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部 革命根据地法制史专题研究 3
第一篇 前言——革命根据地法制史概述 3
第一章 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的研究对象和范围 3
第二章 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的历史地位 4
第三章 学习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的重要意义 6
第四章 谈点方法论——在本专著中,力求贯彻以下三个字:“理”—“实”—“情” 10
第五章 本专著的体系结构 11
第二篇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工农运动中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三棵萌芽 13
第一章 省港罢工工人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最早的萌芽 13
第二章 各省农民代表大会行使了地方最高权力机关的职权 51
第三章1927年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中创建的上海市民代表会议是我国人民民主政权在大城市的最初尝试 82
第三篇 革命根据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演进——从苏维埃、参议会到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02
第一章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奠定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 102
第二章 抗日战争时期的参议会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变通形式 122
第三章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人民代表会议是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过渡形式 144
第四篇 中国劳动立法的开端——1922年《劳动法案大纲》和1926年《劳动法大纲决议案》 167
第一章 旧中国工人阶级的社会地位和经济生活状况 167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的劳动斗争纲领 188
第三章1922年的劳动立法运动和《劳动法案大纲》 191
第四章1926年全国第三次劳动大会通过的《劳动法大纲决议案》是早期劳动立法经验的总结 197
第五篇 中国土地改革法的先声 201
第一章 旧中国农民阶级的悲惨处境与农民运动的兴起 201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的早期土地改革纲领和各省农民代表大会的租债法规 212
第六篇 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奠定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思想基础 222
第一章 毛泽东一直重视中国农民问题和对农民进行调查研究工作 222
第二章 毛泽东1927年年初对湖南五县农民运动进行实地考察概述 224
第三章 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奠定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思想基础 227
第七篇 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革命刑法的产生 239
第一章 反革命罪的提出与确立 239
第二章 惩治土豪劣绅条例的制定及其主要经验 243
第八篇“为民、利民、便民”的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抗日根据地司法战线上的一面旗帜 254
第一章 马锡五简历及对其出生年月日的考证 254
第二章 马锡五主持审理的典型案例 258
第三章 马锡五审判方式为抗日根据地司法战线树立了一面旗帜 267
第四章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基本特点 268
第五章 马锡五审判方式产生的社会历史根源 275
第六章“边区惠爱人思念”,“你的品质、智慧、作风,永远留在同志们的心田” 277
下部 法律文献考证与“史源学”举隅 283
前言“史学点“史源学”很有必要 283
第一篇 同一个法律文献的各种翻印版本出入很大,需要从源头上查到最有权威的原始文献作为依据,才能辨别是非,恢复其条文的原貌 285
第一章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条文的考察 285
第二章还《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本来面目(附约法全文) 294
第二篇 当论述某种法律制度或某项原则的产生时,不要轻率地使用“最早的”、“第一个”,或者“发端于……”、“创始于……”等断语,应对其“源”、“流”进行系统考察,然后根据准确可信的史料作出判断 299
第一章 我国第一个工会法始于何时 299
第二章 我国婚姻法中关于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条规定是什么时候首创的 301
第三章 关于革命军人配偶提出离婚的特别规定,又是始于何时呢 301
第四章 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发端于什么时候 302
第五章“反革命罪”最早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303
第三篇 中国法律文献翻译成外文者,在转引或翻印时应查到中文原件予以核实,避免以讹传讹或以假代真 304
第一章 关于《湖北省惩治土豪劣绅暂行条例》版本真伪、正误的考证 304
第二章对《劳动法案大纲》各种版本正误的考证辨析 318
第四篇 对于名人回忆录应予重视,但涉及重要史实必须与文字史料相印证才能作为可信资料,回忆录中的不准确部分应予纠正 328
第一章 中央苏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之后,何时由“土地使用权”改变为“农民土地所有权” 328
第二章 对延安因雷击事故引发的咒骂领导人一事的若干史实考证 335
第五篇 若有的原始文献存在歧义,一时难作结论,可作出阶段性的分析意见,留待以后继续探讨 340
第一章对1931年《赣东北特区苏维埃暂行刑律》的考订研究 340
第二章 抗日战争时期保障人权财权条例考释 363
第三章对《陕甘宁边区劳动保护条例(草案)》的考察意见 376
第六篇 重要文献的断句应符合原意,标点应合乎规范,已有的标题不要轻易改动 381
第一章 对毛泽东的《民权革命中的土地私有制度》应如何断句 381
第二章《毛泽东文集》将“市区”标为“市、区”是不正确的 382
第三章 江西出版社翻印的《赣东北特区苏维埃暂行刑律》将断句弄错,含义不知所云 384
第四章 田中忠夫对《湖北省惩治土豪劣绅暂行条例》的“图解介绍”,也有一处标点错误 384
第七篇 两个名称相近似的法律文献不能混同或互相代替,应——追寻其史源,查清其异同 386
第八篇 现代史上的人物姓名和出生年月日应尽早核查无误,不要留给后人去考证——评剧《刘巧儿》中的原型人物的真实姓名与出生年月日 389
第九篇 没有人证、物证的传说绝不能轻信,更不应以讹传讹,误导于人——所谓“乌鸦告状”纯属子虚乌有 392
第十篇 其他 396
第一章 重要数字说法不一,应查到原始文献予以澄清 396
第二章 书刊中的“正误表”不可不重视——《劳动法案大纲》关于女工产假应是五星期还是六星期? 398
第三章 引用或翻印历史文献不得擅自改动其内容,如有疑问应以注释说明 399
结束语 402