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793
583.聚众以暴力手段抢回被依法查扣的制假设备的行为定性 793
584.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人民法院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定性 794
585.妨害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定性 796
586.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既骗取财物又骗取其他非法利益行为的定性 797
587.招摇撞骗罪客观方面的具体把握 799
588.挪用借款,但对借款没有非法占有目的行为的定性 800
589.违反有关身份证管理的法律规定,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 801
590.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定性 802
591.在域名服务器中添加指令,在个人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植入木马病毒,使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性质 803
592.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主体的具体把握 804
593.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区分 805
594.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认定和处罚 806
595.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方式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定罪处罚 808
596.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区别 810
597.聚众斗殴罪犯罪构成及转化要件的把握 811
598.“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情节的把握 813
599.聚众斗殴罪加重处罚情形的认定 813
600.寻衅滋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分 814
601.寻衅滋事罪与闹事行为的区别 815
602.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罪的区别 815
603.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审判中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把握 816
604.对“恶势力”团伙的认定和处理 822
605.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普通犯罪集团的区别 823
606.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的认定 824
607.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形态 825
608.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主观方面 826
609.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刑事责任 827
610.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主观方面的认定 828
611.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刑事责任 828
612.涉黑犯罪财物及其收益的认定和处置 829
613.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证据要求 829
614.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立功问题 830
615.迷信思想的驱使下掘坟毁尸行为的性质 830
616.盗窃他人遗骨的行为构成盗窃尸体罪 831
617.网络赌博中“开设赌场”的定罪量刑标准及共犯、参赌人数、赌资的认定 832
618.抢劫赌资行为的性质认定 836
619.中国公民在国外聚众赌博,开设赌场的行为定性 836
620.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的区分 837
621.关于“赌资累计”的认定标准 838
622.伪证罪主体中证人的范畴 838
623.被害人报案时故意夸大犯罪事实并指使他人作伪证行为的定性处理 841
624.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罪状及构成要件 842
625.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中的证人范畴 843
626.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与妨害作证罪的区别 844
627.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认定 845
628.为犯罪人毁灭罪证行为的定性 846
629.检察人员为犯罪嫌疑人伪造自首情节的行为应以帮助伪造证据罪从重处罚 848
630.扰乱法庭秩序罪客观方面的具体把握 849
631.包庇罪的认定 850
632.包庇与知情不举的区别 851
633.窝藏、包庇罪与伪证罪的区分 851
634.窝藏、包庇罪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界限 852
635.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主观明知的认定 853
636.事先商量对他人盗窃得来的赃物进行窝藏、转移、收购、销售的行为性质 854
637.《刑法修正案(六)》颁布后《刑法》第312条罪名的确定 855
638.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的犯罪行为发生地 856
639.《刑法》第313条解释中“所作的裁定”的概念界定 856
640.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的“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理解 857
641.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定性 858
642.明知房产被依法查封而隐瞒事实将房产卖与他人并收取预付款的行为性质 859
643.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能成为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 861
644.无罪被错捕羁押的人伙同他人共同脱逃行为的性质 862
645.事实上无罪但被错捕、错拘、错押的人不构成脱逃罪主体 863
646.被超期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成为脱逃罪的主体 864
647.被采取拘留、逮捕以外强制措施的人脱逃的行为定性 865
648.多次逃离监管区又自动及时返回的行为定性 865
649.以旅游名义骗取出境证件,非法组织他人出境劳务行为的定性 866
650.组织他人冲闯外国驻华使领馆的行为定性 868
65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既遂标准的把握 868
652.对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外国籍被告人和港澳台籍被告人独立适用驱逐出境的问题 869
653.骗取出境证件罪目的的认定 869
654.骗取出境证件罪与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的区别 870
655.行为人明知文物系他人盗掘所得,居中促成非法文物交易行为的定性 871
656.盗割石窟寺内壁刻头像行为的定性 873
657.盗掘古墓葬罪的既遂及多次盗掘的认定 874
658.窃取国有档案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行为竞合的处理 876
659.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根据民间验方、偏方制成药物诊疗,造成就诊人死亡的行为性质 877
660.医疗事故罪与一般医疗事故、意外事故、医疗技术事故的区别 879
661.非法行医人对产妇的死亡后果的责任承担 880
662.阻却非法行医罪成立的问题 881
663.非法行医罪主体要件的认定 882
664.排放含有有毒物质的污水,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行为的定罪处罚 883
665.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定罪量刑标准的掌握 884
666.非法收购、运输东北虎,在该东北虎病死后擅自出售虎肉行为的定性 885
667.出售《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前已持有的雪豹皮的行为性质 887
668.非法占用园地、改变园地用途行为的定性 888
669.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地点之外采伐本单位所有林木的行为如何定性 890
670.依法严惩毒品犯罪问题 890
671.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罪名确定和数量认定 891
672.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共同犯罪问题 896
673.受人雇佣运输毒品行为的刑罚适用 898
674.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与量刑有关的几个具体问题 898
675.毒品犯罪死刑的量刑原则 902
676.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标准 904
677.毒品犯罪数量不是决定判处死刑的唯一标准 909
678.运输毒品犯罪刑罚适用标准 909
679.毒品犯罪的财产刑适用 911
680.盗窃、抢劫毒品犯罪的定性问题 913
681.毒品犯罪案件发生在修订后的《刑法》施行前,修订后《刑法》处刑较轻的如何处理 914
682.贩卖毒品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区别认定 915
683.对贩卖海洛因数量大,但含量较低的被告人的量刑 916
684.制造毒品的认定与处罚 916
685.对毒品大量掺假进行毒品犯罪的被告人的量刑 917
686.假毒品和掺假毒品案件的处理 918
687.掺假毒品的定量鉴定 919
688.对贩卖含量极低的海洛因针剂案件的处理 920
689.吸毒成瘾者购买数量巨大的毒品的行为定性 921
690.吸毒者实施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 922
691.关于以贩养吸行为的定性 923
692.运输毒品犯罪共犯与同时犯的区分 925
693.为贩卖毒品者交接毒品行为的定性及自首、立功的认定 926
694.《刑法》第356条规定中“从重处罚”的适用 929
695.雇佣未成年人从事毒品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 930
696.毒品犯罪案件中特情引诱犯罪案件的处理 931
697.有特情介入的毒品犯罪案件并不必然存在特情引诱 933
698.为贩卖毒品向公安特情人员购买毒品行为的定性 935
699.居间介绍买卖毒品行为的定性 935
700.《刑法》修订实施后发生的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行为性质 938
701.孕妇、哺乳期妇女毒品犯罪案件的处理问题 939
702.毒品犯罪被告人主观明知的认定问题 939
703.氯胺酮等毒品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问题 941
704.查获的毒品数量明显超出吸毒人员个人正常吸食量的情况处理 943
705.以非常规形式存在的毒品的鉴定及量刑问题 945
706.非法买卖枪支时以毒品冲抵部分价款行为的性质 946
707.制造毒品失败的行为的犯罪形态 947
708.加工、生产混合型毒品“麻古”的行为性质 949
709.对接受藏匿有毒品的邮包的行为的定性 951
710.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认定 952
711.制毒物品犯罪的认定 954
712.制毒物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观明知的认定 955
713.制毒物品犯罪定罪量刑的数量标准 956
714.组织男性从事同性性交易行为的定性 956
715.组织卖淫罪的定罪标准 958
716.“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认定 959
717.被强迫卖淫者是否实际实施了卖淫行为对构成强迫卖淫罪的影响 959
718.介绍卖淫罪与介绍嫖娼行为的区别 960
719.通过互联网发布卖淫信息行为的定性 962
720.嫖宿幼女罪并不要求明知嫖宿对象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 963
721.明知自己有性病而与多人通奸的行为不构成传播性病罪 964
722.在互联网上刊载淫秽图片、小说、电影的行为定性 965
第十一章 贪污贿赂罪 967
723.明确职务犯罪案件从严惩处的案件范围 967
724.明确职务犯罪的政策法律界限 969
725.职务犯罪中自首、立功的运用 970
726.职务犯罪中非监禁刑的运用 973
727.不动产可以成为贪污罪的犯罪对象 973
728.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界限 975
729.截留本单位利润款的贪污行为与收受回扣的受贿行为的区分 978
730.国家工作人员以单位名义向被其职权制约的相关单位索要财物并占为己有的行为的定性 979
731.国家工作人员侵吞本公司股票发行差价款的行为的定性 980
732.巧立名目所设的“支教费”、“点招费”等应认定为公共财物 982
733.租赁国有企业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盗卖国有资产行为的定性 983
734.证券营业部违规自营炒股并私分盈利款的行为的定性 984
735.共同贪污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界限 985
736.“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 990
737.国家工作人员在对外交往中接受贵重礼物不交公行为的定性 991
738.不具有身份的人参与身份犯共同犯罪的行为定性 991
739.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国有企业亏损来弥补个人损失行为的定性 992
740.挪用公款并携款潜逃行为的定性 993
741.利用企业改制把公共财产转移到自己或亲属占有投资份额的企业的行为,可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994
74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委派在集体所有制企业任职后,又经所在地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继续任职,并由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同意的,仍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996
743.贪污罪犯罪形态的认定 997
744.贪污罪与利用职务从事劳务获取合法报酬的界限 999
745.贪污所得赃款的用途一般不影响定罪 999
746.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的认定 1000
747.共同犯罪中“个人贪污数额”的认定 1001
748.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共同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难以区分主从犯的,可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1002
749.机关干部虚填住宿费发票予以报销行为的定性 1003
750.定额承包者占有或支配本人上缴定额利润后的营利部分不构成贪污罪 1004
751.将名为国有实为个体的单位财产占为己有,不构成贪污罪 1005
752.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身份认定 1006
753.贪污罪共犯的认定 1007
754.利用职务便利借用下级单位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定性 1008
755.挪用公款存单为本人或者他人质押贷款行为的定性 1010
756.挪用公款罪追诉期限的起算时间 1011
757.挪用本单位国债行为的定性 1012
758.国有公司长期聘用的管理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 1013
759.内外勾结,利用职务便利违规透支信用卡行为的定性 1014
760.挪用公款给本单位下属集体企业使用的,一般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1014
761.多次挪用公款犯罪数额的认定 1015
762.已办理退休手续但依然从事公务的,是国家工作人员 1017
763.挪用公款给单位使用的定性 1018
764.“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含义 1019
765.挪用公款用途的认定 1020
766.挪用公物归个人使用能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1021
767.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1022
768.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认定 1023
769.以获取利息为目的的挪用公款行为与贪污公款利息之间的界限 1024
770.挪用公款罪共犯的认定 1024
771.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用,没有谋取个人利益的,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1025
772.明知挪用公款系借给承包经营者发工资的,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1026
77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但案发前已全部退还的量刑方式 1027
774.办公室会计(临时工)挪用移民资金归个人使用的,可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 1028
775.出借公款给个人承包经营的企业使用的定性 1029
776.在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前提下,多次挪用公款的,是挪用公款“情节严重” 1030
777.以假贷款合同掩盖挪用公款行为的定性 1030
778.以使用变现款为目的挪用公物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1031
779.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限 1033
780.受贿罪的认定 1034
781.受贿罪有悔罪立功表现的处理 1038
782.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收受回扣款,为领导个人牟取私利的行为定性 1039
783.逢年过节收受下级单位“慰问金”行为的定性 1040
784.国家机关设立的非常设性工作机构中从事公务的非正式在编人员受贿行为的认定 1041
785.经国家机关的党委研究决定任命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要求合作单位为其亲属提供低价住房行为的认定 1041
786.国家工作人员以“劳务报酬”为名收受请托人财物的应认定为受贿 1043
787.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要高额投资回报的行为认定 1044
788.索要正当合伙承包经营的分成不构成受贿罪 1044
789.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行贿构成犯罪的处理 1045
790.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单位内部职工股行为的定性 1046
791.共同受贿人因分工不同,即使款项未由被告人经手收受和保管,不影响对其受贿犯罪的认定 1047
792.收受银行卡未实际支取行为的定性 1048
793.收受贿赂但尚未为他人谋取实际利益的,应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1050
794.“事后受财”构成受贿 1051
795.收受贿赂物品未办理权属变更问题的处理 1053
796.受贿罪关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规定的区分 1054
797.“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 1056
798.以“感情投资”或者房产交易等形式收受贿赂的犯罪数额认定问题 1057
799.斡旋受贿的认定 1059
800.赌博贿赂的定性 1060
801.关于受贿罪中的“特定关系人” 1061
802.受贿人受贿后又将财物退还或者交公的定性 1061
803.受国有公司委派担任非国有公司诉讼代理人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受贿罪 1062
804.对方不构成受贿罪,行为人也不构成介绍贿赂罪 1064
805.单位行贿罪的认定 1065
806.假借奖金、福利等名义变相集体私分国有资产行为与一般财经违纪行为的区分 1066
807.“国有资产”的认定 1067
第十二章 读职罪 1069
808.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 1069
809.交通运输管理站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超越职权造成他人伤亡的构成滥用职权罪 1070
810.由于行为人的读职行为致使债权无法实现的,可以认定为行为人的读职行为造成了经济损失 1071
811.玩忽职守罪的追诉时效应从玩忽职守罪成立之日起计算 1072
812.玩忽职守罪适用法律时效的理解 1073
813.行政机关的行政罚没款一般不能认定为玩忽职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1074
814.辩护律师将在法院复制的案件证据材料让被告人亲属查阅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1075
815.利用中考命题工作的便利将考前辅导内容作为中考试题行为的定性 1076
816.徇私枉法罪中“情节严重”的认定 1076
817.行为人受贿后徇私舞弊为服刑罪犯减刑、假释行为的罪数认定 1077
818.认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不以未移交的犯罪嫌疑人已被生效判决确定有罪为前提 1078
819.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的认定 1079
820.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的认定 1080
821.海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又放纵走私行为的处理 1081
822.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主体的认定 1083
823.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帮助违法行为人逃避行政处罚行为的定性 1084
824.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与帮助伪造证据罪的区别 1085
825.教师不能成为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主体 1086
刑事程序 1089
第一章 综合 1089
826.强化法治意识,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089
827.切实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1090
828.更新司法理念,促进刑事司法公正 1091
829.惩罚犯罪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关系 1094
830.法院与其他政法机关相互制约与相互配合 1094
831.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司法保障作用 1095
832.加强刑事审判的基层基础工作,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防线 1099
833.切实提高一、二审开庭审理质量 1101
834.依法打击犯罪与贯彻无罪推定原则关系 1102
835.刑事和解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1103
836.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 1107
第二章 管辖 1114
837.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的范围 1114
838.检察机关起诉的属于法院管辖的自诉案件的处理 1115
839.轻伤案件当事人和解后,检察机关又提起刑事诉讼的处理 1115
840.自诉的重婚案件的受理 1116
841.指定管辖的适用情形 1117
842.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参照适用检察院、公安部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1117
843.以传真方式进行经济合同诈骗案件的审判管辖 1118
844.一审管辖错误的纠正 1119
845.内地法院的管辖权 1119
846.利用互联网实施犯罪的地域管辖 1120
847.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管辖 1121
848.我国公民境外犯罪的审判管辖 1122
849.旅客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的管辖 1122
850.走私犯罪刑事案件管辖 1123
851.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管辖 1125
852.撤销缓刑案件的管辖和审理 1125
853.刑事普遍管辖权的例外适用 1126
854.毒品犯罪案件的管辖 1127
855.海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的管辖 1130
856.已经被宣告数个缓刑的撤销 1132
第三章 回避 1135
857.应适用回避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135
第四章 辩护 1140
858.辩护与代理 1140
859.同一律师不能担任不同案件中的同案犯的辩护人 1146
第五章 证据 1147
860.切实贯彻证据裁判原则 1147
861.刑事证据标准的理解与适用 1148
862.死刑案件证据的审查 1151
863.刑事案件非法证据的排除 1161
864.法庭获取的新证据未经庭审质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1163
865.推定规则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 1165
866.刑事证明标准的运用 1167
867.《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3)项中的“证据不足”理解 1171
868.“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的把握 1172
869.运用间接证据定案应注意的问题 1174
870.“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的理解 1175
871.被告人到案后不认罪的犯罪事实认定 1175
872.鉴定结论的证据效力 1176
873.视听资料的运用规则 1190
874.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证据认定 1191
875.走私刑事案件的证据运用 1192
876.涉黑犯罪案件的证据要求以及视听资料的收集、使用 1193
877.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认定 1194
878.对可能判处死刑的毒品案件进行毒品含量鉴定的问题 1194
879.没有查获毒品,被告人供述又不一致的证据认定 1195
880.利用互联网犯罪证据的审查判断 1196
881.网络赌博犯罪案件中电子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1196
882.网络盗窃案件中电子证据效力的认定 1197
883.伪证罪中的“证人”不包括被害人 1198
884.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中的“证人”应当包括被害人 1199
第六章 强制措施 1201
885.走私犯罪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 1201
886.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1203
887.监视居住期间的折抵刑期 1204
888.拘传的适用条件及其把握 1206
第七章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208
889.切实审理好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1208
890.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任务及基本原则 1209
891.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工作 1211
892.民事赔偿与量刑的关系 1215
893.国家赔偿与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事赔偿之区别 1217
894.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范围 1218
895.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 1221
896.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1229
897.精神损失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 1238
898.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原则 1240
899.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标准 1244
900.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与受理 1246
90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一审程序 1250
90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 1252
90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二审程序 1253
904.不构成犯罪的案件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处理 1256
905.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与共同犯罪中部分被告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处理 1258
906.被告人与被害人双方均有过错赔偿责任的划分 1260
907.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时效应当遵从刑事诉讼追诉时效 1261
第八章 第一审程序 1263
第一节 公诉案件 1263
908.公诉案件一审审理程序的主要特点 1263
909.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 1264
910.公诉机关未随案移送实物证据的处理 1264
911.人民法院对无管辖权的公诉案件退回公诉机关的方式 1265
912.按公诉程序提起的轻伤害案件,被害人提出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处理 1266
913.被告人在审理期间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处理 1266
914.审理期间被告人患精神病的处理 1267
915.法庭审理中证据的举证、质证、认证 1269
916.法庭审理中证据认证的原则 1272
917.控辩双方在庭审过程中提出新证据的处理 1274
918.对推卸责任型翻供进行审查判断的思路 1275
919.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取保候审被告人潜逃的处理 1277
920.人民法院与公诉机关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处理 1278
921.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认定被告人的自首或立功情节 1283
922.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1284
923.人身伤害鉴定期间的审限计算 1285
924.一审法院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的案件处理 1285
925.《刑事诉讼法》第168条“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的理解 1286
926.刑事判决书中刑期起始日期的表述 1287
第二节 自诉案件 1288
927.处理自诉案件的一般要旨 1288
928.自诉案件级别管辖的确定 1290
929.自诉人的范围 1290
930.被害人提起自诉案件的范围 1291
931.提起公诉转自诉案件的条件 1292
932.人民法院对公诉转自诉案件的处理 1293
933.自诉人提出撤诉请求的处理 1295
934.自诉人请求撤诉,该案的另一被害人又另行自诉的处理 1295
935.审理自诉案件没有刑期的限制 1296
936.自诉案件数罪并罚后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理 1297
937.自诉案件审理中调解的适用 1297
938.罪证不足的自诉案件的裁判方式 1298
939.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作出按撤诉处理的裁定不能上诉 1299
940.适用自诉案件程序审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问题 1300
941.故意杀人案件可以作为自诉案件受理 1301
942.侵占案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 1303
第三节 简易程序 1305
943.简易程序的特点 1305
944.适用简易程序的基本条件 1306
945.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判案件的公告方式 1307
946.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应用 1307
947.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应用 1311
第四节 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 1315
948.单位犯罪案件的起诉和受理 1315
949.被告单位的诉讼权利与义务 1316
950.代表单位出庭参加诉讼的人的称谓和范围 1318
951.单位犯罪案件诉讼代表人的确定及相关问题 1318
952.单位犯罪案件没有诉讼代表人出庭的处理 1320
953.对未作为单位犯罪起诉的单位犯罪案件的处理 1320
954.单位被注销、宣告破产或者分立、合并、资产重组等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追究 1324
955.对于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而检察机关只作为自然人犯罪提起公诉的案件的处理 1327
956.对于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因死亡等原因不能归案的情况的处理 1328
957.对于确实无法确定犯罪单位诉讼代表人的,应当依法追究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对犯罪单位中止审理 1329
第九章 第二审程序 1330
958.一审当庭宣判案件的上诉期限 1330
959.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裁定的上诉期限 1331
960.检察机关在法定抗诉期限内提出的口头抗诉无效 1332
961.超过法定抗诉期限提出的抗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333
962.被害人请求抗诉权的适用 1333
963.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之后又反悔的处理 1334
964.刑事诉讼中尚未提起上诉的被告人在上诉期限内死亡的处理 1337
965.被告人提交上诉状后死亡的处理 1337
966.二审程序的审理方式和开庭地点 1338
967.出庭支持抗诉的检察人员超出抗诉书范围提出抗诉意见的处理 1339
968.二审期间上级检察机关提出不同于下级意见的处理 1340
969.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上诉的审查方式 1341
970.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部分上诉刑事部分判决的效力 1341
971.二审法院改判罪名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1342
972.第二审判决改变第一审判决认定的罪名后不能加重附加刑 1343
973.二审宣告无罪的案件的法律适用 1345
974.一审判决遗漏附加刑二审法院的处理 1346
975.判决结果与一审相同,但定罪量刑依据的部分事实发生变化的二审裁判方式 1347
976.人民检察院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案件提起抗诉的,二审法院不能直接改判无期徒刑 1348
977.二审期间被告人退赃的处理 1349
978.二审刑事自诉案件可适用于调解结案 1349
979.刑事案件终审判决和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 1350
980.发回重审案件,原一审、二审法院均应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1351
981.死刑案件的第二审程序 1352
982.对死刑判决提出上诉的被告人在上诉期满后宣判前提出撤回上诉人民法院是否准许 1354
983.对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共同犯罪的部分被告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上诉的案件应适用何种程序审理 1355
第十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 1357
984.未成年人案件的刑事审判程序 1357
985.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认定问题 1362
986.犯罪时不满18周岁,审判时已满18周岁的审理方式 1364
第十一章 死刑复核程序 1365
987.深化和完善死刑核准制度改革,依法审慎地处理好死刑案件 1365
988.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 1367
989.死刑复核案件的审理中应注意的事项与原则 1369
990.死刑复核案件的裁判方式 1371
991.对在执行死刑前发现重大情况需要改判的案件的处理 1374
992.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经判决后仍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核准程序 1375
993.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量刑适当,但定罪不准的,可以直接改判罪名并核准死刑 1377
994.被告人在被执行死刑前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伙同他人共同犯罪事实的处理 1377
第十二章 审判监督程序 1379
995.刑事再审制度与一事不再理原则 1379
996.规范刑事案件再审立案程序 1380
997.申诉权主体的范围 1381
998.对人民检察院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案件的处理 1382
999.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期限 1382
1000.再审中刑事自诉人死亡的处理 1383
1001.判决生效后查实有立功表现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 1384
1002.对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的理解 1384
1003.对刑罚执行完毕后发现新的证据,又因同一事实被以新的罪名重新起诉的案件的审理 1385
1004.关于报送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死刑,被告人在死缓考验期内故意犯罪应当执行死刑的复核案件的通知 1387
1005.刑事再审指定管辖与发回重审案件的程序适用 1388
1006.出现新的证据需改变原判罪名,对于刑罚已执行完毕的罪犯的处理 1393
第十三章 刑事涉外的规定 1394
1007.具有中国国籍同时又持有外国护照的被告人的国籍认定 1394
1008.对引渡案件的审查 1395
第十四章 执行程序 1400
1009.确保死刑案件执行质量 1400
1010.死缓罪犯变更执行死刑的相关问题 1401
1011.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 1404
1012.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工作 1404
1013.财产刑执行的司法适用问题 1409
1014.对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确定 1411
1015.对犯新罪的被告人宣告缓刑判决、裁定的撤销 1411
1016.已被判处缓刑的被告人有漏罪和新罪的审理程序 1412
1017.在押被告人被一审法院宣告无罪的执行 1413
1018.仅附带民事原告人上诉,对被告人刑罚的执行时间 1414
第十五章 赃款赃物的处理 1415
1019.对扣押、冻结的财物的处理 1415
1020.走私案件的违法所得及犯罪工具的处理 1416
第十六章 期间与送达 1418
1021.押解路途上的时间应当计入刑事拘留期间 1418
第十七章 其他 1419
1022.最高人民法院对报请核准的减刑处罚案件认为原判量刑仍然过重的,可直接改判 1419
1023.裁判文书中如何引用刑法修正案 1420
1024.裁判文书中对自首情节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表述 1420
关键词索引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