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
编辑·凡例 1
壹 清代契证 2
1.01 康熙二十一年(1682)朱希淑贴绝文契 2
1.02 康熙四十四年(1705)唐际之立典房上契 3
1.03 康熙五十七年(1718)金北山立典基地房屋契同年吴县正堂杨颁给胡姓的业户执照 4
1.04 康熙五十九年(1720)张如岳绝兑房屋文契 6
1.05 康熙六十年(1721)范焕若等杜绝房屋文契 7
1.06 雍正元年(1723))成晋甫等绝兑房屋文契同年苏州府正堂颁给卢姓的业户税票 8
1.07 雍正六年(1728)毛文充立加贴房屋基地顶首文契同年吴县正堂蔡颁给邱姓的税票 9
1.08 雍正七年(1729)江苏布政使司颁给曹姓的契纸 10
1.09 雍正十年(1732)江苏布政使司颁给周豫童的契纸 11
1.10 雍正十年(1732)陆君俊立典房基地文契同年江苏布政使司颁给唐姓的典业契纸 12
1.11 雍正十三年(1735)吴惠臣等加绝房屋文契乾隆元年(1736)元和县正堂颁给卢姓的税票 15
1.12 乾隆三年(1738)毛万英立典房屋基地上契乾隆八年(1743)江苏布政使司颁给戴姓的契尾 16
1.13 乾隆十年(1745)周汉莹绝兑房屋基地文契乾隆二十四年(1759)江苏布政使司颁给程姓的契尾 18
1.14 乾隆十二年(1747)石殿明立杜绝房屋基地文契同年江苏布政使司颁给吴姓的契尾 20
1.15 乾隆十八年(1753)顾瞻菉转典房屋基地上契同年江苏布政使司颁给姚姓的契尾 22
1.16 乾隆十九年(1754)陈素修杜绝房屋文契同年陈素修兑绝房屋文契同年江苏布政使司颁给蒋姓的契尾 24
1.17 乾隆二十一年(1756)文仁寿堂绝卖基地文契同年江苏布政使司颁给陈姓的契尾 26
1.18 乾隆二十二年(1757)管聿修绝卖房屋基地文契同年江苏布政使司颁给陆姓的契尾 28
1.19 乾隆二十三年(1758)龚尚义等绝卖房屋基地文契乾隆二十五年(1760)江苏市政使司颁给袁姓的契尾 30
1.20 乾隆二十三年(1758)戴慎机立典房屋基地上契同年江苏布政使司颁给吴姓的契尾 32
1.21 乾隆二十四年(1759)卞震来等立典房七契乾隆二十八年(1763)卞震来等加贴文契乾隆三十三年(1768)卞震来等杜绝房屋基地文契同年卞震来等绝兑房屋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郑姓的契尾 34
1.22 乾隆二十八年(1763)蒋人龙杜绝房屋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倪姓的契尾 38
1.23 乾隆二十九年(1764)张圣宣杜绝房屋基地文契乾隆四十三年(1778)苏州布政使司颁给李姓的契尾 40
1.24 乾隆三十二年(1767)许朱氏等绝卖房屋基地文契乾隆四十年(1775)苏州布政使司颁给王姓的契尾 42
1.25 乾隆三十二年(1767)戴慎机杜绝房屋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吴姓的契尾 44
1.26 乾隆三十三年(1768)王云表等绝卖房屋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周陈姓的契尾 46
1.27 乾隆四十年(1775)赵右峩杜绝房屋基地文契乾隆四十一年(1776)苏州布政使司颁给毛姓的契尾 48
1.28 乾隆四十三年(1778)周舜元等绝卖房屋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胡姓的契尾 50
1.29 乾隆四十四年(1779)陆南和杜绝房屋基地文契同年陆南和杜绝房屋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张姓的契尾 52
1.30 乾隆四十九年(1784)李炳文等杜绝房屋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邹姓的契尾 54
1.31 乾隆五十一年(1786)张尔昌绝卖基地楼房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程姓的契尾 56
1.32 乾隆五十二年(1787)金门许氏等绝卖房屋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祝姓的契尾 58
1.33 乾隆五十二年(1787)杭文九等绝卖房屋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邱姓的契尾 60
1.34 乾隆五十四年(1789)王肇修绝卖房屋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何姓的契尾 62
1.35 乾隆五十六年(1791)徐澹宁绝卖房屋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邵姓的契尾 64
1.36 乾隆五十九年(1794)袁仲申绝卖房屋基地文契乾隆六十年(1795)苏州布政使司颁给钱姓的契尾 66
1.37 乾隆六十年(1795)胡松年绝卖房屋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陈姓的契尾 68
1.38 乾隆六十年(1795)林蔚章等杜绝房屋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潘姓的契尾民国三年(1914)江苏国税厅筹备处颁给潘姓的新契纸 70
1.39 嘉庆二年(1797)鲍履素立绝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唐姓的契尾 72
1.40 嘉庆四年(1799)宋传经绝卖房屋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吴姓的契尾 74
1.41 嘉庆四年(1799)代契笔照同年李竹?绝卖房屋基地文契嘉庆五年(1800)苏州布政使司颁给陆姓的契尾 76
1.42 嘉庆五年(1800)孙庆陶绝卖房屋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郑姓的契尾 78
1.43 嘉庆五年(1800)徐玉调等绝卖房屋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吴姓的契尾 80
1.44 嘉庆六年(1801)唐云亭等杜绝房屋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吴姓的契尾 82
1.45 嘉庆七年(1802)王敬绍绝卖房屋基地文契嘉庆十四年(1809)苏州布政使司颁给汪姓的契尾 84
1.46 嘉庆九年(1804)陆春帆绝卖房屋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吴姓的契尾 86
1.47 嘉庆十一年(1806)兄朗亭等杜绝房屋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的契尾 88
1.48 嘉庆十五年(1810)陆盈齐等绝卖房屋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钱姓的契尾 90
1.49 嘉庆十七年(1812)袁吟舟房屋基地绝卖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钱姓的契尾 92
1.50 嘉庆二十五年(1820)方惟源绝卖房屋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徐姓的契尾 94
1.51 嘉庆二十五年(1820)曹德庆绝卖房屋基地文契道光九年(1829)苏州布政使司颁给陆姓的契尾 96
1.52 道光元年(1821)程于门绝卖房屋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潘姓的契尾 98
1.53 道光三年(1823)陈庭芳等绝卖市房基地文契道光五年(1825)苏州布政使司颁给顾姓的契尾 100
1.54 道光六年(1826)王雨楼绝卖房屋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李姓的契尾民国三年(1914)江苏国税厅筹备处颁给李姓的新契纸 102
1.55 道光八年(1828)姚安雅绝卖房屋基地文契道光十年(1838)苏州布政使司颁给韩姓的契尾 104
1.56 道光九年(1829)余云楣绝卖房屋基地文契道光十六年(1836)苏州布政使司颁给金姓的契尾 106
1.57 道光十四年(1834)张丹书绝卖房屋基地文契道光十五年(1835)苏州布政使司颁给马姓的契尾 108
1.58 道光十五年(1835)项文彦绝卖基地文契道光十七年(1837)苏州布政使司颁给丁姓的契尾 110
1.59 道光十五年(1835)王芝汀杜绝房屋基地文契道光十八年(1838)苏州布政使司颁给张姓的契尾 112
1.60 道光十六年(1836)管沈氏等绝卖房屋基地文契道光十七年(1837)苏州布政使司颁给汪姓的契尾 114
1.61 道光十九年(1839)杨介祉杜绝房屋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顾姓的契尾 116
1.62 道光二十年(1840)汪慎余绝卖房屋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鲍姓的契尾 118
1.63 道光二十一年(1841)程芗林绝卖房屋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吕姓的契尾 120
1.64 道光二十三年(1843)周稼安杜绝房屋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杨姓的契尾 122
1.65 道光二十六年(1846)王小云绝卖房屋基地文契道光二十七年(1847)苏州布政使司颁给沈姓的契尾 124
1.66 道光二十七年(1847)陆彚吉等绝卖房屋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颁给吴姓的契尾 126
1.67 道光三十年(1850)沈鹤汀等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陈姓的契尾 128
1.68 咸丰元年(1851)汪岭梅绝卖房屋基地文契咸丰二年(1852)苏州布政使司颁给何姓的契尾 130
1.69 咸丰元年(1851)张存志基地文契咸丰二年(1852)苏州布政使司颁给李姓的契尾 132
1 70 咸丰三年(1853)杨邹氏等绝卖房屋基地文契咸丰四年(1854)苏州布政使司颁给陆姓的契尾 134
1.71 咸丰六年(1856)潘谨慎绝卖房屋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汪姓的契尾 136
1.72 咸丰七年(1857)郑春槎等绝卖房屋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陈姓的契尾 138
1.73 咸丰七年(1857)李蔼如等绝卖房屋文契咸丰八年(1858)苏州布政使司颁给吕姓的契尾 140
1.74 咸丰七年(1857)包春坡等房屋基地绝卖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尚姓的契尾 142
1.75 咸丰八年(1858)许子和绝卖房屋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金姓的契尾 144
1.76 咸丰九年(1859)蒋贻清房屋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程姓的契尾 146
1.77 同治二年(1863)陈辛生绝卖房基文契同治十一年(1872)苏州布政使司颁给王姓的契尾 148
1.78 同治六年(1867)华少山等绝卖房屋文契 150
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张姓的契尾 150
1.79 同治六年(1867)罗钟琛绝卖塌房屋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王姓的契尾民国七年(1918)江苏国税厅筹备处颁给王姓的新契纸 152
1.80 同治八年(1869)汪玉山绝卖房屋基地文契光绪元年(1875)苏州布政使司颁给张姓的契尾 154
1.81 同治九年(1870)吕紫霞绝卖房屋基地文契光绪二十五年(1899)苏州布政使司颁给陈姓的契尾 156
1.82 同治十年(1871)何笃慎绝卖房屋基地文契同治十二年(1873)苏州布政使司颁给潘姓的契尾 158
1.83 同治十年(1871)程麟振绝卖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王姓的契尾 160
1.84 同治十一年(1872)陈少峰等绝卖基地文契同治十二年(1873)苏州布政使司颁给王姓的契尾 162
1.85 同治十一年(1872)黄扬休绝卖房屋基地文契同治十三年(1874)苏州布政使司颁给徐姓的契尾 164
1.86 同治十一年(1872)汪荣轩绝卖被毁基地文契同治十二年(1873)苏州布政使司颁给陆姓的契尾 166
1.87 同治十一年(1872)王陈氏绝卖房屋文契光绪元年(1875)苏州布政使司颁给童姓的契尾 168
1.88 同治十二年(1873)钱桐卿绝卖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沈姓的契尾 170
1.89 同治十二年(1873)张谨齐绝卖基地文契同治十三年(1874)苏州布政使司颁给王姓的契尾 172
1.90 同治十二年(1873)夏雪鸿基地文契同治十三年(1874)苏州布政使司颁给须姓的契尾 174
1.91 同治十三年(1874)吕兰亭等绝卖住屋地基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凌姓的契尾 176
1.92 同治十三年((1874)吴敬庄绝卖基地文契光绪元年(1875)苏州布政使司颁给俞姓的契尾 178
1.93 光绪二年(1876)李石君房屋基地文契光绪三年(1877)苏州布政使司颁给周姓的契尾 180
1.94 光绪二年(1876)陶升甫划售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夏姓的契尾 182
1.95 光绪八年(1882)姚庆元绝买屋基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顾姓的契尾 184
1.96 光绪八年(1882)陈玉笙绝买房屋基地文契光绪二十五(1899)苏州布政使司颁给朱姓的契尾 186
1.97 光绪九年(1883)吴联高绝卖基地文契光绪十年(1884)苏州布政使司颁给夏姓的契尾 188
1.98 光绪十年(1884)王李氏等房屋基地绝卖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王姓的契尾 190
1.99 光绪十四年(1888)赵仁寿房屋基地文契光绪二十五(1899)苏州布政使司颁给吴姓的契尾 192
1.100 光绪十八年(1892)樊毓秀绝卖房屋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程姓的契尾 194
1.101 光绪十九年(1893)程芝山绝卖房屋基地文契民国三年(1914)江苏国税厅筹备处颁给毛姓的新契纸 196
1.102 光绪二十三年(1897)钟少兰绝卖房屋基地文契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李姓的契尾 198
1.103 光绪二十六年(1900)毛芍孙等绝卖基地契据同年苏州布政使司颁给宝庆堂的契尾 200
1.104 光绪二十六年(1900)诸松庭绝卖房屋并连基地文契光绪二十九年(1903)苏州布政使司颁给沈姓的契尾 202
1.105 光绪三十二年(1906)周明德等绝卖房屋基地契纸同年周明德等绝卖房屋基地文纸 204
1.106 光绪三十四年(1908)马彭龄等绝卖房屋文契民国五年(1916)江苏国税厅筹备处颁给孙姓的新契纸 206
1.107 宣统元年(1909)吴县正堂陈颁给陆玉如的执业印照同年陆怡和绝卖房屋基地文契 208
1.108 宣统元年(1909)张祖彝房屋基地文契民国三年(1914)江苏国税厅筹备处颁给蒯姓的新契纸 210
1.109 宣统二年(1910)华阳义局掉换文契民国三年(1914)江苏国税厅筹备处颁给尤姓的新契纸 211
1.110 宣统二年(1910)陈桐轩等房屋基地文契民国三年(1914)江苏国税厅筹备处颁给汪姓的新契纸 212
1.111 宣统二年(1910)钱伯卿绝卖房屋连基地文契民国三年(1914)江苏国税厅筹备处颁给葛姓的新契纸 214
1.112 宣统二年(1910)倪鸿泉绝卖房屋基地文契民国三年(1914)江苏国税厅筹备处颁给成姓的新契纸 215
1.113 宣统三年(1911)潘薛孙绝卖房屋基地文契民国三年(1914)江苏国税厅筹备处颁给潘姓的新契纸 216
1.114 宣统三年(1911)江许氏等绝卖杜绝房屋基地文契民国三年(1914)江苏国税厅筹备处颁给宋姓的新契纸 217
1.115 宣统三年(1911)汪少卿等绝卖房屋并基地文契民国三年(1914)江苏国税厅筹备处颁给尤姓的新契纸 218
贰 民国契证 220
2.01 黄帝纪元四千年(1912)中华民国军政府江苏都督颁给吴姓的印契 220
2.02 民国三年(1914)江苏国税厅筹备处颁给史姓的新契纸 221
2.03 民国二年(1913)吴县知事宗颁给曹姓的执照民国三年(1914)吴县知事宗颁给曹姓的新契纸 222
2.04 民国三年(1914)吴县知事宗颁给程资敬义庄的执照民国四年(1915)程资敬等绝卖文契 224
2.05 民国四年(1915)张建侯绝卖房屋文契同年江苏省财政厅颁给吴西庚的印发买契 226
2.06 民国五年(1916)陈晋卿绝卖房屋基地吴县官契式纸民国六年(1917)江苏财政厅颁给端木壬生的印发卖契官纸 228
2.07 民国六年(1917)陈怀庆绝卖房屋基地吴县官契式纸 230
2.08 民国七年(1918)周筱松等卖房屋基地吴县官契式纸 231
2.09 民国七年(1918)徐锡昌绝卖房屋基地吴县官契式纸同年江苏财政厅颁给王景记的印发卖契官纸 232
2.10 民国七年(1918)周墨卿绝卖房屋基地吴县官契式纸 234
2.11 民国八年(1919)江苏财政厅颁给周仁义的印发卖契官纸 235
2.12 民国九年(1920)韩陈氏等绝卖房屋文契民国十七年(1928)江苏财政厅颁给严处的验契纸 236
2.13 民国十一年(1922)吴县知事公署颁给辛成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移转权利书证 238
2.14 民国十四年(1925)曹佩萸等归并房屋绝契同年江苏吴县地方审判厅颁给曹秋涛的批文 240
2.15 民国十四年(1925)江苏苏州总商会颁给眭锦元不动产移转证书 241
2.16 民国十六年(1927)吴县地方审判厅给发张正芳不动产移转证书及图式记载例同年吴县地方审判厅给发张正芳不动产移转证书 242
2.17 民国十七年(1928)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颁给王振的登记证 244
2.18 民国十七年(1928)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颁给王永顺的登记证 245
2.19 民国十八年(1929)江苏财政厅颁给陈景伊的印发不动产卖契官纸 246
2.20 民国十八年(1929)江苏吴县地方法院颁给叶正南的不动产移转证书 247
2.21 民国十八年(1929)江苏吴县地方审判厅颁给刘鼎臣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书及图式记载例 248
民国十九年(1930)江苏吴县地方法院颁给刘鼎臣的不动产移转证书 248
2.22 民国二十年(1931)江苏吴县地方法院颁给赵芳积的不动产移转证书及图式记载例同年江苏吴县地方审判厅颁给赵芳积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书 250
2.23 民国二十二年(1933)江苏省财政厅颁给王桂记的印发不动产卖契官纸及推收过户官印单 253
2.24 民国二十四年(1935)江苏省财政厅颁给王永顺的印发不动产卖契官纸 254
2.25 民国二十五年(1936)江苏吴县地方法院颁给李锡钧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书 255
2.26 民国二十五年(1936)江苏吴县地方法院颁给许省三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书 256
2.27 民国二十五年(1936)江苏吴县地方法院颁给国华银行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书 257
2.28 民国二十五年(1936)江苏省财政厅颁给姚守行的印发不动产卖契官纸 258
2.29 民国二十六年(1937)江苏省财政厅颁给姚守行的印发不动产卖契官纸 259
2.30 民国二十九年(1940)江苏财政厅颁给陈景伊的印发不动产卖契官纸 260
2.31 民国二十九年(1940)江苏吴县地方法院颁给张聘儒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书 261
2.32 民国三十六年(1947)吴县县政府颁给张紫东的土地所有权状 262
2.33 民国三十六年(1947)吴县县政府颁给张姚淑蕙的共有人图状保持证 263
2.34 民国三十六年(1947)吴县县政府颁给张笛渔的共有人图状保持证 264
2.35 民国三十六年(1947)吴县县政府颁给张逸侪的共有人图状保持证 265
2.36 民国三十七年(1948)吴县县政府颁给朱文杰的他项权利证明书 266
叁 清代民国权属证明执照 268
3.01 乾隆二十八年(1763)长洲县正堂孙颁给张性根的信牌 268
3.02 嘉庆十一年(1806)苏州府正堂周颁给汪为仁的执照民国三年(1914)江苏国税厅筹备处颁给汪姓的新契纸 269
3.03 同治三年(1864)江苏善后总局颁给张世恒的房产执业印照 270
3.04 同治四年(1865)元和县正堂陶颁给马诒安的元和县遵宪颁给版图执业清田新单 271
3.05 同治四年(1865)江苏善后总局颁给王陈氏的房产执业印照 272
3.06 同治五年(1866)吴县正堂张颁给李秉成的执业田单 273
3.07 同治五年(1866)吴县正堂张颁给杭景德的执业田单 274
3.08 同治六年(1867)江苏布政使司颁给吴贤基的屋基执业印照 275
3.09 同治九年(1870)元和县正堂傅颁给叶凝翠的元和县遵宪颁给版图执业清田新单 276
3.10 同治九年(1870)江苏布政使司颁给严光祖的房产执业印照 277
3.11 同治十二年(1873)吴县正堂高颁给洪长庚的执照 278
3.12 同治十三年(1874)苏省善后总局颁给吴博厚的房产基地执业印照 279
3.13 同治十三年(1874)苏省善后总局颁给胡少甫的房产基地执业印照 280
3.14 光绪元年(1875)苏省善后总局颁给吴大赉的房产基地执业印照 281
3.15 光绪二年(1876)苏省善后总局颁给孙燕贻的房产基地执业印照 282
3.16 光绪二年(1876)苏省善后总局颁给董仁亲的房产基地执业印照 283
3.17 光绪三年(1877)长洲县正堂万的信牌 284
3.18 光绪十年(1884)长洲县颁给沈致和的执业印照 285
3.19 光绪二十一年(1895)长洲县正堂王颁给陆少山的执业印照 286
3.20 光绪二十一年(1895)吴县正堂凌颁给张承勲的印照 287
3.21 光绪二十二年(1896)长洲县正堂王颁给徐凤锵的执业印照 288
3.22 光绪二十三年(1897)苏州府吴县正堂赖颁给闵傅泰的印照 289
3.23 光绪二十四年(1898)长洲县正堂汪颁给唐承福的执业印照 290
3.24 光绪二十六年(1900)总办驻苏商务局颁给王庆棻的执业印照 291
3.25 光绪二十八年(1902)元和县颁给潘少溪的执业印照民国三年(1914)江苏国税厅筹备处颁给潘姓的新契纸 292
3.26 光绪三十年(1904)吴县正堂李颁给薛凤清的执业印照 293
3.27 光绪三十一年(1905)长洲县颁给潘世田的执业印照 294
3.28 光绪三十一年(1905)江苏农务总局颁给顾凝远的执照 295
3.29 光绪三十二年(1906)元和县正堂颁给钱荣记的承买基地执照 296
3.30 光绪三十二年(1906)江苏农务总局颁给方润余堂的执照民国十一年(1922)江苏财政厅颁给方姓的验契纸 297
3.31 光绪三十三年(1907)元和县颁给吴应权的执业印照 298
3.32 光绪三十三年(1907)江苏农务总局颁给祝耕生的执照 299
3.33 宣统元年(1909)江苏农工商务总局颁给张国章的执照 300
3.34 宣统元年(1909)苏州商务工程局颁给范宝锦的执照 301
3.35 民国三年(1914)吴县知事颁给徐浩然的执照同年江苏国税厅筹备处颁给徐姓的新契纸 302
3.36 民国八年(1919)财政部颁给永安公司的执照 303
3.37 民国九年(1920)吴县知事温颁给马顾氏的印照 304
3.38 民国十一年(1922)江苏督军公署颁给朱正卿的业户执照 305
3.39 民国十二年(1923)吴县知事公署颁给杨士贞的执业印照 306
3.40 民国十二年(1923)吴县知事公署颁给马飞黄的执业印照 307
3.41 民国十五年(1926)吴县知事公署颁给薛德信的执业印照 308
3.42 民国十五年(1926)吴县知事公署颁给俞桂记的执业印照 309
3.43 民国十五年(1926)江苏苏州警察厅颁给马培卿的执照 310
3.44 民国十七年(1928)江苏苏州市公安局颁给薛姓的执照 311
3.45 民国十八年(1929)苏州市政府公安局颁给徐宝福的执照 312
3.46 民国十九年(1930)财政部颁给义合记的执照及图式 313
民国二十年(1931)江苏省财政厅颁给义合记的印单 313
3.47 民国二十二年(1933)财政部颁给王成记的执照及图式 314
3.48 民国二十四年(1935)江苏省政府颁给自省堂的执照及图式 315
3.49 民国二十四年(1935)江苏省政府颁给周明卿的执照 316
3.50 民国三十六年(1947)吴县县政府颁给祝文彬的吴县建筑执照 317
肆 清代民国租照 320
4.01 同治十二年(1873)江苏总捕分府监督宝苏局颁给刘世华的租户执照 320
4.02 光绪二十六年(1900)吴县颁给顾姓的上忙条银易知由单 321
4.03 光绪二十八年(1902)吴县颁给程寿记的漕米版串执照光绪三十一年(1905)吴县颁给程寿记的漕米版串执照 322
4.04 黄帝纪元肆千陆百有玖年(1911)苏州民政长颁给程寿记的漕米版串同年苏州民政长颁给程寿记的条银版串 323
4.05 民国四年(1915)吴县知事颁给程寿记的冬漕执照民国五年(1916)吴县知事颁给程寿记的冬漕执照 324
4.06 民国五年(1916)吴县知事颁给程寿记的上、下忙执照 325
4.07 民国十八年(1929)苏州市政府颁给洽泰的铺户房捐票民国十九年(1930)苏州市政府颁给洽泰的铺户房捐票 326
4.08 民国二十二年(1933)吴县县政府颁给徐新记的第一、二期地价税执照 327
4.09 民国二十三年(1934)吴县县政府颁给顾长记的第一、二期田赋执照 328
4.10 民国二十三年(1934)吴县县政府颁给张诒谷的第一、二期田赋执照 329
4.11 民国二十五年(1936)吴县政府颁给邓锦山的张能忍栈田租通知单 330
4.12 民国三十二年(1943)周恒丰栈颁给朱姓的田租通知单 331
4.13 民国三十三年(1944)吴县契税管理处颁给窑业公产的上、下期城市地价税执照及征收通知单 333
伍 同一地点连套契证 336
5.01 乾隆五十四年(1789)余义章绝卖房屋基地与周姓的文契 336
5.02 嘉庆十七年(1812)周蕙畆等杜绝房屋基地与潘姓的文契 337
5.03 嘉庆二十三年(1818)潘周氏等杜绝房屋与顾姓的文契 338
5.04 道光十六年(1836)顾广余等房屋基地绝卖与谈姓的文契 339
5.05 道光二十九年(1829)谈建茂房屋基地绝卖房与王姓的文契 340
5.06 光绪四年(1878)王杏卿杜绝基地与周姓的文契 341
5.07 光绪十七年(1891)周张氏杜绝屋基地与邓姓的文契 343
5.08 光绪三十年(1904)邓洪芪杜绝房屋基地与石姓的文契 344
光绪三十一年(1905)邓洪芪绝卖房屋基地契纸 344
5.09 民国十一年(1922)江苏财政厅颁给尤仁甫的印发不动产卖契官纸同年石杏卿绝卖房屋基地文契 346
5.10 民国三十一年(1942)江苏省财政厅颁给郁世德的购买尤顺甫住宅印发不动产卖契官纸 347
5.11 民国三十一年(1942)蔡善根租契 348
5.12 雍正十三年(1735)黄屺瞻立典房屋基地上契 349
5.13 乾隆五年(1740)黄屺瞻立杜绝房屋基地与蒋姓的文契 350
5.14 乾隆三十九年(1774)蒋令嘉立典房屋基地上契 351
5.15 同治九年(1870)江苏布政使司颁给蒋德馨的屋基执业印照 353
5.16 宣统元年(1909)蒋雅宜立绝房屋基地与徐姓的文契民国十七年(1928)江苏财政厅颁给徐处的验契纸 354
5.17 1954年苏州市人民政府颁给徐景华的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房地契 355
5.18 乾隆十六年(1751)顾御章立绝房屋基地与顾姓的文契乾隆十七年(1752)江苏布政使司颁给顾姓的契尾 356
5.19 乾隆四十六年(1781)顾凝瑞立典房屋基地上契 358
5.20 乾隆五十六年(1791)顾凝瑞加绝房屋基地与严姓的文契 359
5.21 道光三年(1823)严鼎和绝卖房屋基地与马姓的文契 360
5.2 2道光十五年(1835)吴立钺杜绝房屋基地与徐姓的文契道光十六年(1836)江苏布政使司颁给徐姓的契尾 362
5.2 3 同治十一年(1872)徐樑森绝卖被毁基地与王姓的文契同年江苏布政使颁给王姓的契尾 364
5.24 光绪三十年(1904)王范氏等绝卖房屋与刘姓的文契 366
5.25 光绪三十三年(1907)刘亮生绝卖房屋与王姓的契纸 367
5.26 民国十一年(1922)江苏财政厅颁给顾长记的购买王子振印发不动产卖契官纸 368
5.27 民国三十六年(1947)顾云山土地所有权状 370
陆 相关文书 372
6.01 乾隆四十一年(1776)禀状人胡节的状式 372
6.02 民国十三年(1924)杨芝庭随房装摺草合同 374
6.03 民国十七年(1928)苏州市政筹备处颁给薛姓的建筑凭照 376
6.04 民国二十二年(1933)吴县县政府颁给戴世福的批文民国二十三年(1934)吴县县政府颁给戴世福的批文 378
柒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证 382
7.01 1951年吴县人民政府颁给姚钟堂的土地房产所有证 382
7.02 1951年徐华生不动产土地房屋权利转移草契同年苏州市人民政府颁给刘清田印发房地契 384
7.03 1980年江苏省苏州市革命委员会房地产管理局颁给孙福男的房屋产权变更通知单 386
7.04 上世纪80年代苏州市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他项权证 387
7.05 现行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他项权证 388
附录 389
后记 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