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
凡例 1
说明一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1
说明二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2
第一章 机动车会车事故责任认定 2
1.在没有中心线或隔离设施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一方未让无障碍一方先行 2
2.有障碍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一方先行 3
3.在狭窄的坡道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 5
4.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 6
5.在狭窄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一方未让不靠山体一方先行 7
6.在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一方占线会车 8
7.在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双方占线会车 9
8.车体未越线但装载物越过中心线的机动车与对向机动车发生事故 10
9.越过道路几何中心线会车时与对向机动车发生事故 11
10.逆行的机动车与对向机动车发生事故 12
11.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的机动车与对向借道行驶的机动车发生事故 14
12.借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机动车与同向从机动车道内右转弯的机动车发生事故 15
13.从路外左转弯驶入道路的机动车与道路内行驶的机动车发生事故 16
14.从路外右转弯驶入道路的机动车与对向在道路内逆行的机动车发生事故 17
15.从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左转弯驶入机动车道与同向机动车发生事故 18
第二章 机动车超车事故责任认定 20
1.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的车 20
2.超越前方正在掉头的车 21
3.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 23
4.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 24
5.行经交叉路口超车 25
6.在人行横道超车 26
7.在窄桥上超车 27
8.在弯道处超车 28
9.在陡坡上超车 29
10.在隧道内超车 30
11.在交通流量大的路段超车 31
12.在无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车 32
13.在有中心线的道路上越线超车 33
14.遇能见度在30米以内的天气时超车 34
15.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或工程救险车 35
16.发出超车信号后马上变更车道 37
17.超车后未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安全距离就驶回原车道 39
18.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减速车道上超车 40
第三章 机动车变道事故责任认定 42
1.变更车道时不打转向灯 42
2.刚打转向灯就马上变更车道 43
3.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行驶 44
4.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45
5.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辆先行 46
6.频繁变更车道或一次连续变更两条以上机动车道 47
7.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未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 48
8.前车变道尚未转正,被后车撞上侧面 50
9.前车变道并已转正,被后车撞上车尾 51
10.前车变道暂跨线2车道,被后车撞上车尾 52
第四章 机动车路口事故责任认定 54
1.通过无交通信号灯或无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规定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54
2.通过无交通信号灯或无交警指挥也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56
3.通过无交通信号灯或无交警指挥也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右向来车逆行 57
4.通过无交通信号灯或无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 58
5.通过无交通信号灯或无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 59
6.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未减速慢行 60
7.信号灯切换时,后被放行的车辆与先被放行的车辆发生事故 61
8.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 62
9.绿灯亮时,右侧车道内车辆直行,而左侧车道内车辆右转弯 63
10.沿路口中心点右侧左转弯时,与相对方向左转弯的车辆发生事故 64
11.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 65
1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行驶到中间时与侧向放行车辆发生事故 66
13.黄灯亮时,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抢行与侧向放行车辆发生事故 67
14.红灯亮时继续通行 68
15.无交通信号灯T型路口,右转弯车与对向左转弯车发生事故 69
16.进入环形路口的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 70
第五章 机动车掉头事故责任认定 72
1.在有禁止掉头或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与正常行驶车辆发生事故 72
2.在有禁止掉头或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与逆向行驶车辆发生事故 73
3.在没有禁止掉头或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 74
4.在人行横道掉头 75
5.在桥梁上掉头 76
6.在陡坡上掉头 77
7.在隧道内掉头 78
8.在环岛前掉头 79
9.在铁路道口掉头 80
第六章 机动车倒车事故责任认定 82
1.在交叉路口倒车 82
2.在铁路道口倒车 84
3.在单行道上倒车 85
4.在桥梁上倒车 86
5.在急弯处倒车 87
6.在陡坡上倒车 88
7.在隧道内倒车 89
8.倒车时打闪灯被后车撞上 90
9.倒车时打闪灯被侧向车辆撞上 92
第七章 机动车追尾事故责任认定 94
1.后车撞上正常行驶途中紧急刹车的前车 94
2.前车在机动车道停车后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 95
3.前车在机动车道停车后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但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96
4.前车在机动车道停车后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98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100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 102
7.追尾时前车骑跨车道分隔线 103
8.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导致追尾 104
9.夜间前车没开尾灯形成追尾 106
第八章 机动车超速事故责任认定 108
1.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行驶 108
2.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超速行驶 109
3.掉头时超速行驶 111
4.转弯时超速行驶 112
5.下陡坡时超速行驶 113
6.遇能见度在50米以内的天气时超速行驶 114
7.在冰雪、泥泞道路上超速行驶 115
8.牵引发生故障机动车时超速行驶 116
9.进出非机动车道时超速行驶 117
10.通过铁路道口时超速行驶 118
11.在急弯路超速行驶 119
12.在窄路、窄桥上超速行驶 120
13.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超速行驶 121
14.借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时超速行驶 122
15.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时未降低速度 123
16.夜间行驶时未降低速度 124
第九章 机动车信号灯事故责任认定 126
1.向左转弯时未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126
2.向左变更车道时未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127
3.准备超车时未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128
4.掉头时未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129
5.驶离停车地点时未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130
6.向右转弯时未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131
7.向右变更车道时未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132
8.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时未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134
9.靠路边停车时未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135
10.高速公路能见度小于200米时,未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 136
11.高速公路能见度小于100米时,未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137
12.夜间会车时未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外改用近光灯 138
13.夜间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未使用近光灯 140
14.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低能见度情况时未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 141
15.雾天行驶未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142
16.夜间通过急弯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143
17.夜间通过坡路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144
18.夜间通过拱桥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145
19.夜间通过人行横道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146
20.夜间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147
21.牵引车与被牵引车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148
22.机动车驶近急弯时未鸣喇叭示意 149
23.机动车驶近坡道顶端时未鸣喇叭示意 150
24.机动车超车时未鸣喇叭示意 151
25.机动车遇有紧急情况时未鸣喇叭示意 152
第十章 机动车停车事故责任认定 154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停车 154
2.在机动车道内停车 155
3.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停车 156
4.在人行横道停车 157
5.在施工路段停车 158
6.在交叉路口停车 159
7.在铁路道口停车 160
8.在急弯路停车 161
9.在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上停车 162
10.在桥梁上停车 164
11.在陡坡上停车 165
12.在隧道内停车 166
13.在高速公路上的车道内停车 168
14.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 169
15.在高速公路快车道、行车道停车上下人或装卸货物 170
16.在公共汽车站前停车 172
17.在急救站门前停车 174
18.在加油站前停车 175
19.在消防队门前或消防栓处停车 176
20.车停稳前开车门和上下人员 177
21.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179
22.公交车在站点外停车上下乘客 180
23.遇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在路口内停车等候 181
24.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停车等候 182
25.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在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183
26.未将故障车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 184
27.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妨碍交通而又难以移动的,不设置警告标志或使用警示灯 185
28.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未开启报警闪光灯、未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 186
第十一章 机动车与行人事故责任认定 188
1.红灯亮时,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188
2.红灯亮时,行人正走到道路中心线处,又继续通过 189
3.经过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 190
4.有人行横道或行人过街设施时,行人横过机动车道 192
5.紧急避险撞倒行人 193
6.行人在机动车道内行走 195
7.没有人行道时行人未靠边行走 196
8.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197
9.行人进入高速公路 199
10.行人在高架公路或立交桥上行走 200
11.行人强行拦车 201
12.行人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或逆行方向的道路一侧拦乘车辆 202
13.行人扒车 203
14.行人追车 204
15.行人抛物击车 205
16.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 206
17.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在车辆临近时突然中途倒退、折返 207
18.行人在机动车道内打闹追逐 208
19.行人在机动车道内坐卧、停留 209
20.行人在机动车道内从事非交通活动 210
21.行人在机动车道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212
22.机动车借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行驶时碰撞行人 214
23.从机动车道向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转弯时碰撞行人 215
24.乘车人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216
25.乘车人在机动车行驶中跳车 217
26.乘车人将身体伸出车外 218
27.乘车人干扰驾驶人员 219
第十二章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责任认定 222
1.非机动车转弯时未减速慢行、伸手示意,突然转弯 222
2.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 223
3.驾驶非机动车撞上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内的机动车 225
4.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 226
5.驾驶非机动车牵引、攀扶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227
6.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 228
7.非机动车行经路口,越过停止线停车 229
8.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非机动车在受阻路段借用相邻机动车道行驶,机动车未让行 230
9.非机动车借道行驶后不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 232
10.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道路右侧行驶 233
11.非机动车通过路口,向左转弯时不靠路口中心点右侧转弯 234
12.驾驶机动车右转弯驶入非机动车道,撞上同向行驶非机动车 235
13.驾驶机动车右转弯驶入非机动车道,撞上对向行驶非机动车 236
14.驾驶机动车左转弯驶入非机动车道,撞上同向行驶非机动车 237
15.驾驶机动车左转弯驶入非机动车道,撞上对向行驶非机动车 238
第十三章 其他事故责任认定 240
1.溜车 240
2.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 242
3.未按照交警指挥通行 243
4.未按导向标志指示方向行驶 245
5.驶入禁行线路 246
6.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中间行驶 247
7.违反装载规定造成交通事故 248
8.装载的货物遗洒、飘散导致交通事故 250
9.车门、车厢未关好时行车 251
10.下陡坡时熄火或空挡滑行 253
11.意外爆胎造成交通事故 255
12.在公共场所,机动车之间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之间发生事故 257
13.在机动车道撞到宠物 258
14.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机动车撞到宠物 260
15.在公共场所机动车撞到宠物 261
16.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在紧急情况下违章造成事故 262
17.在突发自然灾害时机动车发生事故 264
18.机动车超载发生事故 265
19.机动车碰撞到道路障碍物发生事故 266
20.因道路缺陷导致事故 268
21.见义勇为造成事故 269
22.酒后或服用违禁药品后驾车 271
23.撞上因交通事故失去活动能力而滞留车行道的受伤人员 273
24.受害者因第一次受车辆碰刮等原因突然从甲车道倒向乙车道,再次受乙车道上行驶的车辆碰压 274
附录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76
附录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