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
第一编 总则 3
第一章 人 5
第一节 自然人,消费者,企业者 5
第二节 法人 10
第二章 物和动物 35
第三章 法律行为 40
第一节 行为能力 40
第二节 意思表示 44
第三节 合同 55
第四节 条件,期限 59
第五节 代理和意定代理权 61
第六节 允许和承认 67
第四章 期间,期日 69
第五章 时效 72
第一节 时效的客体和期间 72
第二节 时效的停止、不完成及重新开始 75
第三节 时效的法律效果 80
第六章 权利的行使,自卫和自助 83
第七章 提供担保 85
第二编 债务关系法 89
第一章 债务关系的内容 91
第一节 给付的义务 91
第二节 债权人迟延 118
第二章 以一般交易条款形成意定债务关系 122
第三章 合同债务关系 141
第一节 设定、内容及终结 141
第二节 双务合同 156
第三节 向第三人给付的约定 162
第四节 定金,违约金 165
第五节 解除;消费者合同情形的撤回权和退还权 168
第四章 债务关系的消灭 180
第一节 清偿 180
第二节 提存 184
第三节 抵销 190
第四节 免除 193
第五章 债权的转移 195
第六章 债务承担 201
第七章 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 207
第八章 具体债务关系 217
第一节 买卖,互易 217
第二节 部分时间居住权合同、长期度假产品合同、媒介合同和交换系统合同 241
第三节 借贷合同;企业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融资辅助及分期交付合同 247
第四节 赠与 264
第五节 使用租赁合同,用益租赁合同 270
第六节 借用 332
第七节 物之借贷合同 335
第八节 雇佣合同 336
第九节 承揽合同和类似合同 346
第十节 居间合同 370
第十一节 悬赏广告 374
第十二节 委任、事务处理合同和支付服务 377
第十三节 无因管理 403
第十四节 保管 407
第十五节 旅店主处物之携入 411
第十六节 合伙 413
第十七节 共有 427
第十八节 终身定期金 432
第十九节 不完全债务 433
第二十节 保证 434
第二十一节 和解 440
第二十二节 债务允诺,债务承认 441
第二十三节 指示证券 442
第二十四节 无记名债券 446
第二十五节 物的提示 451
第二十六节 不当得利 452
第二十七节 侵权行为 456
第三编 物权法 469
第一章 占有 471
第二章 土地权利总则 478
第三章 所有权 490
第一节 所有权的内容 490
第二节 土地所有权的取得和丧失 498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和丧失 500
第四节 基于所有权的请求权 518
第五节 共有 526
第四章 役权 528
第一节 地役权 528
第二节 用益权 532
第三节 限制人役权 552
第五章 先买权 555
第六章 物上负担 559
第七章 抵押权,土地债务,定期土地债务 562
第一节 抵押权 562
第二节 土地债务,定期土地债务 591
第八章 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596
第一节 动产质权 596
第二节 权利质权 613
重要参考文献 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