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 辅导用书精要解读 第3卷》PDF下载

  • 购买积分:12 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北京万国学校编著;段波,张进德,史越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4
  • ISBN:7511861539
  • 页数:349 页
图书介绍:本书特色权威性,即以当年司法考试大纲、辅导用书(即“三大本”)为准精要性(浓缩性),即提炼重要及核心考点,淡化处理次要考点,舍弃非考点实战性(针对性),即命题特点、解题技巧渗透其中易读性,即通过各种形式帮助读者把握知识点的要害之处 。

民法 1

第一章 民法概述 1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1

第二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1

第三节 民事法律关系 1

第四节 物与有价证券 4

第二章 自然人 7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7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7

第三节 自然人的住所与监护 8

第四节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9

第五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 11

第三章 法人 11

第一节 法人概述 11

第二节 法人的能力 13

第三节 法人机关 15

第四节 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 15

第五节 法人联营 16

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17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17

第二节 意思表示 19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22

第四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23

第五节 无效民事行为 24

第六节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25

第七节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26

第五章 代理 27

第一节 代理的概念和类型 27

第二节 代理权 28

第三节 无权代理 29

第六章 诉讼时效与期限 31

第一节 诉讼时效 31

第二节 期限 35

第七章 物权概述 35

第一节 物权的概念和效力 35

第二节 物权的类型 36

第三节 物权的变动 37

第四节 物权的保护 41

第八章 所有权 42

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 42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42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44

第九章 共有 47

第十章 用益物权 48

第一节 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48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48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 48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 48

第五节 地役权 48

第十一章 担保物权 49

第一节 抵押权 49

第二节 质权 53

第三节 留置权 55

第四节 担保物权的竞合与并存 56

第十二章 占有 58

第一节 占有概述 59

第二节 占有的效力和保护 59

第三节 占有的取得和消灭 61

第十三章 债的概述 61

第一节 债的概念和要素 61

第二节 债的发生 63

第三节 债的分类 64

第十四章 债的履行 66

第一节 债的履行规则 66

第二节 债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66

第十五章 债的保全和担保 67

第一节 债的保全 67

第二节 债的担保 69

第十六章 债的移转和消灭 73

第一节 债的移转 74

第二节 债的消灭 75

第十七章 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78

第一节 合同的订立 78

第二节 合同的内容和解释 81

第三节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 81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82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82

第二节 合同的解除 82

第十九章 合同责任 84

第一节 违约责任 84

第二节 缔约过失责任 86

第二十章 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 86

第一节 买卖合同 86

第二节 赠与合同 90

第三节 借款合同 91

第四节 租赁合同 92

第五节 融资租赁合同 94

第二十一章 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95

第一节 承揽合同 95

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 96

第二十二章 提供劳务的合同 98

第一节 运输合同 98

第二节 保管合同 99

第三节 委托合同 100

第四节 行纪合同 101

第五节 居间合同 102

第二十三章 技术合同 102

第一节 技术合同概述 102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 103

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 104

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104

第二十四章 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105

第一节 不当得利 105

第二节 无因管理 106

第二十五章 著作权 107

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 107

第二节 著作权的客体 107

第三节 著作权的主体 108

第四节 著作权的内容 110

第五节 著作权的限制 112

第六节 邻接权 113

第七节 著作权侵权行为 115

第八节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16

第二十六章 专利权 118

第一节 专利权的主体 118

第二节 专利权的客体 119

第三节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120

第四节 授予专利权的程序 121

第五节 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 122

第六节 专利侵权行为 123

第二十七章 商标权 125

第一节 商标权的取得 125

第二节 商标权的内容 126

第三节 商标权的消灭 127

第四节 商标侵权行为 128

第五节 驰名商标的保护 129

第二十八章 婚姻家庭 130

第一节 结婚 130

第二节 离婚 131

第三节 夫妻关系 133

第四节 父母子女关系 135

第二十九章 继承 136

第一节 继承与继承权 136

第二节 继承权的取得、放弃、丧失和保护 136

第三十章 法定继承 136

第一节 法定继承概述 136

第二节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136

第三节 代位继承 137

第四节 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 138

第三十一章 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138

第一节 遗嘱继承概述 138

第二节 遗嘱 138

第三节 遗赠 139

第四节 遗赠扶养协议 139

第三十二章 遗产的处理 139

第一节 继承的开始 139

第二节 遗产 139

第三节 遗产的分割和债务清偿 140

第四节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140

第三十三章 人身权 140

第一节 人格权 140

第二节 身份权 142

第三十四章 侵权责任概述 143

第一节 侵权行为的概念和分类 144

第二节 侵权行为归责原则 144

第三节 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146

第四节 共同侵权行为 147

第五节 侵权责任 148

第三十五章 各类侵权行为与责任 152

第一节 特殊主体的侵权行为与责任 152

第二节 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特殊侵权行为 154

第三节 适用无过错责任的特殊侵权行为 156

商法 160

第一章 公司法 160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160

第二节 公司的设立 162

第三节 公司的股东 164

第四节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68

第五节 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 169

第六节 公司债券 170

第七节 公司的变更、合并与分立 171

第八节 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172

第九节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173

第十节 有限责任公司 173

第十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 178

第二章 合伙企业法 181

第一节 合伙制度概述 181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与程序 182

第三节 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 183

第四节 普通合伙事务的执行 184

第五节 普通合伙与第三人的关系 185

第六节 普通合伙的入伙与退伙 186

第七节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88

第八节 有限合伙企业 188

第九节 合伙的解散与清算 189

第三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190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概述 190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190

第三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191

第四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91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192

第一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 192

第二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192

第三节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195

第四节 外资企业法 195

第五章 企业破产法 195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95

第二节 破产申请和受理 195

第三节 管理人 198

第四节 债务人财产 199

第五节 债权申报 201

第六节 债权人会议 202

第七节 重整程序 202

第八节 和解程序 203

第九节 破产清算程序 204

第十节 法律责任 206

第六章 票据法 206

第一节 票据法概述 206

第二节 票据权利和票据行为 208

第三节 票据抗辩与补救 210

第四节 汇票 211

第五节 本票和支票 216

第七章 证券法 218

第一节 证券法概述 218

第二节 证券发行 219

第三节 证券交易 220

第四节 证券上市 222

第五节 上市公司收购制度 223

第六节 证券机构 224

第七节 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 225

第八节 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 227

第八章 保险法 227

第一节 保险法概述 227

第二节 保险合同总论 228

第三节 保险合同分论 233

第四节 保险业法律制度 235

第九章 海商法 235

第一节 海商法概述 235

第二节 船舶与船员 235

第三节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237

第四节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238

第五节 船舶租用合同 238

第六节 船舶碰撞 238

第七节 海难救助 239

第八节 共同海损 239

第九节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241

第十节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 242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243

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243

第一节 民事诉讼 243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243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244

第一节 基本原则 244

第二节 基本制度 246

第三章 主管与管辖 248

第一节 民事诉讼主管 249

第二节 管辖概述 250

第三节 级别管辖 251

第四节 地域管辖 252

第五节 裁定管辖 256

第六节 管辖权异议 258

第四章 诉 259

第一节 诉的概念与特征 260

第二节 诉的要素 260

第三节 诉的分类 261

第四节 反诉 261

第五节 诉的合并与分离 262

第五章 当事人 263

第一节 当事人概述 263

第二节 原告与被告 266

第三节 共同诉讼 268

第四节 诉讼代表人 270

第五节 第三人 271

第六章 诉讼代理人 274

第一节 诉讼代理人的概念与特征 274

第二节 法定诉讼代理人 275

第三节 委托诉讼代理人 276

第七章 民事证据 278

第一节 民事证据概述 278

第二节 民事证据的种类 278

第三节 民事证据的理论分类 280

第四节 民事证据的保全 281

第八章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282

第一节 证明对象 282

第二节 证明责任 283

第三节 证明标准 285

第四节 证明程序 285

第九章 期间、送达 288

第一节 期间 288

第二节 送达 289

第十章 法院调解 290

第一节 法院调解概述 290

第二节 法院调解的原则 291

第三节 法院调解的程序 292

第四节 调解书及调解的效力 292

第十一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294

第一节 保全 294

第二节 先予执行 295

第十二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296

第一节 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296

第二节 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 297

第十三章 普通程序 298

第一节 普通程序概述 298

第二节 普通程序的基本阶段 299

第三节 撤诉和缺席判决 302

第四节 延期审理、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 303

第十四章 简易程序 304

第一节 简易程序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304

第二节 简易程序的具体适用 305

第十五章 第二审程序 307

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概述 307

第二节 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307

第三节 上诉案件的审理 309

第四节 上诉案件的裁判 310

第十六章 特别程序 311

第一节 特别程序的概念、特点和适用范围 311

第二节 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 312

第三节 宣告公民失踪案件和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审理 312

第四节 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案件的审理 312

第五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审理 312

第六节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审理 313

第七节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理 313

第十七章 审判监督程序 313

第一节 审判监督程序概述 313

第二节 基于审判监督权提起再审 314

第三节 基于检察监督权的抗诉提起再审 314

第四节 基于诉权的申请再审 316

第五节 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 317

第十八章 督促程序 319

第一节 督促程序概述 319

第二节 支付令的申请、审查和发出 319

第三节 对支付令的异议 320

第十九章 公示催告程序 321

第一节 公示催告程序概述 321

第二节 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程序 321

第二十章 民事裁判 322

第一节 判决 322

第二节 裁定 323

第三节 决定 324

第二十一章 执行程序 325

第一节 执行程序概述 325

第二节 执行开始 330

第三节 执行措施 331

第四节 暂缓执行、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 334

第二十二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335

第一节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概述 335

第二节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 336

第三节 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与送达 336

第四节 司法协助 337

第二十三章 仲裁与仲裁法概述 337

第一节 仲裁概述 338

第二节 仲裁法概述 338

第二十四章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339

第二十五章 仲裁协议 340

第二十六章 仲裁程序 341

第一节 仲裁当事人与代理人 341

第二节 申请与受理 342

第三节 仲裁保全 342

第四节 仲裁庭的组成 342

第五节 仲裁审理 343

第六节 仲裁中的和解、调解和裁决 343

第七节 简易程序 344

第八节 仲裁时效 344

第二十七章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344

第二十八章 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 346

第一节 仲裁裁决的执行 346

第二节 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346

第三节 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终结执行和恢复执行 347

第二十九章 涉外仲裁 347

凡例 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