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篇 2
第一章 天理、国法、人情三位一体:法的概念 2
从“灋”说起 2
法即赏罚 4
国法与王法 9
法与天理 11
“法不外乎人情” 16
情理法兼顾 22
“情理”与“人情” 24
第二章 家长的手杖:法的作用 26
定分止争 27
规矩、绳墨、权衡 31
驱人向善 34
救乱起衰 37
统一大脑,均平才智 41
管人与管事的差异 45
第三章 牧师与刽子手:“德”与“刑” 50
“教化派”与“刑威派”:共同的“准则法” 52
“技术法”的差别 54
“教化派”与“刑威派”差别的原因 56
第四章 “非礼,是无法也”:“礼”与“法” 61
“礼”和“法”:各有两重含义 63
“礼”就是法律 64
“礼”未必是致刑之“法” 67
第五章 良心与后果的权量:法律与道德 72
从赵娥小姐说起 72
礼法关系问题的产生 74
立法应符合道德 75
法律应合何种道德 77
司法:屈法律以全道德 81
司法:宁屈道德不枉法律 86
第六章 “有治人无治法”:贤人与法律 90
“君子者,法之原也” 90
远水难解近渴 93
法的绝对价值比贤人低 97
刑事篇 102
第七章 孝道与刑法(上):悖法行孝,君子无刑 102
纵容犯罪的大孝子 102
从徐元庆到施剑翘:抗法复仇 104
孝子不可刑,君子不可辱 106
畏法不复仇,君子所不齿 111
复仇的限制与禁止 113
子为父隐,也是孝行 116
第八章 孝道与刑法(下):不孝之罪,刑之无赦 123
“不孝”为元恶 123
与仇人私和 126
“干名犯义” 129
“供养有阙” 131
“别籍异财” 133
“委亲之官” 134
“诈称父祖死亡” 137
“冒哀求仕” 138
“匿不举哀” 139
“居丧嫁娶作乐,释服从吉” 140
在父祖被囚时嫁娶 143
犯父祖名讳 144
违反教令 145
第九章 服制与刑罚:准五服制罪 151
亲属关系中的“差序格局” 151
依服制定罪量刑 158
亲属相杀伤 161
亲属相殴相骂 165
亲属相奸 166
亲属相盗 168
第十章 “仁政”与司法:“仁者之刑” 170
“志善者免” 170
存留养亲与承祀 173
矜老恤幼 177
秋冬行刑 179
民事篇 182
第十一章 “无讼”:一个永恒的梦 182
双面陶像的啟示 182
无争讼便是天堂世界 183
几千年的“无讼”中国梦 189
第十二章 “贱讼”:因噎废食的评价 195
有讼的原因 195
古人眼中的“讼” 198
讼与“面子”“族望” 203
恶讼的有趣逻辑 204
讼与政绩 209
《戒讼说》 212
第十三章 “息讼”:以不变应万变 214
德教感化以绝讼源 214
多方调解以消讼意 220
惩罚讼徒以儆效尤 226
“各打五十大板”之理 229
以不变应万变 231
第十四章 “辨讼”:“名分之前无是非” 233
纷繁“名”与“分” 234
权利义务生於名分 237
“名分之前无是非” 245
第十五章 “决讼”(上):伦理关系重於财产关系 249
古人亦有所有权观念 249
伦理关系重於财产关系 252
“通财合食” 256
“违禁取利” 259
酌情偿债 261
第十六章 “决讼”(下):情、理、法兼顾 267
法律多元,伦常一贯 267
依“礼”决讼 272
依“人情”决讼 274
依“理”决讼 275
王法、家法及其他 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