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办理军队和地方互涉刑事案件规定》的通知 1
第二部分 《办理军队和地方互涉刑事案件规定》释义 9
第一条【目的依据】 9
第二条【适用范围】 11
第三条【工作原则】 12
第四条【身份管辖】 15
第五条【犯罪地管辖】 18
第六条【特殊区域管辖】 19
第七条【身份变化管辖】 21
第八条【协商和指定管辖】 24
第九条【受理案件】 26
第十条【紧急情况处置】 27
第十一条【临时处置】 28
第十二条【侦查协作】 30
第十三条【案件移交、法律文书效力】 31
第十四条【代为羁押】 33
第十五条【协调处理】 34
第十六条【执行协作】 36
第十七条【战时侦查】 38
第十八条【协作机制】 40
第十九条【军人解释】 42
第二十条【营区解释】 43
第二十一条【适用主体补充】 45
第二十二条【法规效力】 45
第三部分 办理军地互涉刑事案件相关规定 47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47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节选) 52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节选) 53
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的决定 54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退伍战士在退伍途中违法犯罪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55
6.人民检察院侦查协作的暂行规定 56
7.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节选) 60
8.公安部、民政部、劳动部、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总政治部关于军队刑满释放干部安置问题的通知 62
9.民政部、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义务兵提前退出现役的暂行规定 65
10.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 67
11.邮电部关于军队执行逮捕、拘留的机关扣押被逮捕、拘留人犯邮件电报批准权限问题的通知 73
12.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加强涉及军车号牌及相关证件违法犯罪活动查处工作的意见 74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节选) 77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节选) 80
15.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节选) 82
16.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节选) 85
17.征兵工作条例(节选) 86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节选) 91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节选) 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