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概要 2
表1—1 各市、县户数、人口数和性别比 2
表1—2 各市、县人口的常住人口状况 11
表1—3 各市、县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人口数 20
表1—4 各市、县分市、镇、县的人口数(第一、二口径) 38
表1—5 各市、县人口年龄状况 56
表1—6 各市、县人口的文化程度 86
表1—7 各市、县每十万人拥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数 98
表1—8 各市、县15岁及15岁以上的文盲、半文盲人口数 110
表1—9 各市、县的行业人口数 116
表1—10 各市、县的职业人口数 134
表1—11 各市、县不在业人口状况 146
表1—12 各市、县人口分性别的婚姻状况 158
表1—13 各市、县出生人数(1989.1.1.—1990.6.30.) 167
表1—14 各市、县15—64岁按活产子女数分的妇女人数 176
表1—15 各市、县15—64岁按存活子女数分的妇女人数 188
表1—16 各市、县的死亡人口数(1989.1.1.—1990.6.30.) 200
表1—17 各市、县按现住地和1985年7月1日常住地分的迁移人口状况 209
表1—18 各市、县人口迁移原因 215
第二卷 人口城乡分布 232
表2—1 市分居委会、村委会的人口数 232
表2—2 市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分的人口数 234
表2—3 镇按居委会和村委会分的户数和人数 236
表2—4 镇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分的人口数 244
表2—5 镇按居委会和村委会分的户数和人数一览表 248
表2—6 镇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分的人口一览表 274
表2—7 县(不含县辖镇)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分的人口数 300
表2—8 县(含县辖镇)、市(不含市辖县)的户数和人数 304
第三卷 民族 318
表3—1 全省少数民族人口分年龄、性别的文化程度 318
表3—2 全省各民族人口的文化程度 324
表3—3 全省各民族在校学生数 330
表3—4 各市、县少数民族文盲、半文盲人口数 336
表3—5 全省各民族的行业门类人口数 342
表3—6 全省少数民族分年龄、性别的各行业门类人口数 354
表3—7 全省各民族分职业大类的人口数 366
表3—8 全省少数民族分年龄、性别的职业大类人口数 374
表3—9 全省各民族不在业人口数 382
表3—10 全省少数民族分年龄、性别的不在业人口数 390
表3—11 全省各民族分性别的婚姻状况 398
表3—12 全省少数民族分年龄、性别的婚姻状况 402
表3—13 全省各民族出生人数(1989.1.1.—1990.6.30.) 406
表3—14 全省各民族15—64岁按活产子女数分的妇女人数 410
表3—15 全省各民族15—64岁按存活子女数分的妇女人数 414
表3—16 全省各民族的死亡人口数(1989.1.1.—1990.6.30.) 418
表3—17 全省各民族分年龄、性别人口数 420
第四卷 年龄 518
表4—1 1990年人口普查分性别、年龄人口数 518
表4—2 全省市(不含市辖县)分性别、年龄人口数(第一、二口径) 522
表4—3 全省镇分性别、年龄人口数(第一、二口径) 530
表4—4 全省县(不含县辖镇)分性别、年龄人口数(第一、二口径) 538
第五卷 文化程度 548
表5—1 全省6岁及6岁以上分年龄、性别和学业完成状况的各种文化程度人口数 548
表5—2 全省市6岁及6岁以上分年龄、性别和学业完成状况的各种文化程度人口数(第二口径) 563
表5—3 全省镇6岁及6岁以上分年龄、性别和学业完成状况的各种文化程度人口数(第二口径) 578
表5—4 全省县6岁及6岁以上分年龄、性别和学业完成状况的各种文化程度人口数(第二口径) 593
表5—5 全省15岁及15岁以上分年龄、性别的不识字及识字很少人口数 608
表5—6 全省市15岁及15岁以上分年龄、性别的不识字及识字很少人口数(第二口径) 612
表5—7 全省镇15岁及15岁以上分年龄、性别的不识字及识字很少人口数(第二口径) 616
表5—8 全省县15岁及15岁以上分年龄、性别的不识字及识字很少人口数(第二口径) 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