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第一节 问题之提出:作为少数者的同性恋者 1
一、两组术语的说明 3
二、少数者权利保障的理论 11
三、同性恋者权利在中国 17
第二节 研究的意义和方法及思考进路 22
一、研究的意义 22
二、研究的方法 24
三、思考的进路 25
第一章 宪法上的人格尊严:同性恋者权利保护之规范价值基础 27
第一节 人格尊严的宪法意义 28
一、“人的尊严”与“人格尊严” 28
二、人格尊严规范与人格权之关联 32
第二节 我国宪法上的人格尊严有关规范之梳理及其检讨 34
一、我国《宪法》第38条的规范分析 34
二、基本权利之相对保障模式下的规范缺陷 37
三、“人权入宪”对人格尊严规范所具有的意义 39
第三节 基本权利体系中的人格尊严 41
一、它山之石:以德、日、美为例 42
二、我国《宪法》上的人格尊严之可期待定位 47
第四节 人格尊严规范在少数者权利保护里的核心意义 49
第二章 “临界性”自由的宪法保护 52
第一节 自由两分下的“临界性”自由 52
一、个人的宪法权利及自由的分类 52
二、“临界性”自由里的自由与权利 57
第二节 “临界性”自由之宪法保护:以美国劳伦斯案为例 60
一、法律上的三个争点 63
二、判决并非终结:自由的价值与局限 75
第三节 自由权的不同宪法实践:美德之间的比较 78
一、自由的不同面向 78
二、一般自由权的宪法实践 79
第四节 小结 83
第三章 如何对待同性恋者:宪法上平等的一个检验 86
第一节 宪法上的“平等尊重与关怀” 86
一、关于法律平等的一般理解 88
二、宪法上的平等权的两个面向:基本权利与权利原则 89
第二节 从形式(法律)平等到实质平等 92
一、形式平等之演变 92
二、从形式平等到实质平等:衡量的出现 94
三、实质平等之基准:关于专断与相关性 95
第三节 在实质平等要求下的性倾向问题 103
一、平等权利的三种类型 103
二、性倾向、实质平等及婚姻问题 104
第四节 由平等权导出的“反歧视”原则 109
一、何谓歧视? 110
二、禁止什么歧视? 113
三、“反歧视”规范的消极性质 114
第四章 怀疑论点之检视及相关问题 117
第一节 不必“合法化”论 118
一、我国现行法规范:同性恋言说缺失背后的法文化语境 118
二、一般行为自由保护的不足之处 120
第二节 性行为自由之法律规制的边界 122
第三节 同性恋法律上的“强制”之辨 126
一、反对同性恋:多数的强制之爱 126
二、保障同性伴侣关系:对多数的强制和伤害? 129
第四节 有关“双重标准”问题 131
一、婚姻(伴侣关系)缔结条件中的“双重标准” 131
二、抚育儿童的问题 133
第五章 结语:突破同性恋者权利保护的无语状态 139
第一节 不可消逝的个体与少数者权利 139
一、隐没在“政治与文化叙事”中的个体权利 139
二、法治社会中的个人自主权利 142
三、少数者权利保护的有限性与开放性 145
第二节 同性恋者权利之认定 147
一、制度性保护框架:以欧洲为例 147
二、国内“同性婚姻”提案略说 150
第三节 中间之道:循序渐进里的权利认知与保障 154
一、有关同性恋的“中国问题意识” 154
二、选择:温和的一个权利保障立场 157
参考文献 162
附录 中国同性恋年鉴 178
后记 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