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1
第一节 法理学方法论的论题化:从哈特/德沃金论战谈起 1
第二节 我国的法学与法理学后设理论研究 5
一、法学的后设研究 5
二、法理学的后设探究 6
第三节 论文架构与概述 14
第二章 法律规范性、接受与超然说明——内在观点、超然法律陈述与化约论 19
第一节 序言 19
第二节 法规范性与反化约论:哈特论内在观点、内在陈述与接受 21
一、哈特对奥斯丁命令论的批判:法规范性与反化约论 21
二、法规范性、批判反思态度与内在观点 25
三、内在陈述与外在陈述 29
四、内在陈述与接受 31
第三节 Raz论第三种法律陈述——法律人观点、信念论法规范性理论、超然法律陈述 32
一、Kelsen论法效力与法规范性 33
二、社会事实与法效力 36
三、两种法规范性理论:证成的规范性vs.社会式规范性 37
四、Kelsen的折衷方案:基本规范与「法学观点」 40
五、Raz的「Kelsen式」折衷:论超然法律陈述与信念论法规范性理论 43
第四节 法与道德:哈特与Raz的方案 51
一、再论法规范性、法律陈述与接受:哈特的回应 51
二、对法律的接受是否必然为一种道德上的接受? 53
三、法律之规范性:以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之间关系为焦点 59
第五节 超然、描述与化约:法理论之化约可能性 64
一、对Kelsen纯粹法学的化约论解读:未竟全功之化约论方案 64
二、社会事实、承认规则与化约论:哈特的化约论方案 68
三、社会成规、承认规则与法规范性:Marmor之法律成规主义 77
四、小结 94
第六节 结语:法理论的化约与超然可能性 96
一、语意化约论/自然主义vs.语意学反化约论/规范主义 96
二、对法规范性的超然说明:哈特与Raz的不同方案 100
三、法理学的超然可能性:迈向法理学之方法论争辩 102
附录:以法律规范性为中心 104
一、敬覆口试委员:Kelsen/Raz的证成式法规范性理论 104
二、从Kelsen到理由论:Raz对Kelsen解读与「独立于内容的理由」议题 110
第三章 法理论与评价——Julie Dickson论间接评价法理论 117
第一节 序言:传统方法论提问及其局限 117
第二节 Julie Dickson间接评价法理学要旨:三个命题 119
一、Dickson克服传统提问的问题改造:评价在法理论中扮演何种角色? 119
二、Dickson对三个命题的反驳 121
第三节 德沃金版本的直接评价法理论 140
一、德沃金的法理学方法论立场:建构性诠释与法律功能论据 141
二、Raz版本的间接评价法理论 144
第四节 检讨 146
一、几点概述与检讨 148
二、Dickson能够超越既有的方法论困境吗? 155
第五节 结语:方法论争论的鸡同鸭讲? 167
第四章 法律的本质与法概念——Joseph Raz对一般性法理论之证立 173
第一节 序言 173
第二节 Raz对一般性法理论(a general theory of law)的证立 175
一、法理论:法律的概念及本质 175
二、概念与本质:Raz论概念说明 179
三、Raz论「概念」及其实践:社群式、反个体主义的语意学 184
四、法律拥有本质 185
五、教区性法概念与普遍性法理论的并存与紧张 193
六、论理解异文化的可能性 202
七、Raz对其背景问题意识的重述:时代与社会兴趣的改变vs.法理论之一般性 206
八、小结 209
第三节 一般法理学阵营的回响:Raz的后设理论研究之脉络化 212
一、法理论的本旨、描述性法理学与一般性法理学 212
二、从本质/必然性(necessity)到法理论:Raz的问题改造 215
三、Raz论「我们的法概念」之关键性 219
四、法理论、法概念及其说明:哈特与Raz的哲学观 222
五、概念说明与语意学:语意学之刺论证与判准式语意学 229
六、概念说明与道德评价 239
第四节 对Raz一般法理论的批评:Alexy、Bulygin与德沃金的回应 240
一、Alexy:法律之双重本质、法哲学与法律实践 240
二、Bulygin:概念、本质与法概念 245
三、德沃金:混淆的法概念、自然类法概念与法理论 249
四、Raz的回应 260
五、相关争论的聚焦:关于法理论本旨的争议 266
第五节 综合讨论:以德沃金对一般性与描述性法理学之方法论批判为中心 268
一、Raz一般性法理论的隐涵(一):对规范性或规定性法理论的拒斥 269
二、Raz一般性法理论的隐涵(二):法理学、概念分析与哲学 272
三、从Raz排除式法实证主义论德沃金对一般性及描述性法理学的批判 273
第六节 结语:Raz一般性法理论的难题 301
一、Raz论一般法理论:哈特/德沃金方法论之争的延续与拓展 301
二、法理论说明之参照点:超然抑或涉入?静态的抑或建构的? 302
三、法律作为社会实在与法理论之精确说明 305
第五章 一般法理学及其批评 309
第一节 一般法理学的提问及其方法论特徵 309
一、一般意义的法律:法律作为一种社会制度 309
二、界限问题:法律的本质、效力及其鉴别 310
三、概念先行:概念问题先行于道德争议或经验研究 313
四、道德中立:描述性法理学或间接评价法理论 315
五、小结:概念先行及其批判 315
第二节 法理学与概念分析:Brian Leiter自然主义批判 319
一、Brian Leiter论概念分析与法理学:将法理学自然化 319
二、描述性法理学与自然主义法理学 329
三、Leiter论自然主义与法理学:对美国法现实主义的理论重述 332
四、超越哈特与德沃金论战?Leiter自然主义法(理)学的位置 337
五、小结 351
第三节 直接评价法理学与「重要性」批判:Danny Priel对一般法理学的反对 352
一、必然性与重要性之间:Danny Priel论分析法理学的难题 352
二、理解「重要性」的两种方式 354
三、从必然性到重要性:解题取径(puzzle-solvingapproach)与实践相关性(practical relevance) 361
四、法理论与道德评价——对间接评价法理论的检讨 363
五、小结:重要性、直接评价与方法论 376
第四节 从「规范性法实证主义」到「方法论多元主义」:捍卫一般性与描述性法理学之另类路线 381
一、描述性任务与评价性任务的折衷(一):规范性法实证主义 381
二、规范性法实证主义的诸多类型 385
三、规范性法实证主义之方法论意涵与位置:描述性任务与评价性任务之并存 394
四、描述性任务与评价性任务的折衷(二):Coleman多元主义方法论与「方法论区别命题」 396
五、方法论辩论中的法实证主义 vs.反法实证主义之争:「方法论区别命题」? 403
第五节 结语 410
第六章 结论 413
第一节 从法律规范性到法理学方法论:超然、评价与概念 413
第二节 「方法论转向」中的法理论图像与法实证主义 419
一、方法论争议中的法理论图像:三个阵营的法理论架构 419
二、分析法实证主义阵营的再次分裂:规范性法实证主义的浮现 422
第三节 法理学争论的方法论面貌:认真看待法实证主义vs.反法实证主义之争 426
参考文献 433
出版后记 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