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一、选题的理论意义及实践意义 1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2
三、本书的分析方法与研究框架 6
四、本书的创新之处 7
第一章 证据收集制度概述 9
第一节 证据收集的概念、性质与目的 9
一、证据收集行为的概念厘清 9
二、证据收集行为的性质定位 11
三、证据收集行为的目的探求 13
第二节 证据收集制度的价值分析 15
一、案件真相发现之促进 16
二、当事人平等地位之维护 18
三、法院正当裁判之保障 20
四、诉讼效率提高之推动 22
第三节 证据收集的主体与对象 24
一、证据收集主体的确定及理由 24
二、当事人对证据收集过程的主导 27
三、代理律师收集证据:对当事人取证能力的补充 29
四、法院在证据收集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 32
五、分工与协作:证据收集主体与对象之关系定位 34
第二章 民事诉讼证据收集制度之比较研究 43
第一节 两大法系证据收集制度概述 43
一、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据收集制度 43
二、大陆法系国家的证据收集制度 50
第二节 两大法系证据收集制度之比较分析 67
一、证据收集的理念 68
二、证据收集的方法 69
三、证据收集的范围 70
四、保密特权规则——对证据收集的限制 71
五、证据收集程序之运作 71
六、对违反证据提供义务的制裁措施 73
第三节 两大法系证据收集制度差异成因之评析 74
一、诉讼理念:司法被动与司法主动 74
二、诉讼程序:集中审理与陆续开庭 76
三、诉讼结构:陪审团审判与法官审判 77
四、诉讼制度:法官制度与律师制度之差异 78
第三章 我国证据收集制度的历史与现状 81
第一节 我国当代民事诉讼证据收集制度的历史演变 81
一、从“马锡五审判方式”到现行民事诉讼法:法官职权取证主导地位的一脉相承 81
二、《民事证据规定》:法官职权取证的限制与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强化 83
第二节 我国当事人证据收集制度之现状探析 84
一、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收集证据所面临的困境 84
二、对成因的解析 85
第三节 我国代理律师证据收集制度之现状探析 90
一、民事诉讼中代理律师收集证据所面临的困境 90
二、对成因的解析 92
第四节 我国法院调查取证制度的现状分析 94
一、《民事证据规定》对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规范 94
二、《民事证据规定》对于法院调查取证规定所存缺陷之探析 96
第四章 我国民事诉讼证据收集制度的完善 100
第一节 我国民事诉讼证据收集制度之模式选择 100
一、证据收集制度的构建与诉讼体制的协调 100
二、证据收集制度的构建与我国社会之现实情况的适应 103
三、协作式证据收集模式之选择 104
第二节 当事人证据收集制度之完善 106
一、诉前证据保全主体、对象范围之扩张与功能扩展 106
二、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建立与证人权利保障体系的完善 111
三、诉讼外自认之收集:观念转变与制度保障 120
四、私人侦探取证:合法性的争论与规制 124
五、实践中其他取证方式:合法性标准之放宽 130
第三节 代理律师证据收集制度之完善 134
一、细化法律规定,强化程序规范 134
二、调查令制度的引入及其规范 135
第四节 法院证据收集制度之完善 144
一、法院依职权取证之规范 144
二、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收集证据制度的完善 150
三、审前独立调查收集证据的取证法官制度的建立 154
四、确立法官阐明制度 159
第五节 取证妨害之预防:证明妨害理论及其扩展 165
一、证明妨碍制度及其功能设定 165
二、证明妨碍理论的主体扩展 168
三、妨害证据收集之罚则体系的构筑 169
结语 176
参考文献 178
后记 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