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文本 1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1
第二部分 适用指南 1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颅脑、脊髓损伤 4
第一节 头皮损伤 4
第二节 颅骨骨折 5
第三节 脑损伤 6
第四节 颅脑外伤性疾病 9
第五节 智能减退或精神障碍 12
第六节 肢体瘫 14
第七节 脊髓损伤 15
第三章 面部、耳廓损伤 17
第一节 容貌毁损 17
第二节 面部条状创口或者瘢痕 20
第三节 面部块状瘢痕 23
第四节 面部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 23
第五节 面神经损伤 24
第六节 眼损伤 25
第七节 鼻损伤 30
第八节 耳廓损伤 31
第九节 口损伤 32
第四章 听器听力损伤 38
第一节 外耳道及中耳损伤 38
第二节 听力损伤 42
第三节 前庭、平衡功能损伤 44
第五章 视力视器损伤 48
第一节 视力损伤 48
第二节 视野缺损 56
第三节 眼球部分结构损伤 60
第六章 颈部损伤 69
第一节 大血管损伤 69
第二节 甲状腺及甲状旁腺损伤 70
第三节 咽喉部损伤 72
第四节 颈部皮肤损伤 74
第七章 胸部损伤 75
第一节 心脏损伤 75
第二节 胸腔大血管损伤 76
第三节 肺、气管、支气管损伤 77
第四节 血、气胸 78
第五节 纵隔损伤 78
第六节 食管损伤 79
第七节 胸部骨折、关节脱位 80
第八节 女性乳房损伤 82
第九节 胸部其他损伤 83
第八章 腹部损伤 86
第一节 腹腔实质性器官损伤 86
第二节 腹腔空腔器官损伤 91
第三节 泌尿系损伤 96
第四节 腹腔大血管损伤 101
第五节 腹部其他损伤 102
第九章 盆部及会阴损伤 106
第一节 骨盆骨折 106
第二节 盆腔内组织器官、尿道及输尿管损伤 108
第三节 会阴部损伤 112
第十章 脊柱及四肢损伤 116
第一节 骨关节损伤 116
第二节 肢体离断与关节功能评定 121
第三节 重要神经及血管损伤 135
第十一章 手与足损伤 139
第一节 手部离断或缺失 139
第二节 手部功能丧失 140
第三节 足损伤 141
第十二章 体表损伤 143
第十三章 其他损伤 146
第一节 烧烫伤 146
第二节 枪弹创 148
第三节 脑水肿、脑疝 149
第四节 休克 151
第五节 挤压综合征 152
第六节 脂肪栓塞综合征 152
第七节 呼吸功能障碍 154
第八节 电击伤 155
第九节 溺水 156
第十节 异物存留 157
第十一节 阴茎勃起功能障碍 157
第十二节 假体或内固定装置损坏 158
第十四章 附则 159
第三部分 附录 162
法医临床检验规范 162
男子性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规范 199
视觉功能障碍法医鉴定指南 218
听力障碍的法医学评定 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