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
第一章 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概述 7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含义 7
第二节 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的理论根据 17
第三节 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意义 32
第二章 影响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国际合作的现实障碍 35
第一节 管辖权事项的问题 36
第二节 终局性问题 57
第三节 公共政策例外 62
第四节 欺诈例外 72
第五节 互惠原则 78
第六节 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的程序 87
第三章 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的严格双重公约模式——布鲁塞尔体制 95
第一节 布鲁塞尔体制的主要内容 98
第二节 布鲁塞尔体制在判决承认与执行合作上的意义 122
第三节 布鲁塞尔体制可借鉴意义上的不足 125
第四章 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单一公约模式——1971年海牙公约 128
第一节 1971年海牙公约的主要内容 128
第二节 1971年海牙公约失败的主要因素探讨 145
第五章 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混合双重公约模式——1999年海牙公约草案 149
第一节 1999年海牙公约草案的主要内容 151
第二节 1999年海牙公约草案失败的启示 182
第六章 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单一管辖权公约模式——2005年海牙公约 188
第一节 2005年海牙公约的主要内容 190
第二节 2005年海牙公约的灵活性规定 221
第三节 对2005年海牙公约的评价 228
第七章 我国的判决承认与执行国际合作问题 238
第一节 我国现行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概述 238
第二节 我国对2005年海牙公约的应然态度 247
尾论 283
参考文献 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