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学校人事制度概述 1
第一节 适用于学校之人事规章 2
第二节 本省设置学校人事机构之沿革 4
第三节 各级学校教职员任用之方式 5
第四节 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处理学校人事行政之权限 7
第二章 学校人事人员对人之风度与处事之方法 8
第一节 人事机构在机关学校之地位 8
第二节 人事人员对人之风度 9
第三节 人事人员处事之方法 10
第四节 知法、守法、行法 11
第三章 人事规章之制订与解释 12
第一节 法与令之区别 12
第二节 官制与官规 13
第三节 本省学校人事规章制定之程序 14
第四节 拟订规章应行注意事项 14
第五节 法令规章之时效 15
第六节 法令规章之解释 16
第四章 学校教职员聘用与叙薪 21
第一节 学校教职员薪级制订之经过 22
第二节 学校教职员叙薪之标准 23
第三节 确定薪级换叙后叙薪之原则 27
第四节 专科以上学校教职员聘用与叙薪 29
第五节 中等学校教职员聘用与叙薪 36
第六节 国民学校教职员任用与叙薪 57
第五章 学校教员资格之审核登记与检定 80
第一节 教师之登记 80
第二节 教师之检定 89
第三节 童子军教练员之检定 91
第四节 训导人员之甄选 92
第六章 学校教职员成绩考核与奖惩 99
第一节 平时考核及奖惩 100
第二节 年终考核及奖惩 103
第三节 雇用人员考成及工友考核 124
第四节 停职与复职 126
第七章 学校教职员出勤签到与出席升降族之管理 131
第一节 教职员出勤签到管理之程序 131
第二节 教职员参加周会及升降旗典礼签到之管理 134
第三节 教职员差假勤惰之登记与汇报 135
第四节 值日与值夜 139
第八章 学校教职员之出差与给假 145
第一节 出差旅费支给标准及处理手续 145
第二节 学校教职员之给假 149
第三节 休假与公假 152
第四节 请假期间所遗课程职务之处理 157
第九章 学校兼(代)课教员及兼任校医之聘用与待遇 159
第一节 专科以上学校教员兼课与代课 159
第二节 中等学校教员兼课与代课 160
第三节 中等以上学校兼课及代课教员报核之程序 166
第四节 山地国民学校民众补习班兼课教员 166
第五节 中等以上学校兼任校医 167
第十章 学校教职员出国考察及进修 170
第一节 出国人员之保证 170
第二节 自费出国人员申请补助之手续 173
第三节 教育人员出国返国之调查与考核 174
第四节 出国进修人员职位薪津之处理 175
第十一章 学校教职员之退休与抚恤 177
第一节 教职员之退休 177
第二节 教职员之抚恤 180
第三节 雇员退职及抚恤 183
第十二章 学校教职员福利设施 184
第一节 各种福利事业简介 184
第二节 教职员婚丧节约互助 187
第十三章 学校人事机构 191
第一节 人事机构之设置及职掌 191
第二节 人事人员任免交接及差假之报核 200
第三节 人事会报 204
第四节 人事机构与其他单位之联系 205
第五节 人事机构应填之报表 206
第十四章 学校人事登记 212
第一节 人事登记之基本表册图卡 212
第二节 人事登记表卡立卷保管之程序 223
第三节 建立人事资料分类登记统计制度 228
第四节 人事登记之运用 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