东部和南部非洲 25
(一)东非共同体 26
(二)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 28
(三)东南非共同市场 29
第三章 非洲商法的协调化:对法律、争议、问题和前景的分析 31
一、OHADA条约、统一法的解释和实施 32
(一)OHADA条约的目标 33
(二)OHADA统一法的解释和实施:司法过程 34
二、OHADA统一法的解释和实施:仲裁 35
三、OHADA的机构 37
(一)国家和政府元首大会 37
(二)部长委员会 38
(三)常设秘书处 38
(四)地区高等司法培训学校 38
(五)司法与仲裁共同法院 39
四、OHADA统一法概述 40
(一)《一般商法统一法》 42
(二)《商业公司和经济利益集团统一法》 47
(三)《担保统一法》 51
(四)《债务追偿简易程序和执行措施统一法》 55
(五)《债务清偿集体程序统一法》 56
(六)《仲裁法统一法》 56
(七)《会计法统一法》 56
(八)《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统一法》 57
(九)《合作社统一法》 57
五、现实问题 58
(一)财政规定 58
(二)身份、豁免与特权 59
(三)语言 59
(四)修约与退约 60
六、结论 60
第四章 喀麦隆提供了理解OHADA条约和统一法的语境方法 62
一、OHADA的机构和法律框架 63
(一)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 63
(二)部长委员会 64
(三)司法与仲裁共同法院 66
(四)常设秘书处 69
(五)地区高等司法学校 69
二、OHADA统一法的性质和范围 70
三、OHADA统一法概述 72
(一)《一般商法统一法》 72
(二)《商业公司和经济利益集团统一法》 74
(三)《担保统一法》 77
(四)《债务清偿集体程序统一法》(《破产统一法》) 78
(五)《仲裁统一法》 78
(六)《会计法统一法》 79
(七)《债务追偿简易程序和执行措施统一法》 81
(八)《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统一法》 86
(九)《合作社统一法》 87
四、法律解释存在的问题 87
五、总结 88
第五章 OHADA在喀麦隆的经验:普通法法律人士特别关注的领域 89
一、OHADA条约及其统一法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91
二、未来之路 101
三、结论 104
第六章 债务追偿简易程序和执行措施:一个尼日利亚人眼中的OHADA 106
一、普通法中的债务追偿 106
(一)非管辖权方面的实体和程序问题 107
(二)涉及判决执行的管辖权问题 111
二、债务追偿简易程序和执行措施 112
(一)OHADA法律和尼日利亚普通法之间的相同点 112
(二)OHADA法律和尼日利亚普通法的不同点 113
三、结论 116
第七章 OHADA的未来展望 117
一、OHADA的目标 117
二、OHADA目标的实施 119
(一)立法程序 120
(二)司法部门 125
(三)行政部门 129
三、OHADA的未来 130
(一)OHADA在其自身地区内的未来发展 130
(二)未来:OHADA的地理扩张 134
四、结语 140
附件 142
附件一 参考文献 142
附件二 OHADA条约(修订案)中英文本 158
附件三 文中明确提到的统一法条款 201
译后记 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