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财务标准制度 393
(一)工交事业 393
关于勘察设计单位试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通知 393
附:关于勘察设计单位试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若干规定 393
关于转发《关于改革技工学校助学金使用办法的意见》的通知 398
附:关于改革技工学校助学金使用办法的意见 399
关于环境资金保护渠道的规定的通知 400
转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监测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和颁发《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402
附(一)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津贴实施细则 403
附(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监测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 405
附:环境保护监测津贴试行办法 406
(二)文化事业 409
关于全民所有制文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负伤致残评定残废等级的通知 409
颁发《剧场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410
附:剧场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411
颁发《关于艺术团出国商业演出财务收支的暂行规定》、《关于艺术团出国访问演出财务收支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420
附件一 关于艺术团出国商业演出财务收支的暂行规定 421
附件二 关于艺术团出国访问演出财务收支的暂行规定 422
(三)教育事业 427
关于研究生报考、赴校费用问题的规定 427
批转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请示的通知(摘录) 428
附(一) 关于进一步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请示(摘录) 428
附(二) 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 430
附: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438
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处理意见 444
转发教育部、财政部《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生产实习经费开支办法》的通知 445
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生产实习经费开支办法 446
颁发《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业务费”开支问题的试行规定》的通知 452
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业务费”开支问题的试行规定 452
关于出国攻读学位研究生在国外学习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 455
关于外国留学生假期活动费标准的通知 456
关于研究生报考、赴校费用的问题解答 456
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生产实习经费开支问题解答 457
关于试行《关于校际交流互换教师出国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462
附:关于校际交流互换教师出国工作的规定 462
转发教育部、财政部《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助学金暂行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奖学金试行办法》的通知 465
附:关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助学金暂行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奖学金试行办法》的通知 467
附件一 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助学金暂行办法 469
附件二 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奖学金试行办法 473
关于重新印发《为外国人举办短期学习班费用的试行规定》的通知 475
关于高等学校学生制装费用问题的通知 478
关于高等院校校卫队员着便装问题的补充通知 479
附:关于高等院校建立校卫队若干问题的通知 480
关于复员军人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后在校学习期间待遇问题的规定 481
关于现役军人考取地方院校研究生转业后在学期间生活待遇问题的规定 482
关于对“三好”学生奖励问题的通知 483
关于发放“三好”学生纪念奖章问题的补充通知 484
研究生学习期间生活待遇问题解答 484
关于中小学校校办企业免征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问题的通知 486
关于修改发放出国留学人员制装费办法的补充通知 487
关于修改发放出国留学人员制装费办法的通知 488
关于被录取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国家职工在学习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 489
关于修改《高等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调遣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 490
关于印发《毕业留学生分配派遣暂行办法》的通知 491
附:毕业留学生分配派遣暂行办法(摘录) 491
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中等学校教师本科班和专科班的通知 494
颁发《高等学校举办干部专修科、中等专业学校举办干部、职工中专班试行办法》的通知 497
附:高等学校举办干部专修科、中等专业学校举办干部、职工中专班的试行办法 497
关于电视大学、干部专修科学员毕业实习费列支等问题的复函 502
关于修订高等学校短期进修学员收费标准的通知 503
有关高等学校学生待遇的几个问题解答 504
印发《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高等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506
附一 物品一级分类目录 506
附二 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507
附三 高等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 513
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修改《高等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调遣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 520
附:关于修改《高等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调遣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 520
关于干部专修科,干部、职工中专班学员学习期间的待遇、毕业后的工作安排及办学条件的解决办法的通知 521
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颁发〈高等学校接受委托培养学生的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524
附:颁发《高等学校接受委托培养学生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524
附:高等学校接受委托培养学生的试行办法 525
关于各级各类(含全日制和业余的)学校免征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有关征税问题的通知 531
转发外国专家局《关于文教部门聘请外籍工作人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532
附:外国专家局关于文教部门聘请外籍工作人员的暂行规定 532
转发《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关于接待外国文教专家费用开支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534
附: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关于接待外国文教专家费用开支标准的规定 534
关于外国文教专家实行新《合同》和《待遇规定》的通知 536
附:外国文教专家生活待遇规定 537
关于省和市、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经费问题的通知 541
外国专家局关于对部分从国外聘请的专家给予高薪待遇的暂行办法 542
关于颁发《外国来华留学生经费开支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547
附:外国来华留学生经费开支标准的规定 547
关于中等专业学校实行人民助学金与人民奖学金并存办法的通知 554
国务院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 557
关于增加高等学校学生临时困难补助费的通知 560
转发《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 562
附: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 562
关于修订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费标准的通知 565
转发财政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外交部“关于颁发《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经费开支规定》的通知” 566
附:关于颁发《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经费开支规定》的通知 566
附:关于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经费开支的规定 567
关于中央部门部属高等学校举办函授和夜大学实行收费的通知 572
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中央部门部属高等学校举办函授和夜大学实行收费的通知》 574
附:关于中央部门部属高等学校举办函授和夜大学实行收费的通知 574
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等部门《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576
附: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 576
关于调整我省外国文教专家工资报告的复函 588
关于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生活待遇等问题的规定 588
(四)卫生事业 593
关于享受公费医疗干部、职工疗养费用开支规定的通知 593
关于公费医疗经费管理的问题解答 594
关于进口食品卫生检验收费的通知 597
关于卫生部门应按基金《征集办法》的规定交纳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函 598
关于省级机关机构改革中有关医疗管理问题的通知 599
关于在乡二等以上残废军人公费医疗问题的通知 600
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领办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收费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 601
关于暂缓执行《医院职业服装管理暂行规定》和《卫生防疫人员职业防护服装管理暂行规定》的函 603
关于国境卫生检疫、食品卫生检验人员制服供应办法的补充规定 603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的通知 605
关于转发劳动人事部劳人计〔1984〕10号文件的通知 607
附:关于行政、事业单位招收的合同工的医疗待遇问题的复函 608
附:转发《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招收的合同工的医疗待遇问题给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的复函》的通知 608
转发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试行预防接种收取劳务费》的通知 609
附:关于试行预防接种收取劳务费的通知 610
转发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参加群众性的体育锻炼以及磁疗胸罩等费用报销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612
附:关于公费医疗报销问题的批复 612
附:关于磁疗胸罩等费用报销问题的复函 613
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收费标准的通知 613
广东省开设家庭病床管理暂行规定 615
转发河北省“关于再次重申‘不得用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经费报销自费药品和非治疗性商品的规定’的通知” 619
附:关于再次重申“不得用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经费报销自费药品和非治疗性商品的规定”的通知 620
转发卫生部、财政部《关于恢复进出境交通工具卫生检疫签证收费的通知》 622
附:关于恢复进出境交通工具卫生检疫签证收费的通知 622
(五)体育事业 625
下发《关于招待来访的体育团队费用中央与地方开支划分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 625
附:关于招待来访的体育团队费用中央与地方开支划分暂行实施办法 625
关于修订全国性业余运动费伙食标准的通知 627
关于颁发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628
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奖励试行办法 628
关于颁发《优秀运动员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和《专职教练员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633
附:优秀运动员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634
附:专职教练员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638
关于聘请裁判员有关待遇的暂行规定 639
关于对部分转业到体委系统以外工作的低工资运动员给予一次性补助的通知 641
附:关于“对部分转业到体委系统以外工作的低工资运动员给予一次性补助的通知”的说明 643
关于提高业余体校伙食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644
关于转发《各级体委所属公共体育场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645
附:各级体委所属公共体育场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646
关于修改全国性业余运动会运动员伙食标准的通知 657
关于帆板等十个项目优秀运动队执行伙食标准的通知 657
关于颁发《关于聘请裁判员酬金的规定》的通知 658
附:关于聘请裁判员酬金的规定 659
关于下发优秀运动员、专职教练员和其他人员伙食标准规定的通知 661
附:国家体委、财政部、商业部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所属优秀运动队运动员、专职教练员和其他人员伙食标准的规定 661
(六)科学事业 673
关于全国性学会活动经费开支的几项暂行规定 673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明奖励条例》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科学奖励条例》第三条有关奖金的规定的通知 675
转发《外国专家局、国家科委、财政部关于短期邀请国外专家生活待遇和礼遇接待的规定》的通知 676
附:外国专家局、国家科委、财政部关于短期邀请国外专家生活待遇和礼遇接待的规定 676
关于免征科学技术进步奖奖金税的通知 681
(七)广播电视 683
关于邮电、广播电视、地震、海洋艰苦台站职工津贴问题的通知 683
关于调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标准的办法 684
关于实行艰苦广播电视台站津贴的通知 686
附:艰苦广播电视台站津贴的暂行规定 687
关于贯彻执行《艰苦广播电视台站津贴的暂行规定》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解答意见 690
附:《艰苦广播电视台站津贴的暂行规定》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解答意见 690
关于广播电视服务公司、服务部经营所得征免工商税收问题的通知 692
关于转发《广播电视播音员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693
附:关于印发《广播电视播音员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693
附:广播电视播音员津贴暂行办法 694
广东省艰苦广播电视台站津贴标准 695
(八)计划生育 699
关于加强超生子女费管理的暂行规定 699
关于执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计划生育事业费开支范围和加强财务管理的规定的通知》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701
附:关于计划生育事业费开支范围和加强财务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702
附:关于计划生育事业费开支范围和加强财务管理的规定 703
计划生育事业费的开支范围 710
(九)抚恤救济 713
关于颁发《广东省民政事业费管理使用办法实施细则》的联合通知 713
附:广东省民政事业费管理使用办法实施细则 713
贯彻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孤老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的通知》具体规定 730
关于对在乡的特、一等残废人民警察、残废工作人员发给护理费问题的复函 731
关于革命残废人员伤口复发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补助问题的通知 732
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革命残废人员抚恤标准的通知 733
关于调整革命残废人员抚恤标准的通知 733
关于在职的革命残废军人伤口复发治疗期间的有关待遇及对离休、退休的特、一等残废军人发给护理费问题的通知 735
关于调整革命残废军人休养院休养员待遇的通知 736
关于发布《民政事业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737
附:民政事业费使用管理办法 737
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革命烈士一次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747
附:关于提高革命烈士一次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747
转发《关于发给聋哑人手语教师和翻译干部15%特教津贴的联合通知》和贯彻执行意见 748
附:关于发给聋哑人手语教师和翻译干部15%特教津贴的联合通知 749
关于调整抚恤和救济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750
关于提高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的通知 751
关于对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发给定期抚恤金的通知 752
关于由民政部门定期发放生活费供养的优抚、救济对象给予生活补贴的通知 755
关于追加在乡革命残废人员生活补贴经费的通知 756
关于调整革命烈士一次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757
(十)行政管理 759
关于印发公安干警服装发放范围问题的通知 759
附:关于公安干警服装发放范围的规定 759
关于颁发税务工作人员着装办法的通知 761
附:税务人员着装办法 762
关于对交通民警试行岗位津贴的通知 765
关于下达《基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制服发放办法》的通知 767
附:基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制服发放办法 768
于颁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事业编制人员因公负伤致残评残抚恤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771
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事业编制人员因公负伤致残评残抚恤问题的若干规定 771
关于下达《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干部穿着统一制服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773
附:国务院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干部穿着统一制服的批复 774
附: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干部穿着统一制服的几项规定 774
印发公安部、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关于看守所、拘役所、行政拘留所干警实行岗位津贴的通知 778
附:关于看守所、拘役所、行政拘留所干警实行岗位津贴的通知 778
关于发布《税务部门事业编制人员因公负伤致残评残抚恤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779
附:税务部门事业编制人员因公负伤致残评残抚恤问题的若干规定 780
转发审计署、财政部《关于审计事业费开支范围问题的通知》 781
附:关于审计事业费开支范围问题的通知 782
附:关于审计事业费开支范围的规定 782
关于修订《司法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规定》的通知 784
附:关于司法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规定 785
转发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关干法院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787
附:关于法院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规定的通知 787
附:关于法院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规定 788
(十一)其他事业 791
关于旅行社系统陪同接待人员工作服装的暂行规定 791
关于修订旅行社系统接待人员工作服装的标准条款的通知 794
关于提高守护重要目标执勤民兵经费开支标准的通知 794
关于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795
印发公安部、财政部、商业部《关于解决看守所收审所在押人员给养费和监所维修费等问题的通知》 799
附:关于解决看守所收审所在押人员给养费和监所维修费等问题的通知 801
关于修改、补充《公证费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803
关于城市车辆管理收费标准和使用范围的通知 804
附表一 广东省城市车辆管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表 806
附表二 广东省城市车辆管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表 807
附表三 港澳入出境机动车、驾驶员收费标准 808
关于法律顾问处、公证处经费管理改革意见的通知 809
关于公安部三所高等学校学生待遇问题的复函 811
关于接待台湾渔民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的规定 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